租赁的标的变化了就得重新交印花税

我们公司税务核实地址,我们公司地址一直工商和税务都未变更,由于都在一栋楼,不在一层 。我们就没有变,现在原来租赁地址有新公司注册了,税务专管员让我们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我们租的是个人的,一直是以现金支付的房租 ,对方不给代开发票 ,收的钱比较低,现在需要怎么办,会不会让我们开票补税,怎么处理合适
我们公司租赁开发商负一楼和15楼区域进行营业办公,起初开发商与我们签定了租赁合同15年。三年后,该开发商突然改变租赁合同内容,要求我们签定新合同,开发商新租赁合同让我们公司财务审核,经一看,三年前的开发商(简称甲方)在新的合同里面没有了,换成了几个不同人名的和从来未见过的公司作为新的甲方,原合同里面的租赁面积也分成了多个,租金变了。对于我这个新手来说,不知道怎么审核。第一,合同期未满,又新签合同,是否重复;第二,原甲方变成了现很多个新名称的甲方,合同性质是否改变,对我们公司来说,风险增大或不利;第三,如果新签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怎么作废;第四,新的甲方用什么证明他是房东?请专业老师解答一下。
您好,我想问下,我们租的办公室合约中途变更了房东,原房东,新房东和承租方签了一个变更协议,协议内容是原出租方变更为新房东,日后物业租赁费用由新房东收取,并有新房东出具发票,其他合同条款不变动。这份协议可以吗?说押金条不做变更,日后是否影响退还押金?另外如果续签的话,是和新房东续签,这样押金还需要先退还,再重新续签吗?不退还延续旧押金的话,日后是否影响退押金,如果新房东以没收到过押金为由具不还,起诉是否有用?
老师,请教一个问题,印花税有没有很好一些税筹,比如有一份租赁合同一签20年,中午别人退租了,后期交了印花税没得退,那我可不可以弄一份补充协议转租给别人,租金与原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能不能就以原合同继续延下去,不需要再补一次印花税?
多选题。甲公司2×22年发生如下租赁业务:(1)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一栋办公大楼,租赁期3年(2×22年1月1日至2×24年12月31日),2×22年6月3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协议,修改租赁合同,将租赁期缩短至2×22年12月31日;(2)甲公司和丙公司于2×22年1月1日就一台机器设备签订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2×24年1月1日签订一项新协议,约定自2×26年12月31日开始对同一设备再租赁5年;(3)甲公司于2×22年1月1日与丁公司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初始租赁期为1年,如有一方撤销租赁将支付重大罚金,1年期满后,如经双方同意租赁期可再延长2年,如有一方不同意将不再续期,没有罚金且预计对交易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不重大;(4)甲公司于2×22年1月1日与戊公司签订一项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有( )。 A 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变更合同应按短期租赁处理 B 与丙公司签订的租赁变更合同应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C 与丁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为1年 D 与戊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按短期租赁处理
老师,你好,我们是制造业,库存商品有很多型号的产品,余额有个几分钱的尾数,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他们?
每月的业务招待费需要有发票吗?
老师,你好,请问公司给员工租的宿舍,房租水电费都公司承担。那给房东个人转的水电费,公司应该怎么入账?不会开发票的
2025年做了业务招待费,但没有做营业外支出,个税申报也没做,2026年怎么补救
老师,我10月和11月漏报了2笔收入,但是增值税做的是对的,那我现在把账调了,但是所得税因为已经缴税了不想更改,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部分收入做调增可以么
老师,我们是9%,进来有13%,可以全额认证的吧
报关单成交方式是C&F,开销售发票备注栏是否也是写成交方式:C&F?外币金额是写C&F减运费之后的金额吗?(例:C&F成交方式,商品是USD 10、运费是USD 2,备注栏的外币金额:USD 8?成交方式:C&F?)
老师业务招待费的标准怎么鉴定呢?像我们企业开出来的,这个餐费专票还有住宿费专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放到业务招待费里面。
受伤赔偿费记入啥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26年1月冲减25年12月份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13万,怎么做分录
好的,物业费,能源费不在印花税内对吧
是的,那些不算房租内的,单独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