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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交资源税?能提供一下文件文件看吗?

2024-08-25 18:4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8-25 18:43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以下是需要交资源税的条件:

征税范围: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矿产品包括能源矿产(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金属矿产(如铁、铜、铝等)、非金属矿产(如石墨、硅藻土等)以及水气矿产(如矿泉水、地下水等)。盐包括矿井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提取盐湖水晒制的盐、海水晒制的盐、提取或晒制后对提取或晒制的原盐进行加工的盐,以及其他非金属矿中提取或晒制的盐。

纳税人: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的纳税人。这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税率: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具体税率取决于所开采的资源种类和地区,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关于资源税的具体文件,您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这是关于资源税的专门法律文件,其中详细规定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纳税义务人等信息。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该法律文件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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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596 追问 2024-08-25 20:36

那什么情况下资源税可以符合退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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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8-25 20:38

在特定情况下,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条件时,可以享受资源税的退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等一系列税费。小型微利企业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新设立企业如果尚未进行过汇算清缴,但满足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条件,也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及相关公告,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这些政策旨在支持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其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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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以下是需要交资源税的条件:

征税范围: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矿产品包括能源矿产(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金属矿产(如铁、铜、铝等)、非金属矿产(如石墨、硅藻土等)以及水气矿产(如矿泉水、地下水等)。盐包括矿井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提取盐湖水晒制的盐、海水晒制的盐、提取或晒制后对提取或晒制的原盐进行加工的盐,以及其他非金属矿中提取或晒制的盐。

纳税人: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的纳税人。这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税率: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具体税率取决于所开采的资源种类和地区,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关于资源税的具体文件,您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这是关于资源税的专门法律文件,其中详细规定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纳税义务人等信息。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该法律文件的全文。
2024-08-25
你好!你先在网上先把这个处理完
2024-03-29
低于500万的才可以。不动产除外
2022-03-28
你好;   比如  企业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需要提供材料要求: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2022-05-09
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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