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2021 年之前通常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的分析: 一、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这种处理方式较为简单直接,但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土地租赁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产的特征,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直接计入成本可能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 不利于企业对长期租赁成本的合理分摊和管理,可能导致不同期间的成本波动较大。 二、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租赁期间摊销 这种处理方式相对更合理: 符合资产的定义,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土地租赁权在租赁期间内能够持续为企业提供使用价值,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可以更好地反映其资产性质。 能够在租赁期间合理分摊成本,使各期的成本更加平稳,符合配比原则,也有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和财务规划。 所以,2021 年之前确认长期待摊费用并在整个租赁期间进行摊销的处理方式更为恰当。
某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A设备。 (2)租赁期开始日:设备运抵甲公司车间之日(次年1月1日)。 (3)租赁期:起租日起36个月。租赁期满,租赁公司收回设备。 (4)租金支付方式:起租日起每年年末支付:500000元。 (5)该设备第二年1月1日在租赁公司的公允价值为1300000元,公允价值与账面成本一致。 (6)假定承租人不能确定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为 9%。 (7)设备为全新设备,估计使用寿命4年,承租人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8)租赁双方都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费用或收益。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资产成本计量。 要求:为租赁公司就该项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注意:仅完成租赁公司的会计处理即 可)PA(3.9%)=2.5313 PA(3.7%)=2.6243 PA(3.8%)=2.5771。
#提问# 老师,我们公司租了一处厂房,租期为3年,22年9月底到期,21年前都是直接费用化的,22年开始调整了记账方式,用的新科目有 使用权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科目 负债有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和租赁负债款~租金负债款等科目,现在已经到期了,但是我使用权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还有余额,我需要怎么把它结转成0呢?
2021年12月28日,新世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与西部开发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新世纪公司和西部公司对此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分别如下∶(1))租赁合同主要条款∶①租赁标的物∶程控生产线。②起租日∶租赁物运抵新世纪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022年1月1日)。③租赁期∶从起租日算起36个月(即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④租金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⑤该生产线在2022年1月1日西部公司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公允价值为260万元。⑥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8%(年利率)。⑦该生产线为全新设备,不需要安装,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⑧2024年12月31日,新世纪公司将该生产线退还西部公司。(2)新世纪公司会计处理原则∶①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本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②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西部公司会计处理原则∶①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本期应分配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注:(P/A,8%,3)=2.5771;(P/F,8%,3)=0.7938;(P
15年-40年租赁了一块土地,新租赁准则21年之前的不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直接: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吗?还是需要确认长期待摊费用在整个25年租赁期间进行摊销呢?
15年-40年租赁了一块土地,新租赁准则21年之前的不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直接: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吗?还是需要确认长期待摊费用在整个25年租赁期间进行摊销呢?
5月汇算清缴补了企业所得税,4月要计提吗?
老师。请问这个经营所得如果没有成本的话要怎么办呢,我们是个体户 供应商开给我们的成本发票是开给其中一家个体户 另外一家没有开 但是这个季度开的超过了要怎么报那个经营所得的税呢
本月勾选的进项发票能取消吗
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未提折旧,如何一次性补提
该纳税人已填写正常工资薪金什么意思?是已经在其他公司申报个税了吗?那我们发放了工资应该怎么申报??
一个月开多个项目的发票,我们是以发票为确认收入的,这个工资成本如何摊销?其中有项目,有分包,有的项目是自己完成的
销售额335501.01,不含税收入325,729.14 ,增值税3257.29,老师这样算不含税收入和增值税是对的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时发生的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这句对吧老师
老师,请问电脑折旧按照怎么来核算的
这个分录怎么写,怎么写分录
那如何做账呢? 确认的时候:借:长摊 贷:应付 摊的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长期待摊?
在 2021 年之前,对于 15 年 - 40 年租赁的土地,可以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的分析: 一、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这种处理方式较为简单直接,但存在一定局限性: 优点: 操作相对简便,不需要进行复杂的长期资产核算。 缺点: 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土地租赁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产的特征,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直接计入成本可能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 不利于企业对长期租赁成本的合理分摊和管理,可能导致不同期间的成本波动较大。 会计分录如你所说: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 二、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租赁期间摊销 这种处理方式相对更合理: 优点: 符合资产的定义。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土地租赁权在租赁期间内能够持续为企业提供使用价值,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可以更好地反映其资产性质。 能够在租赁期间合理分摊成本,使各期的成本更加平稳,符合配比原则,也有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和财务规划。 会计分录如下: 确认时: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摊销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长期待摊费用。 所以,2021 年之前确认长期待摊费用并在整个租赁期间进行摊销的处理方式更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