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和销项分别是
请教一下,我公司是市政园林公司,税务局到我公司查账,称我公司虽然把所有开票收入都入账并申报了,但工程收入的确定应该以签订合同的金额申报,虽然存在部分收入没有开票和结账,但必须以合同金额申报纳税,为此,要求补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请问,这样处理对吗?
应付及预收核算题 1、甲公司为増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増值税税率为13%。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非主营业务)吊车合同,向乙公司 出租吊车三台,期限为6个月,三台吊车租金(含税)共计67 800元。合同约 定,合同签订日预付租金(含税)22 600元,合同到期结清全部租金余款。 合同签订日,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银行,开具的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租金 20 000元、増值税2 600元。租赁期满日,甲公司收到租金余款及相应的増值税。 要求:根据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11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 贷:应税税费——应增销 300 为什么是11300呢?
工程包给个人,工程款转给个人,由个人给公司代开发票回来,代开发生的相关的所有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个税等都由公司承担,①这个怎么做账,分录怎么写?②公司支出的这部分税费能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③同时这部分税费算不算是个人的收入,给他申报个税?
个人租车给公司,增值税,税务局个人去代开发票的话,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租金收入给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话,税率是多少?我查哪个税率表?个人租车给企业,只涉及税的话,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有两个股东私车公用协议签订之后,这个费用走收入的百分之几合适,不包含租金
关于用哪家公司来签合同更能够为公司节税一下,我家有小规模公司和一般纳税人公司,现在要收美食街给的摊位费,用什么纳税主体的公司来跟对方签合同,从税务的角度上来考虑更能节税? 案例一下:只测算一下企业承担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每月收到摊位费10万 1、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10万*6%=6000元 企业所得税:10万*5%=5000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1000.00元 缴纳了税后,实际收入8.9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10万*1%=1000元 企业所得税:10万*5%=5000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6000.00元 缴纳了税后,实际收入9.4万元,都是小型微利企业
应纳增值税额:106672.57-103539.82=3132.75元。 是这个金额
同学你好 附加税合计=3132.75*12% 这样计算
印花税是两个 在图片上
老师,我们开技术服务6%专票,另一个单位也是,我就是企业所得税拿不准按什么税率计算
同学你好 是小微企业吗 是的话按5%
是小微企业,是收入-支出差额*5%吧?
对的 按毛利的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