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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款产品分别在两个供应商那里采购的 单价不同 算成本时可以按平均单价核算吗

2024-09-08 14:1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9-08 14:16

不可以,应按实际采购单价分别核算,避免成本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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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242 追问 2024-09-08 14:18

哦哦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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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08 14:20

没问题,如果有其他财会疑问,随时欢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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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242 追问 2024-09-08 14:23

同一款产品有按公斤买的 有按个买的 怎么算出平均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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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08 14:27

要算平均单价,先计算所有采购总额,然后除以总采购量(无论单位是公斤还是个),结果就是平均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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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不可以,应按实际采购单价分别核算,避免成本混淆。
2024-09-08
你好,在销售过程中,包装物随产品一同销售时,销售和结转成本的单价确定方法如下: 1. 单价确定 通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包装物的单价,因为这种方法能更准确地反映库存的实际成本。采购单价仅适用于特定批次,而移动加权平均单价考虑了所有批次,更具代表性。 2. 销售和结转成本的单价 销售和结转成本的单价应一致,均采用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3. 具体分录 假设12月份销售了产品及包装物,包装物的移动加权平均单价为403.8188元。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包装物 4. 示例 假设销售了100个包装物,单价403.8188元,增值税率13%。 销售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45,631.52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381.8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49.64元 结转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381.88元 贷:库存商品——包装物 40,381.88元 总结 单价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销售和结转成本的单价一致。 分录如上所示。 如有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025-02-10
第一个入库的时候需要分开,出库的时候,你可以看一下你出库结转成本是按照什么来的,如果是结全平均单价的话,自己计算,如果是先进先出的话,分别计算。
2023-06-28
你好,这样是 可以的
2023-08-30
你好,有风险的差额的那一部分,你做到管理费用里面去。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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