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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101号。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这里的技术成果如果选择转让时缴纳个税,计算方式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转让时价款—取得时的成本-相关税费,是这样理解的吗?

2024-09-24 17: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9-24 17:58

您好,是的,是这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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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03 追问 2024-09-24 17:59

取得时的成本是按评估价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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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24 18:00

您好,不是 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的规定,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成本确定方式如下: ● 对于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 对于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 ● 对于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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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03 追问 2024-09-24 18:02

股东以专利权入股公司,如果按2016年101号走,那么转让时申报个税时,投资入股的成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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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24 18:03

您好,股东开票多少就是成本多少,可以按评估价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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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03 追问 2024-09-24 18:04

就是入股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免税)作为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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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24 18:05

您好,是的,开票股东要交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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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是这么计算的
2024-09-24
同学你好 你们有实收资本吗
2022-12-01
同学你好 A公司是一家中国居民企业,它要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并提供后续服务。有两种收款方式可以选择,我们需要从节税的角度分析哪种方式更合适。 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方案1:一次性直接收款1300万元,成本及税费为300万元。 方案2:分期收款,第一年收650万元,成本及税费为150万元;第二年再收650万元,成本及税费也为150万元。 我们需要计算两种方案的应纳税额,并比较哪个方案更节税。 应纳税额 = (收入 - 成本及税费) × 企业所得税税率 对于方案1: 应纳税额1 = (1300 - 300) × 25% 对于方案2: 第一年应纳税额 = (650 - 150) × 25% 第二年应纳税额 = (650 - 150) × 25% 方案2的总应纳税额 = 第一年应纳税额 %2B 第二年应纳税额 方案1的应纳税额为:250万元 方案2的应纳税额为:250万元 从节税的角度出发,A公司应该选择方案2。 虽然两种方案的应纳税额相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方案2的分期收款方式可能更有利于企业的现金流管理。然而,从节税的角度来看,两者没有区别。
2024-05-23
同学你好 如果是持股超过20%的公司,符合间接抵免政策,需要除以(1-15%)进行还原。如果是持股不超过20%的公司,则不符合间接抵免政策,不用再还原
2023-05-10
您好,同学,选择第二种方法节税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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