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司提供 2018 - 2020 的审计报告不合理。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目的是为了让招标方了解投标公司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合规情况等。提供 2018 - 2020 的审计报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不能准确反映招标方所要求时间段内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招标方对投标公司的评估和判断。投标公司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否则可能面临投标被否决或在评标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

老师你好 银行需要企业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但是我们公司是2021年5月24日成立的,财务报告日期是写到2021年12月31日,还是2022年5月24日?谢谢老师
A 公司2018年~2020年均未获取到被投资单位 B 公司的审计报告( A 公司规定需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确认投资收益),因此 A 公司在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报表上均未确认与 B 公司相关的投资收益。(A公司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当时就是没办法拿到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 2022年 初A 公司获取到了 B 公司2018至2020年的审计报告,于是将与 B 公司有关的2018年至2020年3年的投资收益均计入到了2021年的账上,影响了2021年当年度的利润。请问这种做法是可以的吗?还是说应该将2018-2020年3年的投资收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影响以前年度的损益而不是2021年当年的利润。 现在A公司觉得因为当时拿不到报表,无法准确确认计量投资收益,所以觉得将3年的投资收益全计入2021年是合理的,不违反会计法的。 老师,请问A公司做法违反会计法嘛,如果违反,违反的是哪一条呢
2.大地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2月10日完成对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以下情况: (1)公司不愿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比较会计报表。 (2)公司对2019年度应调整的应收账款800万元作了调整,但对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应予调整的其他应收款5万元拒绝调整,(重要性水平为15万元)。 (3)公司有5笔应收账款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但已运用其他相关审计程序进行验证。 (4)该公司作为一桩商标侵权案的被告。2019年年末公司法律顾及相关审计人员均确认该案败诉的可能性超过50%,且赔偿金额能够合理估计,公司已在报表附注中作了说明,但公司没有确认相应的负债。 (5)该公司2019年度未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分别分析上述情况对审计报告的影响,说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0年2月5日,外星审计工作截止,2月12日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有关事项,2月16日,被审计-单位作出调整或披露,并正式签署财务报表,并准备于2月27日召开董事会讨论财务报表,批准对外报出。10月17日,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但是2月19日注册会计师诱惑系公司业务纠纷诉讼结案,2月26日,又对该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计,完成最终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重新出局了审查报告,待审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后认为,下列事项可能影响审计报告(1)是2018年,2019年连续出现巨额营业亏损,但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还是合理的并且公司也已经在报表中是四,2018年2019年连续出现巨额营业亏损,但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还是合理的,并且公司也已经在报表中适当披露了该事项。(2)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余额900万元,有80万元存放在美国已无法实施监盘,并且无法实施其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余额900万元,有80万元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0年2月5日,外星审计工作截止,2月12日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有关事项,2月16日,被审计-单位作出调整或披露,并正式签署财务报表,并准备于2月27日召开董事会讨论财务报表,批准对外报出。10月17日,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但是2月19日注册会计师诱惑系公司业务纠纷诉讼结案,2月26日,又对该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计,完成最终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重新出局了审查报告,待审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后认为,下列事项可能影响审计报告(1)是2018年,2019年连续出现巨额营业亏损,但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还是合理的并且公司也已经在报表中是四,2018年2019年连续出现巨额营业亏损,但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还是合理的,并且公司也已经在报表中适当披露了该事项。(2)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余额900万元,有80万元存放在美国已无法实施监盘,并且无法实施其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余额900万元,有80万元
老师,请问公司购买的1月份的材料,在3月份让补2000元,1月份的账都结了,成本都已经分配了,现在这2000元怎么入
请问下各位老师如果说我们开票给客户发票显示的开票资料是基本户建设银行,然后客户给我打款到一般户工行,这样发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对吧?
老师,银行要给我们公司办贷款,要23-25年的财务报表,但是报表都是调整过的,前面说只要24-25年的报表,然后说25年的报表需要做审计,结果现在审计报告出来了,银行又要23年的报表,遇到的问题是23-24年的现金流量表不平,但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修改才能保证25年的报表不变更,求教
老师,汇算清缴工资薪金支出那里,如果计提发放是一样的,账载和实际金额和税收金额都是一样的吗
老师,个人要求公司开票,是不是有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才有效报销
老师,请解答一下,个人购买4S店的车,4S店免交印花税吗?
个体户,申报经营所得B表,提示核定征收怎么办?
老师,我看我们现在1.2月报表盈利166万了,然后3月目前开具发票35万,成本60万,我就大概算下,这样季度盈利也差不多141万,按照5%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不是也要缴纳差不多7万的企业所得税?因为怕老板交不起,看下要不要月底去找找发票,可是好像也没啥发票了
公司2025年是小微企业,2026年1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包含调整项已经超300万,1季度预缴所得税按25%还是5%?
税务局要求调整的纳税表,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怎么做账
这个属于邀请招标的方式订的标,EPC总包1.9个亿的金额,
同学你好 投标公司提供 2018 - 2020 的审计报告不合理。 对于邀请招标且金额高达 1.9 个亿的 EPC 总包项目,招标方明确要求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是为了全面评估投标公司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财务实力、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等关键方面。 2018 - 2020 的审计报告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它缺少了 2021 年这一重要时期的信息。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对投标公司的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公司在该年度可能有重大项目的完成或新业务的拓展,这些情况对于判断其是否能够胜任如此大规模的 EPC 总包项目至关重要。
他们这属于集团内的公司签的EPC总包合同,投标文件里有规定,先定标,资格后审查
投标公司提供 2018 - 2020 的审计报告不合理。 一、从招标文件要求角度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投标公司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提供 2018 - 2020 的审计报告与招标文件不符,不能满足招标方对特定时间段内企业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审查需求。 二、从项目规模和性质角度 对于 1.9 个亿的 EPC 总包项目,且属于集团内公司签订的合同,更需要严格的资格审查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风险控制。在邀请招标的情况下,虽然先定标后资格审查,但这并不意味着投标公司可以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文件。如果投标公司在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可能会面临取消中标资格、承担违约责任等后果。 三、从合规性角度 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是保证招标过程公平、公正、透明的重要环节。即使是集团内的招标,也应遵循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各个环节的合规性。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可能会引起质疑,影响招标的公信力和项目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