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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有(  )。 A.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B.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 C.强制收购 D.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代履行 正确答案 : B,C,E 【知识点】行政强制概述 答案解析 :  选项A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问题:到底是强制执行还是强制措施? 选项里没有教材表述的内容,在哪里啊

2024-10-03 14:2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03 14:26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是不同的行政行为类型,主要区别如下: 一、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例如,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都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对相关对象进行临时控制,以达到特定的行政目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选项 B “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 通常是在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下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强制纳税人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选项 C “强制收购”: 一般是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实现某种行政目的,对特定物品进行强制收购,以促使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选项 E “代履行”: 当义务人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时,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其履行,并由义务人支付费用,这是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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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957 追问 2024-10-03 16:05

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我的理解是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话,应该有一定的规模才人可以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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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03 16:14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无论规模大小、股东人数多少,都有比较严格的治理结构要求,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 而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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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是不同的行政行为类型,主要区别如下: 一、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例如,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都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对相关对象进行临时控制,以达到特定的行政目的。 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选项 B “收缴或停止发售发票”: 通常是在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下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强制纳税人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选项 C “强制收购”: 一般是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实现某种行政目的,对特定物品进行强制收购,以促使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选项 E “代履行”: 当义务人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时,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其履行,并由义务人支付费用,这是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2024-10-03
首先应对三者进行区分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直接强制执行包含:划拨、收缴、拍卖。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 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
2023-11-17
正确答案是D,这个没有问题的啊
2023-11-17
您好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2023-11-0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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