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8、9月未计提个税情况,应先补提并确认税费。9、10月支付时,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对于已发生但未计提的个税,应在第三季度账目中调整,通过借记“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补提的个税。至于10月份支付的部分,因发生在第三季度内,也应计入第三季度账目处理,通过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和“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这样既反映了实际支付,也确保了税费的正确计提与缴纳。

1、4月1日,向银行借入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6%的借款260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2、4月10日,收到科达公司、广通公司投入本公司的资本金600000元和900000元,存入银行。分别占公司资本金份额为550000元和800000元。3、4月15日,收到皖江公司投入的价值为100000元的专利权,其价值已被投资各方确认,并已收到皖江公司移交的专利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4、4月30日,经批准将资本公积60000元转增资本。5、4月30日,计提4月份利息。6、5月31日,计提5月份利息。7、6月30日,支付第二季度利息。8、7月31日,计提7月份利息。9、8月31日,计提8月份利息。10、9月30日,支付第三季度利息,并归还本金。
老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在九月购入了一辆汽车,钱款已从公账付出,那么做账的时候九月就是新增固定资产然后银行存款减少,那么10月份申报第三季度和九月份的税时,这辆汽车需要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吗?
老师, 您好! 就是我做第二季度4-6月季报账本的时候,没有计提印花税,水利,还有其他税费,然后在七月申报期内申报了这些税费并缴纳,请问一下这样子操作的要怎么做账和做分录?没有计提的话合理的吗?
个税2023年8月和11月份多虚报了工资,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报税,调整账务的时候,11月份当季度12月份调整了计提工资数就可以吧,不需要再做企业所得税的分录调整吧? 主要是第三季度的8月份工资,在当年的12月份做了计提数的凭证调整,所得税怎么做分录调整,因为三季度的利润是亏损的,这一块有点迷茫转不过来弯,分录应该怎么做
①财务报表不是要一个季度一申报吗?比如,10月需要申报7-9月的季度财报对吧,那资产负债表没有季报一说,我们10月报资产负债表一般报的是9月份的资产负债表;而利润表需要报季度的,就是把7月+8月+9月三个季度的数据相加得到一个季度利润表,然后两个表通过电子税务局去申报对吧?②那我们在学年度汇算清缴时的时候,唐莎老师又说第四季度的时候除了要报第四季度的财报,还要报一个年报,而且季报和财报数据必须一样,那这怎么理解?你第四季度申报季度资产负债表时不可能把申报1-12月的累计数据啊,而且利润表第四季度也不可能申报1-12月的累计数据啊!这点没明白!
个体户30万免征增值税是不含税金额吧
我这有2个工人是黑户(担保户),发工资打不了卡,怎么操作发工资
老师,现金支票跳号使用了,跳过的号还能用吗?
外账,无票支出可以入账吗
季报所得税里面的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没有把福利费放进去怎么办?第四季度也没有加进去,后期年度汇算清缴会比对不通过吗?
您好老师,2026年2月购入的无形资产预计使用权3年,金额4万元,2029年2月份到期,购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无形资产购入进来的当月开始累计摊销,我现在不知道月摊销金额多小钱,怎么分路
老师,商贸型出口购入固定资产汽车进项怎么处理?
老师,关于当月付款采购的原材料 ,我们只是付了款,但暂未收到原材料,这种情况下,这个原材料我还用直接计入到当月的购进材料里吗?谢谢!
个体户,有一定规模,发工资是每月10!现在有员工不干了,要结工资,能不能等到发工资日期,还是就直接通过公户转给他?
商贸公司,但是是分公司,刚成立,还没建账套,1.是不是不能设立实收资本科目?用什么科目代替还有月底了;2.涉及到的商品比较多,怎么能保证这个月开出去的发票里的商品,一定有进项进来,怎么核对?第一个月好核对,以后怎么核对,商贸企业怎么做,日常做哪些检查能规避商贸企业的税务稽查
10月份是第四季度,做3季度合适吗?不明白。交的是三季度的,
确实有些混淆。如果你指的是10月份支付的款项对应的是第三季度的员工薪酬,那么理论上应该是按照实际支付的时间在第四季度的账目中处理,而不是第三季度。因此,10月份支付的款项应该在第四季度的账目中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来说,你需要在第四季度的账目中确认支付,并同时处理相应的税费缴纳。如果你需要在第三季度的账目中反映这部分费用,可能是因为存在预提的情况,即在服务提供时就预估并确认成本和费用,包括预估的税费。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根据实际的预估情况调整账目,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1)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对头!你的分录是对的。这组分录清晰地反映了工资发放和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 1.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科目,表示从企业资产中扣除工资成本。 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记录应付给员工的薪资总额。 3.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反映需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确保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员工的具体信息(如工资额、税率等)准确计算税费,并及时缴纳税款。
正常是上面分录计提,下面缴纳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某个人,垫付的)
正常流程是先计提再缴纳,你描述的也是这个顺序: 1. 计提:借记“应付职工薪酬”或相关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这一步在工资发放前完成,确认了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缴纳:之后,当实际支付工资或员工自行缴纳时,先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某个人”。这是实际支付税款的步骤。 这样的流程确保了税法规定的及时缴纳和个人薪酬的准确处理。
好的,谢谢。
不客气,有任何其他问题随时欢迎提问。祝您财会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