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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准备在2020年3月份开展次针对中小型客户的商品促销活动。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营销部经过市场调查,以销售000元的无元线鼠标为基数确定了三个促销方案 方案一:折扣销售,即将10000元的无线鼠标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 方案二:赠送商品,即销售0000元的无线鼠标同时再赠送价值2000元的数码产品(数码产品采购价格1800元),无线鼠标和赠送的数码产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方案三:现金折扣,即销售10000元的无线鼠标,在收回货款的同时给子2000元现金折扣。 公司总经理对促销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让财务经理对三个方案的纳税和净利润进行测算,选择最优的促销方案。兑明:1)每销售10000元的无线鼠标,材料成本(含税) 4186.65元、人工成本2225元、制造费用170元:发生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为730元 2以上数据均含税增值税税率率为13%,进项税额只考虑采购材料及采购数码产品取得的增值税用发票。 求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的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预计净利润
北京嘉和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稅税率13%。春节期间为促销商品,给予客户以下优惠:凡一次性购买其产品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不含增值稅),给予价格10%的折扣。在促销期间,北京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购入200万元(不含税)的产品,该批产品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在开票给客户时,欲采用几种方案:方案一: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方案二: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求各方案折扣前不含税销售收入、折扣并开票后的不含税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北京嘉和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稅税率13%。春节期间为促销商品,给予客户以下优惠:凡一次性购买其产品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不含增值稅),给予价格10%的折扣。在促销期间,北京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购入200万元(不含税)的产品,该批产品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在开票给客户时,欲采用几种方案:方案一: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方案二: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求各方案折扣前不含税销售收入、折扣并开票后的不含税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稅稅率13%,准备与北京爱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税)。针对合同内容,税务会计给出了以下两个方案:方案一:合同约定采用销售折扣方式,约定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对方在10天内付款,将给予对方3%的现金折扣(计算基数不含税费)。方案二:合同约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给予3%的折扣,并将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缩短为10天。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购货方超过10天付款加收33.9万元(含税)的违约金。(开票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注:假设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50万元,进项税额为97.5万元,不考虑附加税,以上两个方案客户都能接受。求各方案10天内付款和10天后付款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公司准备在2020年3月份开展次针对中小型客户的商品促销活动。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营销部经过市场调查,以销售000元的无元线鼠标为基数确定了三个促销方案方案一:折扣销售,即将10000元的无线鼠标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商品,即销售0000元的无线鼠标同时再赠送价值2000元的数码产品(数码产品采购价格1800元),无线鼠标和赠送的数码产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方案三现金折扣,即销售0000元的无线鼠标,在收回货款的同时给子2000元现金折扣。公司总经理对促销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让财务经理对三个方案的纳税和净利润进行测算,选择最优的促销方案。兑明1)每销售10000元的无线鼠标,材料成本(含税)4186.65元人工成本2225元,制造费用170元发生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为730元2以上数据均含税增值税税率率为13%,进项税额只考虑采购材料及采购数码产品取得的增值税用发票。选择最优方案
1. 各方案风险点: - 方案一:风险相对较小,但需确保发票开具规范,销售额和折扣额准确注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否则可能存在税务风险。 - 方案二:直接返还现金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属于折扣销售,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从而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同时,现金返还的操作可能存在管理风险,如资金安全、客户领取的确认等问题。 - 方案三: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赠品可能不被税务机关认可为折扣销售,赠品可能被视为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从而增加企业税负。 2. 各方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计算: - 方案一: - 销售额 = 100000×(1 - 10%) = 90000 元。 - 增值税 = 90000÷(1 + 税率)×税率 - 7800(假设税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此处为便于计算,假设税率为 13%),即 90000÷1.13×0.13 - 7800 ≈ 2545.13 元。 - 附加税费(以城市维护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为例)= 2545.13×(7% + 3% + 2%) ≈ 305.42 元。 - 方案二: - 增值税 = 100000÷1.13×0.13 - 7800 ≈ 3745.13 元。 - 附加税费 = 3745.13×(7% + 3% + 2%) ≈ 449.42 元。 - 方案三: - 销售啤酒增值税 = 90000÷1.13×0.13 - 7800 ≈ 2545.13 元。 - 赠品白酒视同销售增值税 = 10000÷1.13×0.13 ≈ 1150.44 元。 - 总增值税 = 2545.13 + 1150.44 = 3695.57 元。 - 附加税费 = 3695.57×(7% + 3% + 2%) ≈ 443.47 元。 综合比较,方案一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最少,为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