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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季报股东交经营所得个税。有的股东选择扣除减除费用,有的股东不选择。不选择的话就不能享受5000一个月税前扣除。 想问下,股东如果在其他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他做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要不要跟合伙企业的股东的所得一起汇算清缴的?

2024-11-02 09: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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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09:39

合伙企业的股东(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与在其他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别计算,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不一起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 “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 5% 至 35% 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合伙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的合伙人选择扣除减除费用(每月 5000 元),有的不选择,则不选择的合伙人不能享受每月 5000 元的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汇算清缴: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由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费用为每月 5000 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算清缴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是分开进行的,两者不相互影响,也不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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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股东(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与在其他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别计算,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不一起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 “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 5% 至 35% 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合伙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的合伙人选择扣除减除费用(每月 5000 元),有的不选择,则不选择的合伙人不能享受每月 5000 元的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汇算清缴: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由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费用为每月 5000 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算清缴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是分开进行的,两者不相互影响,也不合并计算。
2024-11-02
因为我们是合伙企业,股东暂时都没有发工资,并且股东在其他单位上班,如果我们合伙企业给股东做工资薪金0申报时,扣减费用占了5000元/月的指标,是不是会影响股东在其他单位个税的计算啊?
2022-04-03
您好,本来就是按年来填的,就是填6万
2025-03-09
你好,别的地方收入不用合伙企业去管。自己公司没有工资也没有分红可以按照0金额申报经营所得
2021-03-11
你好同学,你正常的话,你在申报那个经营所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填写那个5000块钱呀,你可以让对方公司看一下。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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