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摊销,只是不能税前扣除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实操问题,我公司2015年12月31日自主研发无形资产,2018年12月31日报废了,税法摊销10年,报废了不能摊销了,那么不能享受后面6年摊销额加计扣除,这样企业不就亏了吗 税务和会计上怎么处理这种提前报废的无形资产那?
公司有一块林地,购入计入生物性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无形资产第一有做摊销,以后年度都没有了),现已将林地转让给其他关联公司,已经开发票未收到钱,请问下,账务要怎么处理
1.项目内产生的研发费用,在未达到投入使用状态需要先费用化,那对应分录是不是,借:成本类科目下的研发支出-费用化(xxx项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项目结束后,可以形成无形资产,我是应该把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借方发生额结转为研发支出-资本化?还是直接结转为无形资产呢? 3.项目结束后,如果不能成为无形资产,是不是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 4.收到专项资金后:借:银行存款等 贷:专项应付款,那么等项目结束后,形成无形资产了,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列支?不能形成无形资产的,该科目又应该如何列支?出于财务的严谨性,麻烦老师对于我上述有问题的会计分录指错下!谢谢
老师像我们公司这一年花销50W,科技公司,12月一次性收入200W,如果按我计入研发交出资本化我是不能抵扣这50W的所得税的是吗,我可以把这50万先结转到无形资产,然后这个无形资产卖了我直接全部结转成本 吗,不摊销
请教一下,我们公司从事建筑这块有各种资质,注册资本金3000万,实缴制不是马上实行了呀,我们有两项专有技术,已经找相关部门鉴定评估出价值了,可以以无形资产来充当实缴资本吗?这个怎么操作?做账直接就是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如果价值1000万的话可以一下笔入账吗
同一个项目,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合同,另一份是材料采购合同一般计税,这样操作可以吗?风险点在哪里?怎么规避风险?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销售借钱1万出去,然后付了油费5000元,已经拿到发票,那出纳怎样记账啊
公司汽车原值 102800元,使用年限是10年,怎么计算月折旧?
精准三肖吗,本人需要,真的假的免费
统计平台报的数据,1-5月利润总额低于1-4月的,因4月为预估数偏高,应该怎么解释合适?
从关联公司购买一批生产设备,需要做哪些尽调,如何知道那些资产有没有被抵押?在哪里查?
老师好,会计封面要盖公章吗?凭证包角需要改会计私章吗
老师好!请教您,公司注销后,公司的银行基本户如果不去办理注销,时间长了是否会自动注销呢?谢谢老师!
.目的:练习企业所得税的计算。2.资料: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2x年度发生经营业务如下: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3.要求:计算该企业202x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地址变更,在电子税务局上面没有先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操作了了变更退税机关,这个有影响吗
如果不摊销,一直挂账呢?有没有什么税务风险?金额还有点大有4千万的无形资产
那个可以摊销的,只是摊销金额不能税前扣除
无形资产转让有个递延纳税的情况是什么条件下可以享受递延纳税?
自己开发的无形资产加计扣除才确认递延所得税
个人转让或公司转让增值部分,不能享受递延纳税吗?
那个不享受递延所得的哈,只是个人按增值金额交个税
老师,是转让增值部分的税收递延纳税,不是说的递延所得税
是投资者增值部分申请延期交个税,不是被投资公司
延期交税的税收政策有吗?
答: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五、配套管理措施(一)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规定:“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五)企业备案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3.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应于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权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附件3)、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