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冲之后未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老师我们单位挂靠的一个项目发生的一次工伤案款,现在需要支付,但是现在挂靠的项目承包人没有钱,现在就写了个借条,借的是公司的钱,同时工伤当事人写了个收条,现在这个钱就直接从公司转给当事人。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账呢?
一个员工2019年报销费用,但是由于一些原因这个费用单丢了(不是这个员工丢失的),当时也没用入账,2020年这个员工离职了。现在这个员工要求支付这部分费用,钱肯定是要付的,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老师您好,就是我们公司有两个员工,因为工作失误各自扣下了5000元,和10000元的工资,我当时挂账是其他应付款贷方,后来这两个人离职了已经差不多有半年时间了,公司也不给了,对方也不要了,老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两笔钱呢
老师您好,公司2022年向员工借了2万挂在其他应付款,但2023年的账上代账公司的账也没有任何处理就莫名其妙的就没有了这一笔,我11月接的账现在公司还员工钱但没有挂账要怎么调整?
老师,想问下,我们单位在2020年一名员工借支了2万元,当时支取的是工资,但是走的挂账,现在人员早就离职了,但是这比钱一直挂账,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呢
老师 我想问下什么情况才能开票 我不敢乱开发票 不知道哪样是虚开发票
老师你好!建筑工程预缴10万元,本期抵扣7.8万元,余额为2.20万元,老师怎样做分录,老师指导一下
请问下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什么收入
请问老师,假如一个个体户去年拿到营业执照,一直未做税务登记,但有收入,今年四月份税务登记,那七月份申报时需要把去年的,今年一到三月的收入也申报吗?如果申报,收入算几月份的呢?
老师,那A公司(70%)是公司,受益人备案怎么填,信息表都是填个人信息的
老师,我司2月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1),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对不?同时申报增值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所以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处理对不?
老师好,在摊销房租的时候,最后多出一分钱。请问怎么处理呢?
比如制造费用200元,其中A产品生产了100件,销售了90件,库存剩余10件;B产品销售库存50件,C产品生产了50件,卖了50件,按分摊额去结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怎么结转在库存里的数呢?尤其是B产品里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分别怎么结转呢?
我是学堂vip,我想学手工账的月结年结和跨越数据衔接的明细账总账登记,能在哪里找到视频课程,请详细指导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有3个股东,2个自然人(27%和3%)和一个A公司(70%),A公司是国内注册企业,是100%外资投资,我司对A公司受益人备案该怎么填?
这个人的工资并没有在账上体现,就是说应付职工薪酬没有计提他的工资
可以补提工资,然后冲销借支款, 要不就需要让对方把钱还回来,再支付,这笔借款就也不从账面上走
老师,如果按照借款走的话,对方没有办法还钱,是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吧,这样处理的话,税前可以扣除吗?~
做营业外支出,需要起诉确实不能收回,或者对方死亡等情况才可以的,要不是需要纳税调增的
您的意思是,我现在要是走营业外支出的话,因为不符合坏账的标准(没有那些证据),所以汇算清缴时,我再调增,对吧,老师
是这样的,再调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嗯嗯,谢谢您老师,喜欢您这样的解答方式
那我凭证后面就写个说明:员工离职已经早不到人了,汇算清缴时调增。这样可以吧,老师
可以的,内部签批下,这样处理没问题的
嗯嗯,好的,谢谢您
不客气,祝您工作愉快!
老师,我还得问您下,我这样处理,税务上方实际就不用填写什么专项报告了吧
不超过5万元一般不用做的,把签批报告附到凭证后面备查就可以
好的,谢谢
老师,如果超过5万的话,我后期即使汇算清缴时调增,也是需要填写专项报告,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要和专管员备案的
老师,5万这个标准也是有相应的文件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