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冲之后未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老师我们单位挂靠的一个项目发生的一次工伤案款,现在需要支付,但是现在挂靠的项目承包人没有钱,现在就写了个借条,借的是公司的钱,同时工伤当事人写了个收条,现在这个钱就直接从公司转给当事人。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账呢?
一个员工2019年报销费用,但是由于一些原因这个费用单丢了(不是这个员工丢失的),当时也没用入账,2020年这个员工离职了。现在这个员工要求支付这部分费用,钱肯定是要付的,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老师您好,公司2022年向员工借了2万挂在其他应付款,但2023年的账上代账公司的账也没有任何处理就莫名其妙的就没有了这一笔,我11月接的账现在公司还员工钱但没有挂账要怎么调整?
老师,想问下,我们单位在2020年一名员工借支了2万元,当时支取的是工资,但是走的挂账,现在人员早就离职了,但是这比钱一直挂账,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呢
老师,单位在2015年的时候支付员工工资3000元一直挂账,借:其他应收-个人 3000元 贷:银行 存款 3000元 ,我现在怎么清理这个挂账呢,员工早就走了,也联系不上!小企业准则,会计上和税务分别怎么处理?
你好,小规模公司,做电商的,没有开过发票,电商平台有收入1644860元,要怎么做分录和申报增值税 做分录按照几个点,具体是怎么入账 申报增值税的时候,用几个点
郭老师,社保基数,按本人上面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还有个60%-300%是什么意思
老师您好,业务员出差导致2025年12月的费用发票到次2026年一月才报销,那账务处理是根据实际报销时间做在了2026年,那这笔费用是不是可以正常算做2026年的成本费用税前正常扣除。
资产负债表中,专项应付款放在哪个科目里填?
老师,我公司是自然人股东独资,本月转了100万给自然人股东作为分红,还没有代扣代缴个税,我该怎么入账
请问,如果明年更改今年的销售发票普通发票,是不是在1月开一张红冲发票,再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这样正负抵消就行。12月的收入不会影响,同时1月份也没有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
地租电费都从公户走,但是提供不了发票,这个成本费用不抵扣,会不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请问个人独资企业,用个人不开银行账户,用个人银行卡收费,开票可以吗? 主要收入是产品咨询费,收到咨询费开票以后怎么记账? 没有任何费用,一个月一笔收入,每个月就记一笔账就可以了吗?
个体工商户给公司开具劳务发票,因为异地项目,但开具金额不达起征点,开具建筑服务劳务需要开具跨区域涉水事项报告吗,如果开具劳务 劳务发票可以不要备注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吗,建筑劳务合同是不是可以开具劳务类劳务发票
老师,折旧抵税是营业期的现金流对吗?但是终结期,最后一年也有折旧抵税呀?
这个人的工资并没有在账上体现,就是说应付职工薪酬没有计提他的工资
可以补提工资,然后冲销借支款, 要不就需要让对方把钱还回来,再支付,这笔借款就也不从账面上走
老师,如果按照借款走的话,对方没有办法还钱,是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吧,这样处理的话,税前可以扣除吗?~
做营业外支出,需要起诉确实不能收回,或者对方死亡等情况才可以的,要不是需要纳税调增的
您的意思是,我现在要是走营业外支出的话,因为不符合坏账的标准(没有那些证据),所以汇算清缴时,我再调增,对吧,老师
是这样的,再调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嗯嗯,谢谢您老师,喜欢您这样的解答方式
那我凭证后面就写个说明:员工离职已经早不到人了,汇算清缴时调增。这样可以吧,老师
可以的,内部签批下,这样处理没问题的
嗯嗯,好的,谢谢您
不客气,祝您工作愉快!
老师,我还得问您下,我这样处理,税务上方实际就不用填写什么专项报告了吧
不超过5万元一般不用做的,把签批报告附到凭证后面备查就可以
好的,谢谢
老师,如果超过5万的话,我后期即使汇算清缴时调增,也是需要填写专项报告,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要和专管员备案的
老师,5万这个标准也是有相应的文件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