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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武汉市的建筑公司在蕲春那边有个项目做,之前一直没有异地预缴税款都是直接在本地缴纳,请问这个有没有影响,简易计税的

2024-12-11 09:2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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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09:30

你好,是有影响的。 因为建筑业外出经营,是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相应税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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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01 追问 2024-12-11 09:31

老师,已经都在本地缴纳了税款了,有什么影响呢?现在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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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1 09:33

你好,影响就是没有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之后有外地项目,需要记得去项目所在地预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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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01 追问 2024-12-11 09:35

老师,这个项目目前已经回款80%,也就是缴纳了80%的税款。剩余20%的款还没有开票,那如果这个剩余的去异地缴纳可以吗?会不会当地的要我们补缴之前的税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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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1 09:43

你好,这个干脆就回到机构所在地一起缴纳。 今后如果还有外地项目,就需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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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01 追问 2024-12-11 09:47

老师,就是税务电子开发票的时候系统里要求提供外经证的编号。。。不然我们也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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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1 09:47

你好,是针对上面的回复,还有什么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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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有影响的。 因为建筑业外出经营,是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相应税款的 。
2024-12-11
分摊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摊:总分机构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并按规定进行分摊。也就是说,首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总分机构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占比计算出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分项目核算:如果武汉公司的两个项目在业务性质、客户群体、成本费用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可以考虑按项目进行核算。各项目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然后根据总分机构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占比计算出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按比例分摊:如果武汉公司的两个项目在业务性质、客户群体、成本费用等方面没有明显的区分,可以考虑按比例分摊。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各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的占比来计算。 协商一致:如果山东项目的股东不同意只按已开票金额计算公司缴纳的企税,可以考虑与股东进行协商,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可以考虑将两个项目的税费分开计算,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税费。
2024-01-02
您好,预缴到异地的税款也是在我们的评价范围内的,因为还要在机构地申报,能汇总到这个税款
2024-09-23
你好,你有分包合同和分包发票,就可以
2025-06-05
1.关于进项发票的抵扣问题:进项发票的抵扣应遵循税法规定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如果这些进项发票(如房租水电费)与该异地项目无关,确实不应该将其用于该项目的进项抵扣,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一般来说,只有与该应税项目直接相关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 2.关于异地预缴和本地交税的处理:对于异地建筑项目,通常需要先在异地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 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预缴后,剩余部分的税款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在本地申报缴纳时,应将异地预缴的税款进行扣除。你所说的异地预缴 2%后,7%在本地交税的方式,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和纳税申报程序,原则上是可行的。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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