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的。 2.一般实操没太大问题,但从会计准则来讲,不太符合规范,建议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并注明型号,若不能重开则需提供加盖印章的详细销售清单作为补充凭证。

请教老师,我们公司准备认证高新科技企业,现在是筹备阶段,公司主要做智能锁,智能锁是外购的,系统是公司研发的,有三个疑问 1.关于开发票:对开票的品名有什么要求吗?是不是开技术服务费的金额占比,需要高于开锁具的金额占比。这样才可以体现我们是研发公司,不是贸易公司。 2.公司主要供应商那边采购智能锁体,主板,电池,外壳,然后统一组装好后,货物销售给客户,并且加收技术服务费。那么我想问,采购的一系列零件,都需要作为库存,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的科目吗?服务费没有对应进项,是不是不需要结转成本哈? 3.假如我们进货的成本是200.00,那么开票的销售价格是150.服务费是80,这样开票合理不合理呢?
老师,咨询个问题,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5年买了一台设备,当时的采购发票是17%税率的增值税专票;这台设备2021年过后就没咋用了,所以上个月老板把这台设备卖给了一个客户; 现在需要给客户开发票,我有两个问题不太确认: 1、关于品名: 我们和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上品名是“性能测试仪”,我看了下之前买进并且入账的品名是“回损测试仪”,我开票要按销售合同来开,就和之前进项发票的品名不一致,这样会不会有影响? 2、关于税率: 销售合同上标明税率13%, 我可以按13%的税率给客户开专票吗? 我看到有政策说: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
我们是建筑安装企业,现在有个项目甲方要我们跟他代买材料,意思我们购进材料例如购进A材料,然后再卖给甲方 跟甲方开销售材料的发票,这样我们购进A材料有进项可以抵扣,然后再把这批材料销售给甲方,可以这样操作吧 我们跟材料商签订的合同是让他把材料送到指定的码头(因为这批材料实际上送到指定码头后,由我们甲方办理出口才能送到国外的项目上用) 问题1.我们收到材料供应商开给我们 的进项发票如果备注了国外地址可不可以抵扣?不备注国外项目地址呢可不可以抵扣)2.我们是建筑安装企业,没有这个销售材料的经 营范围,但是实际我们采购了这批材料然后再卖给我们的甲方是可以给他开销售材料的发票是吗?
我们是建筑安装企业 跟甲方签订了一个材料销售合同,就是我们公司采购进来在卖给甲方.现在有个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开具材料销售发票给到甲方,是不是按跟甲方合同材料明细来开?2.采购进来的材料例如叫喇叭,但甲方出口单上的明字叫扬声器,甲方让我们对应出口单上的名字开,请问虽然是同一个东西我收进来是喇叭,开给甲方叫扬声器,可以开吗,这样税务允许吗?有风险吗?
1、我们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劳务占比80%,其他是材料和机械,现在请了个阿姨给农民工和办公室人员做饭,阿姨每个月买菜3千多,阿姨每次拿回来的票都是小商贩那里买的,每天买1-2佰多,小商贩都是手写单子,这个能做账吗?2、我知道有个税法{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但是我打税务局电话说要这个小商贩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要交1个点的税,还要交10个点个税,有这个10个点的个税吗 ?3、而且小商贩小本生意也不存在开票交税,现在要怎么弄好呢?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是多少?
收了承兑汇票应该怎么做账 到期了 钱到公司账户里了
请问下,一般建材商贸公司,从供应商那里买货,我自己找运输,这样的话货物开货物发票,运费单独支付,运输开运输发票,然后货物从供应商那里直接送到客户指定地点,给客户开一票制,那先前的那部分运费怎样做账比较好
4月份是小规模公司,有收入,然后5月份主动变为一般纳税人,这样怎么处理
老师,1.2025年一季度 季初值 = 2024.12.31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资产总额 2.2025年一季度 季末值 = 2025.3.31 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 这么说对不对?
老师,今年注册会计师有补报名吗?
老师,我们公司之前购买尿素2007.87元,现在卖了成本价1918.14元,这个差价怎么入账89.73元
浙江的社保, 电子税务局里面社保是扣缴当月的社保吗?比如说4月是申报4月份的社保把
老师 总部开票给客户 结果客户将评估费支付给了分公司,这该如何处理
老师,请问工商年检是有新网址?还是什么情况?前几天用的网址进不去了
2.有对应的送货单,不就是详细的销售清单吗?这样的发票税务会剔出来吗?
也可以,看详细程度了,看除了包含送货单的基本信息外,还是否有明确商品的规格、型号、单价等内容,这些信息对于准确核算成本、确定税收依据等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