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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是总分公司的总公司,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我们这边汇总申报,现在23年分公司接受的一张发票被认定为虚开,分公司的税务局要求我们更正23年年报,那我必须从总公司这边更正申报吗,还有别的处理办法没有

2024-12-18 16: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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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20

一般需要从总公司更正申报。也可以尝试向分公司税务机关提供善意取得证据(如合同、单据、支付凭证等),或重新取得合法发票追溯调整业务,但通常还是要涉及总公司申报更正,且要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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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从总公司更正申报。也可以尝试向分公司税务机关提供善意取得证据(如合同、单据、支付凭证等),或重新取得合法发票追溯调整业务,但通常还是要涉及总公司申报更正,且要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
2024-12-18
您好,由于分公司的所得税是由总公司汇总申报,这种情况下,从税务合规性角度,需要从总公司这边进行更正申报。因为汇总纳税企业是将总分公司视为一个整体在总公司所在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计算。
2024-12-18
你好,那分公司和总公司有业务吗?
2021-12-14
他的意思应该是你们单位分摊,还是总分公司合并到一块儿?
2022-06-16
你好,分公司本来就不享受小微企业的待遇,这个没有别的办法了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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