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能开,买进卖出,商贸是买什么就卖什么
我们是一个商贸公司,然后我们给超市供货。超市卖给我们,陈列有陈列,我们才需要往上摆货就会出现陈列费 这个陈列费是厂家给我们报销的。所以厂家需要我们每个月开给他们陈列费,发票才会报销 但是他返给我们的时候,他不打到我们的公户上,他用他们的系统软件儿给我们建了一个户头,他会定时的,反倒内上面儿去,然后我们再要货的时候把那个户头里的钱用掉,剩下的我们给他用公户打打过货款去,这样就会出现了。开的发票和进账的钱对不起来。他返给我们的陈列费一般当月报了之后开了发票之后得三四个月才返回来,而且从来不打到我们的公户上面。那是不是应该给他开多少钱的陈列费发票?他就应该返给我们多少钱,但是他不打到我们的公户上,这样钱就会对不起来。而且我们给他答用用公户打款的钱,和他开给我们的发票也对不起来。这怎么办啊?有风险吗
请教老师,我们公司准备认证高新科技企业,现在是筹备阶段,公司主要做智能锁,智能锁是外购的,系统是公司研发的,有三个疑问 1.关于开发票:对开票的品名有什么要求吗?是不是开技术服务费的金额占比,需要高于开锁具的金额占比。这样才可以体现我们是研发公司,不是贸易公司。 2.公司主要供应商那边采购智能锁体,主板,电池,外壳,然后统一组装好后,货物销售给客户,并且加收技术服务费。那么我想问,采购的一系列零件,都需要作为库存,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的科目吗?服务费没有对应进项,是不是不需要结转成本哈? 3.假如我们进货的成本是200.00,那么开票的销售价格是150.服务费是80,这样开票合理不合理呢?
老师这第一行箱变智能监控系统软件对方大类开的是软件,但是我再重新开给另外一家公司时自己开票系统搜索大类是"其他电子设备",请问应该是哪个呢?我们进项和开出销项大类不一样可以吗?
我公司是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如下:电子产品、智能硬件、通讯设备、物联网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劳动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现在有个产品需要开模定制,我们签订的采购合同分别为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标签。我们到时候也会收到这3项进项发票。那么,我们在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也是分开3项签订的,开具销项合同能否分别开具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产品3个类别吗?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跟厂家购进医疗设备然后卖给第三方。其中采购进来的医疗设备厂家开具的专票项目名称是二个品种,分别是:“*医疗仪器器械*.....”、"*软件*....系统。请问我们开销项票的时候也能否对应厂家这样的项目开出去?厂家能开*软件*这样的类别,因为他们是真的是研发的,我们只是商贸公司,卖出去的话也能这样开票吗?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主要是医疗设备里面含有软件,如果商贸公司开票也开软件,是不是需要对应营业范围呢?感觉开软件品种的,除了高新跟软件行业的才能开,是不是其他行业不能开?
您好,买进卖出,可以开的,商贸又不自己生产研发,进和销匹配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