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在企业汇算之前发完了就可以
老师,请教,我家公司总拖欠工资,我每个月计提当月工资入费用,而个人收入申报系统按每月实际发放数申报的,比如,20年9月发放了7、8月两个月,就申报7-8月工资,在7、8月当月没有发放工资的就零申报收入,这样做下来,9一12月工资计提了但是没有发放,我在个税收入零申报了,今年21年1月发放了,那这个9一12月工资是21年1月申报?对吗?我觉得好像做错了,老师,是不是计提后就要申报个税才对呀?是不是,这个1月申报去年20年12月个税时就全部申报9一12月工资收入?老师,求教!
请问公司今年1月入职一批员工,现在3月初发1和2月工资每人9000元,请问这些员工如果上年度全年并没在我公司上班,都是今年1月新入职的,那我报3月个税时能一下子每人报9000吗?这样超5000了还用交税不?还是说必须上年都在我们公司才能报9000不用交个税呀?
工资次月才发放,按照权责发生制,是必须当月就先计提出来对吧?那如果长期不计提,只在次月实际发放时入账,相当于累计成本费用永远少了一个月的,这个影响大吗?存在什么风险?
公司人比较少,发工资有时候紧张老板自己的不发挂着,发员工的,发员工的工资时候,附件工资表要标下欠老板的吗,然后比如欠了2月老板工资单独发的时候,冲掉其他应付发放的这个附件是做什么凭证,单独做一个一个人的实发工资表还是只需要回单?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你看是有这么的情况,现在11月份申报10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然后嗯我10月份的时候,在个税系统里比如说申报了一个人,比如说申报了3000的工资,但是我记账的时候我没有计提也没有发放,嗯,然后呢,这个人的工资他确实也不是在10月份发放的,我只是个税申报了他,但是账也没有记上,然后呢,嗯等到11月份的时候,我能够把我10月份申报的这个工资补上嘛,补提嘛,然后我确实这个工资也是在11月份发放的,然后连计提再发放都记到11月份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