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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有没有深圳的老师,社保基数上调,补缴的部分是等系统 发扣费吗?或者需要怎么操作

2024-12-27 14:2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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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4:23

深圳企业因社保基数上调需补缴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养老保险费差额的,在 2025 年 1 月 1 日系统会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或缴纳: 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 “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深税 关注 “深圳税务” 公众号,点击 “我要办”→“@深税”,跳转 “@深税” 小程序首页,在 “业务办理”→“社保”→“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中操作。 单位客户端 在客户端功能菜单中点击 “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系统产生结算补差数据后,用人单位核实确定申报即可完成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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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005 追问 2024-12-27 14:30

老师你好,现在进去提示补缴的金额,是一个月的,那么7月到11月的是可以不用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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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27 14:37

只要有差额的就要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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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005 追问 2024-12-27 14:39

嗯 那还要继续补差 估计等系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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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27 14:40

对的 这个肯定是要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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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因社保基数上调需补缴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养老保险费差额的,在 2025 年 1 月 1 日系统会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或缴纳: 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 “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深税 关注 “深圳税务” 公众号,点击 “我要办”→“@深税”,跳转 “@深税” 小程序首页,在 “业务办理”→“社保”→“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中操作。 单位客户端 在客户端功能菜单中点击 “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系统产生结算补差数据后,用人单位核实确定申报即可完成清缴。
2024-12-27
 你好; 你们可以每年6-7月自动调整后补缴纳的;      看你系统是否允许你按月去调整基数哈  
2022-10-13
你好,正常是需要申报的。你按社保个人部分作为工资申报就可以了。
2025-08-01
同学你好,没有缴纳的社保无需要调增。
2020-12-25
同学你好,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内部往来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主体,所得税执行汇总纳税原则,只需做好内部往来核算。例如,总公司代缴社保后,将代缴的社保费用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代缴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冲减“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收到款项后,冲减“其他应收款”。 费用分摊 若总分公司之间有明确的费用分摊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方法,将社保费用在总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总公司在支付社保费用后,根据分摊协议,将分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减少相应的费用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分摊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并增加“其他应付款”。 独立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主体,在总公司代缴社保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将社保费用作为一项成本或费用进行核算。总公司支付社保费用后,向分公司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分公司根据发票或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将社保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通过银行存款或其他往来科目支付款项给总公司。 在进行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结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三是要注意税务问题,如社保费用的税前扣除等。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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