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境内研发,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计算加计扣除。 2. 单位研发人员主要跟进委外项目,其薪资可计入委外项目研发费用,通过合理分配归集到“研发支出 - 委托外部研发 - 工资”等科目,按研发支出规则处理,申报时也能参与计算。

请问老师,我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软件产品销售。外聘研发公司为我公司研发软件,我公司支付费用,该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已申请下发了)归我公司,我公司无研发人员,纯属外聘团队为公司研发软件。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否按如下政策操作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请问:收到受托方开给我司的技术服务费发票,我可以入账“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委托研发费用 ——**项目”这个科目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加计扣除吗? 这种情况下是否一定要获得受托方提供的《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呢?
请问老师,我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软件产品销售。外聘研发公司为我公司研发软件,我公司支付费用,该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已申请下发了)归我公司,我公司无研发人员,纯属外聘团队为公司研发软件。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否按如下政策操作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老师好,委外加工是按实际发生额80%计研发费用,也是100%加计扣除吗,比如实际发生额100万*80%=80万,是可以扣除160万是这个意思吗?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老师你好,就是我们公司A研发项目有一小部分委外开发(A研发项目总研发费用500万,其中,委托子公司的研发费用30万,委托外部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15万)。那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时候,用2015版模板。是455万用自主研发的模板,然后45万用委托研发模板,另外委托研发模板填列的时候,内部交易的30万需要拆成人工等明细填列,外部单位的15万只需要填一个总数。是这样理解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每天都有支出,基本上都没有发票,我们从哪里付钱合理合规,会计都是让老板的一个朋友,办了一张银行卡转他的银行卡里面,去付钱,这样合理吗?
老师,我们账上2025.1-12月 其他应收款-法人 期末贷方余额为:49万 其他应付款-法人 期末贷方余额为:12万 1、那这两个科目说明公司欠法人49+12万=61对吧? 2、那这61万12月底前我不需要操作什么吧? 3、公司欠法人折磨多钱,25年年底企业不归还法人,会不会被税务局查啊? 4、会不会被查出来内账啊 现在马上月底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弄一下
公司开办幼儿园,幼儿园有食堂,采购米面油,蔬菜等如何记账?
如果股东转钱20万到公司,分录做了实收资本20万,要不要开票,到税局去开印花税什么的?还是直接凭证里面做了就可以了
老师,我在2024年9月做了股权分红,也交了个税。帐上没分录。到现在2025年我想做分录,就已经交了那个分红税的,现在2025年要做,那我怎么做好啊?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进项发票勾选确认之前,要做发票用途确认吗?这个用途确认是确认什么?
出口退税也是要在每月的税期内申报吗?
有个新酒店,装修费40万,装修费票进来了,如何入帐,会计粉录咋样做
公司12月4日买了一个31万的车,本月开出去25万的6个点专票,请问一下,还要交多少税
给房主对公转房租是2025年7月份,开房租发票的合同里可以写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吗?这样开一整年好开
那委外研发的研发费用基数呢,是发生额的全额还是80%,我知道加计是80%,那跟进项目的本单位研发人员相关薪资是不是可以全额加计了
上面已回答,基数按境外实际发生的计算,对于跟进项目的本单位研发人员相关薪资,其薪资可作为企业自身的研发费用
那我就可以理解委托境内研发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对于加计部分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加计扣除金额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