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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否则按转让收入全额计征) 2、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2%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以增值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土地使用有关的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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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包括哦。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只要在经济上相对独立的企业、单位等组织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会计法总则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法律办理会计事务。也就是说,只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就可以成为会计主体,会计主体的范围较宽。《会计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由此可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包括企业的分支机构)都是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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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过程,其实很简单的,就是根据每期末的账上记的金额,乘以实际利率,算出来个利息,再根据票面金额乘以票面利率算出一个利息,正常来说,这两个有一点小差额,就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具体分录: 初始: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买到的价值和票面的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 计息: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到期: 借:银行存款等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以过多次计息,调整,这个金额会和票面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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