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上传报表如没有适合企业的会计制度,可以选择相近的会计制度上传报表 自身的会计核算制度无需根据报税所选会计制度来改变 当然如果选用的会计制度和报税的时候一致是最好的
查看更多34、d 35、b
查看更多其他业务收入,还要计提税金,成本要么按收入金额结转,要是有历史成本,就按历史成本结转
查看更多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 (1)初始投资会计成本和初始投资计税成本的计价基础不同。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投资,换入的投资入账价值是以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来确定,这符合历史成本原则。换入的投资计税成本一般以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定。 (2)收到补价的处理不同。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规定,企业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交易中是否涉及补价,也是依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判定的。换入投资与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致,则可能不存在补价;反之则可能涉及补价。具体到非货币性资产换入投资,收到补价时,减去补价后还要加上(或减去)应确认的收益(或损失),也就是说收到的补价所产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损益,其确认的金额大小会影响换入的投资的入账价值。按税法规定,收到的补价直接抵减投资计税成本,不存在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的问题。 对于初始投资计税成本与初始投资会计成本的差异不需做处理,企业只需在备查簿中准确记录该项投资计税成本,作为将来处置该项投资时计算投资转让损益的重要因素。 2.换出非货币性资产损益的确认 (1)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否涉及补价,会计处理上均不会产生非货币性交易损益。按税法规定,因其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不存在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缴纳
查看更多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查看更多可以根据这些单据入账,入营业外支出。
查看更多您好!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适应 企业会计制度。
查看更多房地产企业,行业实操中有专门的实操。
查看更多不需要去财政局登记。祝你工作愉快
查看更多中级的题库快要出来了
查看更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一般情况下,持股比例大于20%(含20%)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小于20%则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存在应按权益法核算而未按权益法核算的情况,如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更正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例。 例:B公司1997年1月2日用220000元取得A公司20%的股权,A公司1997年年初所有者权益为1000000元,A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为300000元,A、B公司所得税率均为33%,且均按公司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B公司当年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A公司2200005; 贷:银行存款220000. B公司1998年2月改按权益法核算。对于此会计差错。B公司1998年2月的会计处理如下: 1、先按权益法重新核算1997年的投资业务。 由于B企业应自1997年年初投资时按权益法核算,故股权投资差额按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计算,假设本例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应作的账务处理为: ①借:长期股权投资一A企业(投资成本)200000, 长期股权投资一A企业(股权投资差额)20000; 贷:银行存款2200
查看更多您好!一般情况下只设置“营业费用”科目即可。
查看更多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四)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第六条规定,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
查看更多物业公司会计分录汇总问答 1、 我司是一家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开取普通增值税发票,怎样做会计分录,需要转出成本吗? 答案: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不用转成本,只有收入费用类才转成本 2、 是物业公司的,这个月开了一张服务业发票,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案:开发票时记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提税费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 应文税费-教育费附加; 交税费时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3、 物业公司月末计提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答案: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4、关于物业公司会计分录的问题 本公司七月份交电费款13687.57元(银行代扣) 其中6844.5元可以收回的 ,剩下的向业主公摊的电费7018.05元 ,公摊部分7018.05+6844.5=13862.55 比应缴电费款172.98元 , 但公司决定七月份电费不向业主公摊,由本公司作为费用支出,请问怎样做会计分录? 答案: 说明:公摊部分7018.05+6844.5=13862.55计算差错应该为13952.55比应缴电费款264.98元 缴纳七
查看更多记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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