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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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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11w
引用 @ 过往 发表的提问: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归集在开发成本,还是管理费用?
你好,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
166楼
2023-02-07 10: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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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回复邹老师 如果记入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合理嘛?
2023-02-07 11:16:44
邹老师:回复过往你好,不合理的,不构成开发成本的
2023-02-07 11:39:16
杨@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0.2w
引用 @ 晶晶111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 的期间费用包括利息,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 是不是按照 土地跟开发成本的10%扣除?
是的,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原始凭证,就要按土地跟开发成本的10%扣除
167楼
2023-02-07 10: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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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11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在办理预售证后就可以不交了,是吗
不是的
168楼
2023-02-07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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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小耳朵 发表的提问:
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到的工程,拿不到土地使用权证,但是通过人防办的关系,可以管理和租赁,这样的会计处理,工程完成以后,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属于无形资产,取得土地使用权(只是管理和租赁土地),没有产权
169楼
2023-02-08 1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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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神勇的丝袜 发表的提问:
房开企业待开发的土地,因城市规划需要而占用一部分,政府支付补偿金,回购了这部分土地,那么房开企业就这一事项在会计上如何处理,涉及那些税?感谢老师回答!
您好,回购了这部分土地,房开企业就这一事项在会计上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开发产品-土地等科目。不需要缴纳税费。
170楼
2023-02-08 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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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CICI♚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增清算完成后补税和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好! 1.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2.交纳 借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收到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171楼
2023-02-08 11: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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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福原开来 发表的提问:
计算企业房产税时,房产原值含土地价吗,土地在交使用税了,
包含的
172楼
2023-02-09 1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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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开来:回复袁老师 也有老师说可以不包含,你们讨论一下吧
2023-02-09 11:16:43
袁老师:回复福原开来包括土地的
2023-02-09 11:31:04
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5.88w
引用 @ 腼腆的哈密瓜,数据线 发表的提问:
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怎么做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73楼
2023-02-09 1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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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71w
引用 @ 小典 发表的提问:
老师们好,请问一下房产开发企业土地出让金以及土地契税具体怎么计算?
土地出让金是你拍地花的钱啊!契税税率3%-5%
174楼
2023-02-09 1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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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安详的小蝴蝶 发表的提问:
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不能出租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已出租的房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如果地能出租,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按什么核算?
同学你好,对外出租是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175楼
2023-02-10 1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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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11w
引用 @ 陈洁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用来商品房开发,怎么做账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176楼
2023-02-10 10: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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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解题: 
引用 @ 60 points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地下车位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是地下停车场所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作为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成本对象单独核算,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提取折旧。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车场所收入,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采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按照配比原则,分期计算收入。 二是地下停车场所属于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并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已计入计税成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车场所收入,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采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均应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收取当日确认收入。
177楼
2023-02-10 1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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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小耳朵 发表的提问:
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到的工程,拿不到土地使用权证,但是通过人防办的关系,可以管理和租赁,这样的会计处理,工程完成以后,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属于无形资产,取得土地使用权(只是管理和租赁土地),没有产权
178楼
2023-02-12 12: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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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失眠的悟空 发表的提问:
4.2019年1月1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自行建造一座仓库。假定 不考虑增值税,关资料如下: (1)1月8日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3511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2月3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37440元。 (3)1月8日至6月30日,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272500元。 (4)6月30日对工程物资进行清查,发现工程物资减少48000元,经调查属保管员过失造成,根据房地产企业管理规定,保管员应赔偿30000元。剩余工程物资转入房地产企业原材料,该原材料的计划成 本为27000元。 (5)工程建设期间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35000元。 (6)工程建设期间发生工程人员职工薪酬65800元。 (7)6月3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要求:针对上述业务做出账务处理。
你好 1 借,工程物资351100 贷,银行存款351100 2 借,在建工程37440 贷,原材料374400 3 借,在建工程272500 贷,工程物资272500 4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8000 贷,工程物资48000 借,其他应收款30000 借,管理费用18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8000 借,原材料27000 贷,工程物资27000 5 借,在建工程35000 贷,生产成本35000 6 借,在建工程65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5800 7 借,固定资产410740 贷,在建工程410740
179楼
2023-02-12 12: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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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41w
引用 @ 杨焕焕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2、计算收入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5、按税率计算税额基本步骤如下: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该扣除项目为“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之和的20%。 但上述加计扣除项目,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转让销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可以加计扣除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享受。一是必须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也就是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二是必须实际从事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只从事房地产二手转让的企业,不得减除加计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显然,这种情况没有规定加计扣除项目。 第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加计扣除,但在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加计扣除项目时,仅是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不加计扣除。 第三,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这可以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有一个基本的投资回报,以调动其从事正常房地产开发的积极性。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在计算开发建造房屋转让销售的加计扣除项目时,不仅允许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也允许加计扣除。 第四,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由税务机关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即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以及在转让时缴纳的有关税金。这主要考虑到如果按原成本价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不尽合理。而采用评估的重置成本价能够相对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比较合理。从中也可以看出,这种转让旧房的情况也不允许加计扣除。此外,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如果能够取得购置发票,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即土地价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180楼
2023-02-12 1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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