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有关会计人员违法违纪案例
分享
小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6w
引用 @ 小耳朵 发表的提问:
纳税申报的时候显示公司有违法违章行为是什么意思
您好,说明企业有违法的行为了,要联系下税务局处理下
166楼
2023-02-10 14:34:35
全部回复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3.69w
引用 @ 兔子 妖怪 发表的提问:
个人养殖户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违法吗
你好,发生纳税义务,就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否则就是违发税收征管法
167楼
2023-02-10 14:56:59
全部回复
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追寻的灰狼 发表的提问:
我是工司职员,开了个税票给工司抵个人所得税,违法吗
这个只要是正常业务就不是违法的
168楼
2023-02-12 15:43:09
全部回复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幸福的蜗牛 发表的提问:
假如公司与员工约定3年的竞业限制,如违约则赔付10万违约金,如果员工2年后违反约定要赔违约金吗?
是的没错, 是这样的
169楼
2023-02-12 16:07:16
全部回复
幸福的蜗牛:回复易 老师 为什么呢?竞业限制不是最长2年吗?
2023-02-12 16:32:30
易 老师:回复幸福的蜗牛是的没错, 是这样的
2023-02-12 16:44:28
幸福的蜗牛:回复易 老师 对不起,没理解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说即使超过了竞业限制最长时间也得付违约金是这样吗
2023-02-12 17:12:59
易 老师:回复幸福的蜗牛如果超过2 年不需要,只有2年内违约要
2023-02-12 17:34:00
幸福的蜗牛:回复易 老师 明白了,谢谢你
2023-02-12 17:50:08
易 老师:回复幸福的蜗牛不客气,有空给五星好评:, 我的提问-本问题沟通界面,结束提问并评价
2023-02-12 18:02:56
小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证券从业资格
4.99
解题: 0.06w
引用 @ 小白今天学习了吗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这道题: 老师课上讲的是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人员进行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是没有具体的惩罚的 为什么这道题的答案还要选D,要对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
同学你好,为您找到了法条原文 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70楼
2023-02-12 16:32:59
全部回复
小游老师:回复小白今天学习了吗同学你好,稍等我把会计法给您发过去
2023-02-12 17:04:26
小游老师:回复小白今天学习了吗同学你好,因为不能发文件,所以给您发了链接 http://www.yunan.gov.cn/yfyaczj/gkmlpt/content/1/1405/post_1405304.html#2268
2023-02-12 17:31:45
小白今天学习了吗:回复小游老师 这个法律原文条例也没有提单位的惩罚,为什么这个题的答案要选D呀?
2023-02-12 17:43:29
小白今天学习了吗:回复小游老师 这道题老师讲解是全选
2023-02-12 17:59:12
小游老师:回复小白今天学习了吗同学你好,您看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023-02-12 18:23:25
小白今天学习了吗:回复小游老师 可是这个题上说的是“钟某指使余某”我觉得应该参考会计法第四十五条呀
2023-02-12 18:45:25
小游老师:回复小白今天学习了吗同学你好,参考法条可以全面参考,可以多对应条款,没有问题的
2023-02-12 19:04:54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Q 发表的提问:
这题答案是不违反,我不太理解 22年审计报告未出前加入不是应该是违反吗?
你好,你这里只是担任顾问 21年审计并不属于合伙人也没参与审计 所以不会影响
171楼
2023-02-12 16:39:00
全部回复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1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员工不要,这样公司违法吗
你好 自愿放弃不属于违法 但是社保要求严格的要求你们补交
172楼
2023-02-13 13:56:07
全部回复
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8.44w
引用 @ 丽斐 发表的提问:
单位新领导已到位,但任命文件没那么快下来,银行和财政局那边改不了法人电子章。我们可以先用原来法人的信息转账吗?这个会不会违反什么财经纪律?
同学,你好 需要多久才可以下来? 有领导签字就可以付
173楼
2023-02-13 14:24:38
全部回复
丽斐:回复小菲老师 可能要一个月左右
2023-02-13 14:46:00
小菲老师:回复丽斐同学,你好 付钱单上有领导签字吗?
2023-02-13 15:11:16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5w
引用 @ 感性的芹菜 发表的提问:
甲方会计可以处理乙方的账么?违反什么法么?
你好,只能自己做自己的
174楼
2023-02-13 14:50:59
全部回复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宴会回请不开发票是否违法?
你好!只要是正常消费就可以要求取得正规发票,商家不给的应该属于偷税漏税。
175楼
2023-02-14 14:45:06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小红姐 发表的提问:
个体,白条入账好吗?会违法吗?
白条入账不违法,只是没有发票,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176楼
2023-02-14 15:11:13
全部回复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欧巴的长腿 发表的提问: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违法违章信息查询里面有两条违法事实是6月份和7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生上个税系统逾期申报看看能不能不报?不行的话,需要拿报表去大厅办理。
177楼
2023-02-14 15:26:59
全部回复
欧巴的长腿:回复QQ老师 我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没有看到逾期申报字样,请问这个应该怎么操作呢?
2023-02-14 15:40:45
QQ老师:回复欧巴的长腿你好,需要拿着申报表去大厅了。
2023-02-14 15:55:08
欧巴的长腿:回复QQ老师 申报表需要盖章吗?
2023-02-14 16:11:30
QQ老师:回复欧巴的长腿你好,是的,需要盖企业的公章。
2023-02-14 16:32:45
欧巴的长腿:回复QQ老师 请问除了盖公章的申报表还需要带别的资料吗?
2023-02-14 17:01:06
QQ老师:回复欧巴的长腿你好,你是办税人员的话,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
2023-02-14 17:24:31
欧巴的长腿:回复QQ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2-14 17:44:55
QQ老师:回复欧巴的长腿不客气欢迎下次提问满意请好评谢谢
2023-02-14 18:01:01
欧巴的长腿:回复QQ老师 申报表就是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的哪个表导出来后就可以吗?
2023-02-14 18:28:16
QQ老师:回复欧巴的长腿你好,是的,用导出来那个表就可以。
2023-02-14 18:57:00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深情树 发表的提问:
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使用吗?两个老师讲的两个答案,一个老师说可以,一个说不可以
你好,不可以同时使用的。 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且返还定金原值
178楼
2023-02-15 14:07:13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Baby蚕 发表的提问:
培训才花10万,竞业违约金可以约定100万?答案没有问题吗?
你好 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计算 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怎么计算,在《劳动合同法》中只规定了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中就曾明确过违约金的上限,即: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但是该规定在后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被删除,笔者认为,虽然该条最后未写入劳动合同法中,但是,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笔者认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出现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违约金的数额,仲裁和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参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相应调整。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对竞业限制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额的上下限法律都没有规定,所以谈不上合法与否的问题,只有是否合理的问题。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最低不会低于本人工资的20%,一般在30-50%之间。如果以后仲裁经济补偿可能会调高,违约金也会相应高低到合理的金额,由于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做一个靠近司法实践的回答。
179楼
2023-02-15 14:30:16
全部回复
Baby蚕:回复玲老师 看不懂啊
2023-02-15 15:15:03
玲老师:回复Baby蚕这是违约金标准的规定,符合这个规定就可以 
2023-02-15 15:38:49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如梦如幻 发表的提问:
坐支现金是属于违法还是违规行为啊?
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是违法行为 修订 该条例已于2011年1月8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所修订。 折叠编辑本段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账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011年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180楼
2023-02-15 14:45:16
全部回复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