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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们都是如何当上会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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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7w
引用 @ 追寻梦想 发表的提问:
老师,赡养老人,员工有三姐妹,选择平摊分摊,那每个月分摊667还是可以这个员工分摊1000
您好,需要协商,可以摊销1000
91楼
2023-01-09 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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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梦想:回复暖暖老师 如果这个员工选择分摊1000的话是不是需要签订分摊协议,选择分摊667的话就不需要签订
2023-01-09 16:32:01
暖暖老师:回复追寻梦想不用签订协议,商量一下就可以
2023-01-09 16:53:41
追寻梦想:回复暖暖老师 选择分摊1000也不用签订协议吗
2023-01-09 17:07:33
暖暖老师:回复追寻梦想不用,不可以超过一千
2023-01-09 17:32:17
小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03w
引用 @ 1029712205 发表的提问:
我们老板又注册了一家公司,法人用的是他妹妹,现在刚把户开了,账户里现在没钱,但是已经产生费用了(刻章,税控盘等),如果想不跟我们老板产生关系,是不是最好用他妹妹的名义转一些钱进去?
直接做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
92楼
2023-01-09 1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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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712205:回复小余老师 好的,那不需要先转点钱进去吗?如果要转,是不是最好法人本人转?
2023-01-09 16:49:02
小余老师:回复1029712205一般开始不建议转。法人开始的时候转钱进去的话一般确定实收资本
2023-01-09 17:16:11
1029712205:回复小余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1-09 17:37:47
小余老师:回复1029712205不用谢,请五星好评哟
2023-01-09 18:00:29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Jinxi Huang 发表的提问:
姐,如果使用权都没有的话,能开不?
你好,你具体是开什么?
93楼
2023-01-09 16: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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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xi Huang:回复小云老师 公司是做房租租赁中介的,客户租房的时候,要求给他开具发票?能给他开具么?
2023-01-09 17:00:36
Jinxi Huang:回复小云老师 公司没有该房源的使用权,还有所有权
2023-01-09 17:22:37
小云老师:回复Jinxi Huang不可以,房租发票中介开不了
2023-01-09 17:51:53
Jinxi Huang:回复小云老师 中介只能开经纪代理的咯
2023-01-09 18:05:53
Jinxi Huang:回复小云老师 那如果中介先从房东那里把房子租下来呢?再租给客户呢
2023-01-09 18:20:28
小云老师:回复Jinxi Huang中介只能开经纪代理 转租可以
2023-01-09 18:48:13
Jinxi Huang:回复小云老师 那如果是业务托管给中介的房子呢?也可以开吧?
2023-01-09 18:59:18
小云老师:回复Jinxi Huang转租的才是可以的。
2023-01-09 19:23:04
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柒惜公子 发表的提问:
填写赡养老人分摊协议 非独生子女 其他的兄弟姐妹不申报 分摊比例那里就填0可以吗
非独生子女,即使其他子女不申报,也最多只能享受专项扣除1000
94楼
2023-01-10 15: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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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惜公子:回复三宝老师 是的 分摊协议上就写A分摊50% 1000元 B分摊0% 0元 可以吗
2023-01-10 16:13:08
三宝老师:回复柒惜公子可以按你说的写,但既然55分,何不都写1000?和你申报与否没有关系
2023-01-10 16:27:44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个税汇算清缴不是独生子,姐妹两人,有老人,老人专项扣除那项怎么规定得,怎么选择
你好 这个就是规定: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95楼
2023-01-10 16: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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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回复meizi老师 继续教育还是没懂
2023-01-10 16:49:34
meizi老师:回复你好 哪里不懂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2] 。 11.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2023-01-10 17:12:03
焦:回复meizi老师 时间问题
2023-01-10 17:41:41
meizi老师:回复什么时间问题 你可以具体提问
2023-01-10 17:57:43
焦:回复meizi老师 继续教育只能报19年参加的吗
2023-01-10 18:11:52
meizi老师:回复你好 这个继续教育是说的 对于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而不是等到取得学历证书的当年才能允许每年按4800元(每月400元)扣除;也就是说你期间可以按月来专项扣除的
2023-01-10 18:35:24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2w
引用 @ 美涛 发表的提问:
就是现在有一个人工资是10761.64元 他申请了一个减税的申请 他有两个上学的子女 还有两个老人 加上他本人家里是三个兄弟姐妹 那这个工资该怎么扣他的个税
你好,两个子女一个孩子是1000,可以抵扣2000。
96楼
2023-01-10 16:09:35
全部回复
郭老师:回复美涛然后赡养老人,他不是独生子女,他最多可以抵扣1000,需要看一下它允许抵扣的是多少,他们需要分摊吗?还是平均分摊,还是指定分摊? 问下他个人自己。
2023-01-10 16:37:33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修身养性 发表的提问:
请问当月发的上月工资,都需要计提吗分录如何写
你好 当月计提  你好同学: 1、计提工资、社保和公积金时: 借:各种成本费用科目一工资 一社保( 公司负担) 一公积金(公司负担)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               一社保(公司负担) 一公积金(公司负担) 2、支付员工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一社保 (个人负担)          一公积金( 个人负担) 应交税费一应交个人所得税 3、支付社保、公积金及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保(公司负担)               一公积金(公司负担) 其他应付款一社保 (个人负担) 一公积金(个人负担) 应交税费一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97楼
2023-01-10 16:35:41
全部回复
修身养性:回复玲老师 老师请问下,计提的金额是如何计算的,不是很懂
2023-01-10 17:03:09
玲老师:回复修身养性你好 按应发工资计提  
2023-01-10 17:13:09
宸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71w
引用 @ 害怕的树叶 发表的提问:
新个税的独生子女月税前扣除额为2000,如果一个人的兄弟姐妹死去,留下他独自赡养老人。能不能按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呢?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98楼
2023-01-10 16: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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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醉熏的舞蹈 发表的提问:
虽然不是独生子女,但老人由一人赡养,其他兄弟姐妹不扣除,自己一个人扣除,能不能按2000元算?
学员你好,自己一个人扣除,不能按2000元算
99楼
2023-01-11 16:11:00
全部回复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叶子 发表的提问:
姐姐想考会计从业,今年什么时候可以?
您好,已经暂停了,等等吧,或者直接考初级职称吧。
100楼
2023-01-11 16:19:53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海澜珠 发表的提问:
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家里有两个超过6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并且兄弟姐妹共有两个,这张赡养老人的表格,扣除金额填多少?
分摊扣除的一个人最多扣1000
101楼
2023-01-11 16:41:59
全部回复
小鱼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02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请问填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时,家里有4个姐妹,那么可以由其中一个人分摊1000的赡养费吗?填资料时四个人的都需要一起填吗?
您好: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需要在姐妹之间分摊;具体分摊方法姐妹可以均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102楼
2023-01-12 15: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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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小鱼老师 老师,请问需要把四个姐妹的资料全部都填写吗?
2023-01-12 16:14:18
小鱼老师:回复您好:需要专项扣除的话,都需要填哦,不需要填就可以不填写的。
2023-01-12 16:29:59
刘艳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9.83w
引用 @ 糖果 发表的提问:
老师,当月扣缴的社保都是当月的,如何计提社保?
同学,您好,可以当月计提当月扣缴的。
103楼
2023-01-12 15:58:35
全部回复
糖果:回复刘艳红老师 也就是说从会计准则角度,必须从计提分录中过一下 是吗?
2023-01-12 16:26:14
刘艳红老师:回复糖果是的,必须要先计提再支付。
2023-01-12 16:43:35
宋艳萍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5.00
解题: 0.49w
引用 @ 哎嗨 发表的提问:
当月发放上月工资如何做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04楼
2023-01-12 16:15:23
全部回复
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四毛呀 发表的提问:
工资发上月的社保扣当月的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资发的是上月的社保扣当月的,工资表里做的都是扣减上月的社保,实际扣款扣的是当月的
105楼
2023-01-12 16:39:00
全部回复
吴少琴老师:回复四毛呀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 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23-01-12 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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