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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增值税有关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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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标致的火车 发表的提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吉林省的高级会计i,论文发表有什么要求,都是什么期刊
你好,一般要求在省部级经济刊物CN号发表一篇三千字以上论文。
226楼
2023-03-14 1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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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62w
引用 @ 明理的秋天 发表的提问:
您好,会计论文写应收帐款的哪个行业容易分析,比较好写
您好,你可以 知网查询 哪个行业数据多
227楼
2023-03-15 16: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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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顿乔老师:回复明理的秋天可以写建筑行业的,谢谢
2023-03-15 16:26:34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幸福的水杯 发表的提问: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个税返还缴纳增值税的文件
您好,个税手续费返还要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销售服务的第六款第八项规定: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属于经纪代理服务,因此,要缴纳增值税。
228楼
2023-03-15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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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开心每一天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个政策是,只要公司安置了有残疾人都可以即征即退增值税吗?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几号文件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7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三、残疾人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四、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229楼
2023-03-15 16: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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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每一天:回复玲老师 要达到这个条件: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才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是吧
2023-03-15 17:07:20
玲老师:回复开心每一天上面发你文件了 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以
2023-03-15 17:27:49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悦耳的太阳 发表的提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在 出售时要不要结转为处置时的损益?请大家查阅税法、准则、及相关论文,给出自己的分析。
不用了,在新的那个金融工具的准则里面,之前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用再转到投资收益了。
230楼
2023-03-15 16: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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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3.69w
引用 @ Leo?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是自考本科,现在进度只差论文辩论,21年准备考税务师,不知道今年可不可以报考税务师。
你好,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231楼
2023-03-15 1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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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回复微微老师 我本科是管理类的学科,是一定要拿到毕业证么才可以么,我记得还有一个应届生的方式报名方式,我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么
2023-03-15 17:33:16
微微老师:回复Leo?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2023-03-15 17:47:46
Leo?:回复微微老师 非全日制的也是可以的是吗,也就是说我21年是可以参加报名考试的是么
2023-03-15 18:00:09
微微老师:回复Leo?您好,报名简章中并没说明不适用非全日制,应当是可以的
2023-03-15 18:27:37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菲童牛宝 发表的提问:
有境外汇款申请书 的会计分录然后收到这批的报关单、关税、增值税的单子,会计分录怎么做?
分别做收入和成本
232楼
2023-03-19 18: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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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康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4
解题: 0.02w
引用 @ 顺心的太阳 发表的提问:
房产中介公司写会计核算论文可以从哪些方面写
如果要写高质量的话,成本核算分摊这块可以入手,但这块内容不好把握。
233楼
2023-03-19 1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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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害羞的日记本 发表的提问:
如果想考高级会计室,论文和评审怎么能通过呢
准备评审论文时机 在准备高会评审论文前大家一定要了解当地对论文的要求,例如评审准备时间、论文字数要求、需要发表的刊物要求、评审需准备其他资料等等,这样有利于考生更好的分配自己的时间。 一篇评审论文从立意、准备、收集资料、撰写到结束至少需要2个月的时间,大家不要觉得时间非常充裕,除了论文之外需要准备的其他资料也是非常多的,大家要尽量提早准备。个别省市承认考生在取得中级会计职称后的论文,考生们可以提前了解当地论文要求,早做准备。 找准论文大致方向 在准备写一篇论文的时候首先要知道自己写的大致方向,最好是写与工作相关的内容或是比较熟悉领域的方向,这样在后期撰写的时候比较容易收集资料,写起来也相较顺利。 除了找论文方向之外,还有给论文起标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能够突出论文的主旨,在众多论文中吸引老师的眼球。小编建议论文标题“要小不要大”,就是不要大方向的去起标题,尽量细化。 结合实际撰写论文 撰写论文的过程一定要自己结合实际经验,不要东拼西凑来汇总成一篇论文,这样很容易被发现。除此之外,在评审答辩中主要就围绕着考生的论文提出问题,建议大家在准备论文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大家都可以保留好,在答辩中非常有用。
234楼
2023-03-19 19: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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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乐一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麻烦给我发一下增值税降税的相关文件,谢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0日
235楼
2023-03-20 1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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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土豪的犀牛 发表的提问: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写应收账款,有什么企业
可以参考这个论文看一下https://wenku.baidu.com/view/02c25a72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ea.html
236楼
2023-03-20 1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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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lucky star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收到了拍卖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进土地成本还是进什么会计科目?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是进什么会计科目的?
您好,进土地成本,依据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耗用的材料费用;   (二)耗用的人工费用;   (三)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四)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   第十四条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第十六条 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第十七条 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7楼
2023-03-20 17: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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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张威 发表的提问:
进口原材料在海南自贸区免关税,增值税,经加工后销售内地,需要补交关税吗?有没有什么文件
你好,进口原材料在海南自贸区免关税,增值税,经加工后销售内地,不需要补交关税。我们昨天才有消博会的,海南就是免关税的,具体细则进一步出台
238楼
2023-03-20 17:20:24
全部回复
张威:回复紫藤老师 东西出岛销售辽宁需要补交关税吗
2023-03-20 17:41:33
张威:回复紫藤老师 主要想确认这个
2023-03-20 17:53:18
紫藤老师:回复张威东西出岛销售辽宁不交关税
2023-03-20 18:08:11
欧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2w
引用 @ 江湖小虾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能不能提供一下有关土地增值税,开发间接费相关法律条文,国税发条文等最新的文件号,比如说国税发[2009]91号,这个字样的。我想把这块的条文整理后系统学习一下。
国税发[2010]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法字【1995】第0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39楼
2023-03-20 17:29:58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会计有关系吗
关键看会计是否参与
240楼
2023-03-21 16:26:42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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