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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会计确认标准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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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轩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35w
引用 @ 轻舞飞扬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76楼
2023-01-04 1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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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tiffany 发表的提问: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7楼
2023-01-05 18: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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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any:回复吴月柳 商贸企业呢,属于第四条吗
2023-01-05 18:50:27
吴月柳:回复tiffany是的
2023-01-05 19:05:57
tiffany:回复吴月柳 想问一下老师你知道招行周转易项目吗
2023-01-05 19:34:52
吴月柳:回复tiffany不好意思,不知道哦
2023-01-05 20:03:38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2w
引用 @ 回来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你好,你是指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
78楼
2023-01-05 18: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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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2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79楼
2023-01-05 19: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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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哭泣的眼睛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您好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80楼
2023-01-05 1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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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眼睛:回复bamboo老师 增值税现行的优惠政策
2023-01-05 19:44:38
bamboo老师:回复哭泣的眼睛新闻动态 最新政策公司及行业新闻 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2B燃油附加费)÷(1%2B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2B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2B3%)×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23-01-05 19:56:47
哭泣的眼睛:回复bamboo老师 印花税税率
2023-01-05 20:25:49
bamboo老师:回复哭泣的眼睛您可以参照下面图片
2023-01-05 20:37:51
哭泣的眼睛:回复bamboo老师 工业企业从采购原材料,商品的生产到销售一系列过程的会计分录
2023-01-05 21:06:40
bamboo老师:回复哭泣的眼睛学堂是一个类似问题提一个问 麻烦您重新提问 谢谢
2023-01-05 21:25:12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什么是融资租赁?其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1楼
2023-01-08 20:25:56
全部回复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1w
引用 @ xijunkokhjhk 发表的提问: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是什么呢
执行会计准则类别有:1.《会计法》相对于制度具有最高效力。2.《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的实现目标。3.《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是用来考量会计核算的具体标准。
82楼
2023-01-08 20:43:35
全部回复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怕孤独的寒风 发表的提问:
工会经费要怎么计提?计提的标准是什么?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按应发工资的2%计提
83楼
2023-01-08 21:08:41
全部回复
怕孤独的寒风:回复袁老师 老师,那地税申报的比例是多少?
2023-01-08 21:30:06
怕孤独的寒风:回复袁老师 老师请教下,那是科目余额表中应付职工薪酬的当年还是上年度的工资总额?
2023-01-08 21:59:24
袁老师:回复怕孤独的寒风有的地方按2%,有的按2%的40%,当年的
2023-01-08 22:29:14
怕孤独的寒风:回复袁老师 老师工会经费是每月计提吗?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金额的40%在地税申报,60%转到公司工会帐户吗?
2023-01-08 22:42:11
袁老师:回复怕孤独的寒风是的,对的
2023-01-08 23:06:54
小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6w
引用 @ 杨?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您好,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2号
84楼
2023-01-08 21:17:18
全部回复
杨?: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 这个公告是指的小型微利企业 我问的是小微企业呢
2023-01-08 21:30:39
小黎老师:回复杨?您好,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2023-01-08 21:47:17
杨?:回复小黎老师 没有划分标准吗
2023-01-08 22:08:06
杨?:回复小黎老师 没有划分标准吗
2023-01-08 22:35:18
杨?:回复小黎老师 是不是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在30万以内能不能免增值税
2023-01-08 22:55:17
小黎老师:回复杨?值;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示例如下:   例1.A企业2017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季度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第1季度 120 200 2000 4000 150 第2季度 400 500 4000 6600 200 第3季度 350 200 6600 7000 280 第4季度 220 210 7000 2500 350        解析:A企业在预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 指标 第1季度 第2季度 第3季度 第4季度 从业人数 季初 120 400 350 220 季末 200 500 200 210 季度平均值 (120+200)÷2=160 (400+500)÷2=450 (350+200)÷2=275 (220+210)÷2=215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160 (160+450)÷2=305 (160+450+275)÷3=295 (160+450+275+215)÷4 =275 资产总额(万元) 季初 2000 4000 6600 7000 季末 4000 6600 7000 2500 季度平均值 (2000+4000)÷2=3000 (4000+6600)÷2=5300 (6600+7000)÷2=6800 (7000+2500)÷2=4750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3000 (3000+5300)÷2=4150 (3000+5300+6800)÷3= 5033.33 (3000+5300+6800+4750)÷4=4962.5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150 200 280 350 判断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从业人数超标) 不符合 (资产总额超标) 不符合 (应纳税所得额超标)   例2.B企业2019年5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季度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第2季度 100 200 1500 3000 200 第3季度 260 300 3000 5000 350 第4季度 280 330 5000 6000 280        解析:B企业在预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      指标 第2季度 第3季度 第4季度 从业人数 季初 100 260 280 季末 200 300 330 季度平均值 (100+200)÷2=150 (260+300)÷2=280 (280+330)÷2=305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150 (150+280)÷2=215 (150+280+305)÷3=245 资产总额(万元) 季初 1500 3000 5000 季末 3000 5000 6000 季度平均值 (1500+3000)÷2=2250 (3000+5000)÷2=4000 (5000+6000)÷2=5500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2250 (2250+4000)÷2=3125 (2250+4000+5500)÷3=3916.67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200 350 280 判断结果 符合 不符合 (应纳税所得额超标) 符合   (三)明确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通知》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3.C企业2019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经过判断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是此后的第2季度和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第1季度至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解析:C企业在预缴2019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计算过程 第1季度 第2季度 第3季度 预缴时,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50 100 200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值,万元) 50×25%=12.5 100×25%×20%=5 100×25%×20%+(200-100)×50%×20%=15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万元) 12.5 0 (5-12.5<0,本季度应缴税款为0) 15-12.5=2.5 已纳所得税额(累计值,万元) 12.5 12.5+0=12.5 12.5+0+2.5=15 减免所得税额(累计值,万元) 50×25%-12.5=0 100×25%-5=20 200×25%-15=35
2023-01-08 23:16:52
小黎老师:回复杨?您好,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23-01-08 23:42:44
杨?: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 我问的是小微企业不是小型微利企业
2023-01-08 23:59:36
杨?:回复小黎老师 一般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在30万以内 能不能免增值税
2023-01-09 00:25:41
小黎老师:回复杨?您好,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2023-01-09 00:53:12
小黎老师:回复杨?一般纳税人不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只有小规模才可以30万免征增值税
2023-01-09 01:06:34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39w
引用 @ 花生米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有的个体工商户要做账报税, 有的不用,这个具体的标准是什么可以确认一下不
这个主要是企业的经营规模。
85楼
2023-01-08 21:35:59
全部回复
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5.85w
引用 @ 26294018991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你好,标准是,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年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86楼
2023-01-09 18:09:48
全部回复
26294018991:回复徐阿富老师 需要三项都符合吗,有一项不符就不是吗
2023-01-09 18:28:42
徐阿富老师:回复26294018991你好,三项都要达到才可以呢
2023-01-09 18:55:35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9w
引用 @ 青春微凉丶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87楼
2023-01-09 18:31:13
全部回复
青春微凉丶:回复郭老师 小微企业对销售收入有没有规定?
2023-01-09 18:51:18
郭老师:回复青春微凉丶没有
2023-01-09 19:16:03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当年收入超过40W,但是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w,这种算不算小微企业呢?
88楼
2023-01-09 19:00:09
全部回复
李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2015年最新小微企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01-09 19:19:40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Butter-fly? 发表的提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判断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89楼
2023-01-09 19:17:59
全部回复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徐梦华 发表的提问:
请问:《小企业会计准则 与 企业会计准则》有何区别? 什么情况下或达到什么规模下实行《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的标准要求是什么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准则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经济业务相对简单的企业;企业会计准则一般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也可以选择适用。 2、设置科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较少,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较多。比如,小企业科目没有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实际发生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会计准则预计发生减值,是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 3、账务处理存在差异:比如,对于前期差错更正,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调整当期;企业会计准则若影响重大,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4、财务报表的填写原则、报表项目也有所不同:比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填写的是本期金额(本月金额)和本年累计金额;企业会计准则的利润表填写的是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
90楼
2023-01-10 1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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