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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规定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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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Li 发表的提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 哪不对 谢谢
您好,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这个是原话
196楼
2023-04-17 18:37:58
全部回复
Li:回复小锁老师 是不是应该按照企业机构场所所在地
2023-04-17 19:03:19
小锁老师:回复Li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您可以把题目发过来
2023-04-17 19:14:16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3.69w
引用 @ 楚凡 发表的提问:
多选题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的有( )。 A 坚守准则 B 客观公正 C 参与管理 D 廉洁自律
您好,A 坚守准则 B 客观公正 C 参与管理 D 廉洁自律
197楼
2023-04-17 18:59:59
全部回复
楚凡:回复微微老师 教材是坚持准则,和这个坚守准则可以通用?
2023-04-17 19:20:21
微微老师:回复楚凡您好,一样的意思的
2023-04-17 19:34:15
楚凡:回复微微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4-17 19:52:46
微微老师:回复楚凡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如果解答了您 的问题,记得给个五星好评哟,谢谢。
2023-04-17 20:11:12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8w
引用 @ 周媛 发表的提问:
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每个季度开了发票。要根据发票金额交企业所得税,有方法规避掉这个税吗?
你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所得税是根据收入计算,有收入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想规避就只能是少开具发票,既然开具了发票就无法规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198楼
2023-04-18 17: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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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5.85w
引用 @ 囡囡~培霞 发表的提问:
兼职会计做交接后,如果之前的账务出现问题,会有后期会计的责任吗?
你好,之前的事情,一般没有接手人的责任的,
199楼
2023-04-18 18: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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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小兔子 发表的提问:
计提企业所得税在发生业务后根据本年利润算,结转所得税后,所得税又会结转,本年利润又会变,填季度所得税表时,根据利润表得出的所得税肯定跟计提的所得税不一样,那到底该以哪个为准,该不该计提呢?
所得税申报表是按照利润表利润总额来计算,利润总额是税前利润
200楼
2023-04-18 1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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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子:回复三宝老师 但是计提所得税时不是利润表还没出来么
2023-04-18 18:55:45
三宝老师:回复小兔子所得税申报时,报表出来了,不是根据你计提了所得税后的本年利润申报,而是根据利润表申报。不会有出入
2023-04-18 19:17:27
小兔子:回复三宝老师 计提所得税在年终结账出利润表前还是12月31日后?
2023-04-18 19:33:24
三宝老师:回复小兔子都可以,习惯做法是结出利润后计提所得税
2023-04-18 19:59:25
小兔子:回复三宝老师 但是前一种先计提还要结转,再出利润表,还有一个实缴所得税,两个金额肯定不一样的
2023-04-18 20:13:12
三宝老师:回复小兔子利润表是根据收入成本计税的,不是直接从账上取数的,就算直接从账上取数,所得税是在利润总额的减项,你仔细看一下利润表就清楚了
2023-04-18 20:40:59
小兔子:回复三宝老师 老师,我的意思是所得税根据利润总额算,计提了所得税,就得结转到本年利润,利润总额就会受影响,利润总额受影响,又会有新的所得税
2023-04-18 21:01:28
三宝老师:回复小兔子计提了所得税的是净利润。所得税计算依据是利润总额,不是净利润
2023-04-18 21:21:28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三一 发表的提问:
对于税种的分类是是不具有法定性的怎么理解,根据税收的法定原则,明确要求对税种,要素进行规定了啊
同学你好 比如直接税和间接税 分类不是法律规定的 是理论界自己规定的
201楼
2023-04-18 18: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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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42w
引用 @ 最初 发表的提问: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税法新规定出来了!就是先开票后付款可以吗 如果这样需要负什么责任!谢谢
同学好,可以先开具发票再付款
202楼
2023-04-19 17: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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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回复英老师 签订的合同是否要公帐对公帐才能开出税票
2023-04-19 17:29:03
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4w
引用 @ 哆啦啦 发表的提问:
如果下游公司没有交税,上游公司需要负责任吗?税法是怎么规定的
这个不用,每个纳税人都是一个纳税主体,只要自己履行好纳税义务就好了,比如上游公司开了销项发票给下游,并且缴纳了增值税,那么上游公司就已经履行了纳税义务,那么下游公司如果不开票给其他方那就是下游公司逃避缴纳税款,要追究下游公司责任,跟上游公司无关了。
203楼
2023-04-19 17:38:14
全部回复
哆啦啦:回复宇飞老师 那要是上游公司没交税而且还注销了,下游公司需要负责吗
2023-04-19 18:00:06
宇飞老师:回复哆啦啦也不用,这个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连带的,自己做好自己的就行。
2023-04-19 18:27:19
宇飞老师:回复哆啦啦上游卖给下游,下游给的款里就有增值税这类的了,上游没有上缴国库是他的责任
2023-04-19 18:45:50
哆啦啦:回复宇飞老师 我们有个材料商开票给我们,我们也付款了,但是对方没缴税而且还把公司注销了,导致我们的发票无法抵扣
2023-04-19 19:01:49
宇飞老师:回复哆啦啦是的,如果上游公司注销可能导致专票系统找不到比对的目标导致认证失败。
2023-04-19 19:20:02
宇飞老师:回复哆啦啦你这种试试能否去税务大厅申请认证,按照税理而言这个发票你是能够抵扣的。
2023-04-19 19:39:39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7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04楼
2023-04-19 17:52:56
全部回复
学员:回复朴老师 我问得第二个问题没回答呢
2023-04-19 18:19:57
学员:回复朴老师 还有我问的是被抓几次,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坐牢只交罚金
2023-04-19 18:35:54
朴老师:回复学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4-19 18:53:22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你好;  你们这个是企业逃税,然后法人 和财务负责人 以及会计被抓  还是什么情况。  
205楼
2023-04-19 18:07:33
全部回复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就是疑惑,逃税应该是公司法人财务都有的吧
2023-04-19 18:26:14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都会有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是:   1、由税务机关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2、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5、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7、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8、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9、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10、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3-04-19 18:51:28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责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2023-04-19 19:03:29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如果你  偷漏税 被查到了。 你去 在规定时间补税后;     可以注册新公司。 就不影响了  
2023-04-19 19:29:38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那就是说注册新公司,新公司又偷税了,就还是按照第一次处理是吗
2023-04-19 19:41:59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   你们 不能老是 偷漏税的; 到时   法人有可能不让你注册公司的   
2023-04-19 19:59:03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好的,就是好奇这种情况,不会偷税的
2023-04-19 20:26:44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嗯。 那你以后注意这些就行了。    
2023-04-19 20:48:22
答疑苏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3.62w
引用 @ Kyle 发表的提问:
财务负责人兼任出纳合规吗
你好,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具有审批的职能,出纳是支付的职能。审批与支付属于不相容职责,所以不能兼任。祝学习愉快!
206楼
2023-04-19 18:36:00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宋英 发表的提问:
请问法人代表能兼职本公司的会计吗?
你好 不可以的 ;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家机关、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才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除了以上人员其他是不需回避的。
207楼
2023-04-24 17:48:53
全部回复
王娟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18w
引用 @ 会计人生 发表的提问:
会计规章制度中条据粘贴是谁的责任?
你好,会计规章制度中条据粘贴由谁粘贴是企业内控制度规定的,内控中可以指定人负责,谁负责责任就是谁。
208楼
2023-04-24 18:16:16
全部回复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夲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报账员吗
可以的。。。。。。。。
209楼
2023-04-24 18:26:59
全部回复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暗香疏影 发表的提问:
一个人开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法定代表人不能兼这么多的职务
210楼
2023-04-25 17:51:29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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