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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六大会计要素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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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62w
引用 @ 微信用户 发表的提问: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什么概念?有什么特点? 会计处理有什么区别?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一般必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海洋工程;核应用技术。
211楼
2023-05-30 17: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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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回复思顿乔老师 请问老师,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股权投资管理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吗?做账,报税和一般商贸企业有什么区别吗?
2023-05-30 18:16:29
思顿乔老师:回复微信用户您好,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谢谢
2023-05-30 18:28:23
思顿乔老师:回复微信用户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 1、税收减免 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例如100万的研发费用,当年75万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 2021年,将继续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2、亏损弥补年限延长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3、政策支持 财政补贴奖励、科技型政策优先支持、研发费用后补助等。 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是从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个维度评价,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分关键指标一致。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以引导企业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5、吸引人才 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オ,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募留住人才。 6、创新品牌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能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2023-05-30 18:53:02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竞技者 发表的提问:
我是零基础初学者,准备过初级职称。请问老师,会计初级职称的第一章的各类概念和会计科目需要背诵吗?谢谢。
您好,是的,各类概念和会计科目都要背诵的。
212楼
2023-05-30 18: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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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if 发表的提问:
工程账平时没有什么收入年底结算怎么做账?所得税季报亏损的,请问大概的做账概念是啥?有点迷茫
你好,你是建筑业的话建议你学习学堂的账
213楼
2023-05-30 1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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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雪梅 发表的提问:
校园文化设计概念做入什么里面呢?
你好,可以计入事业支出
214楼
2023-05-31 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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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梅:回复邹老师 请专家给老师讲课花费的钱是培训费还是福利费还是劳务费呢?
2023-05-31 18:30:19
邹老师:回复雪梅你好,通常是计入成本核算
2023-05-31 18:50:05
雪梅:回复邹老师 老师我们是学校 虽然是民办但不是培训学校 是幼儿园和小学
2023-05-31 19:09:07
邹老师:回复雪梅你好,这个需要按规定计入成本核算的
2023-05-31 19:25:14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认真的灰狼 发表的提问:
会计的6大基本要素是什么?
你好,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215楼
2023-05-31 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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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劳务性收入概念
请问一下什么是劳务性收入,与劳务收入有什么区别,在制作报表的时候怎么计算的,求大神解答
216楼
2023-05-31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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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客户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劳务的种类很多,如旅游、运输、饮食、广告、咨询、培训、产品安装等等。提供劳务主要是依靠企业的技术、设施等客户提供非实物形态的服务。
2023-05-31 18:37:27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西柚 发表的提问:
坏账准备的分录和概念
同学您好, 您能详细说一下您的情况吗
217楼
2023-06-05 1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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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回复文老师 就是搞不懂怎样结转坏账准备
2023-06-05 17:33:31
文老师:回复西柚同学您好,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坏账准备
2023-06-05 17:51:34
西柚:回复文老师 我知道这个
2023-06-05 18:07:40
西柚:回复文老师 我说的不是这种
2023-06-05 18:24:03
文老师:回复西柚同学您好, 您能详细说一下您的情况吗
2023-06-05 18:48:28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公司发行债券中累计债券余额概念
截止到当前尚未偿还的债券金额
218楼
2023-06-05 17: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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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雷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微信用户 发表的提问:
变更法人大概要带哪些东西,操作简单还是难
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章程修正按 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 如果涉及股权转让 要核查的
219楼
2023-06-05 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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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友好的菠萝 发表的提问:
请问待处理财产损益是损益类科目,那在六大要素里面属于哪一个要素呢
你好,待处理财产损益不是损益类科目,是资产性质的科目 
220楼
2023-06-05 18: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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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的菠萝:回复邹老师 那写分录是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吗
2023-06-05 18:26:04
邹老师:回复友好的菠萝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2023-06-05 18:43:32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拥抱 发表的提问:
现金流量表直接法和间接法有没有最简单的概述
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可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直接确定每笔涉及现金收支业务的属性,归入按现金流动属性分类形成经营、投资、筹资三部分的现金收支项目。二者的现金流入流出净额合计就得到一个单位整个期间的现金净流量。   间接法是将直接法中的一部分现金流通过间接的方法倒推出来,以分析这部分现金流在会计核算上的来龙去脉,即将直接法下的经营现金流量单独拿出来,以企业当期的净利润为起点根据不同的调整项目倒推出当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间接法下可以从另外一个会计职业角度(直接法下现金流量项目是从收支业务本身划分的)看出企业期间内的金银现金流量来源。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候,直接法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关账务处理记录通过公式计算出来,或者编制首付实现制的分录来统计形成。但是对于财务信息化的单位而言,一般可考虑通过辅助核算项目来实现——即对于每个现金流量项目的会计科目,发生一笔收支业务时,就确定该业务是属于那个现金流量收支项目。然后,期间结账之后,按期间的现金流量科目相关的明细账及其上的现金流量收支项目即可统计出直接法下的现金流量表。   对于间接法,理解上似乎难于直接法。有时候,对于那些调增、调减的项目,对照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时不知道到底是应该在净利润基础上增加呢,还是减少。现在就这方面的理解说明如下:   将净利润调增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本质是剔除影响利润不影响现金收支的因素,如减值准备,剔除非经营活动的损益变动因素,如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损益,考虑不影响利润但是影响现金收支的经营活动因素,如存货变动、应收和应付变动等。   (1)影响损益但不影响现金收支的业务:当期计提的减值损失(扣除转回的)计入了当期损益,减少当期净利,故作为调增项目。   又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进入期间费用的降低了净利,但是没有现金收支发生,而且属于经营环节的,故作为调增项目;而进入制造费用的部分,如果销售了专为成本应该作为调增项目,转入期末存货的导致存货增加在存货调节时扣除了,本处也就要一并作为调增项目处理。   (3)影响损益但是不属于经营环节的业务:固定资产报废/ 处置净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不属于经营环节的财务费用都是的。这部分要逆向调整。   (4)与损益无关但影响经营现金变动的业务:通常指的是经营性应收、应付以及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这些项目变动表面与损益无关,但是潜在分析中,还是相关的。以存货为例,不考虑减值的期末存款额减去期初存货额的差额,增加的作为净利润调减项,而减少的作为净利润调增项。因为,存货减少的,到那里去了?到成本里去了。到成本的部分不是要降低利润么?所以作为利润的调增项目。 这种理解有时候总觉得不得要领。有人也总结为,应付增加的就增加,减少的就减少,但是我认为这还是不够简洁或通俗易懂。看得多遍按如下原则理解这部分调增项目更加高效:   经营性资产的减少=资产的变现即经营现金流量的增加——》调增;反之,是资产的买入,现金流出,作为调减项。   经营性负债的增多=借款的增加即经营现金流量的增加——》调增;反之,是借款的偿还,现金流出,作为调减项。 现金流量表间接法编制技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要求,企业现金流量表应以直接法编制,同时在补充资料中运用间接法,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计算并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虽然在准则指南中介绍了间接法的编制方法,但由于部分会计人员还不能全面熟练地对调整项目进行分析,因此给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带来一定难度。笔者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出一套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即运用调整分录推算间接法调整项目金额的方法,现介绍如下:   一、运用调整分录推算间接法调整项目金额法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规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形账户法。这两种方法均要编制调整分录,且调整分录借贷的对象均是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而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会计科目。我们可以针对调整分录的特点,进行分析。   在编制调整分录的过程中,如果我们把涉及到利润表损益类项目和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的分录挑选出来,合并成一个汇总调整分录,则这个汇总调整分录仍将保持借贷平衡,并不难判定:此汇总调整分录中,所有利润表损益类项目金额之和(贷方金额减借方金额)等于企业本期“净利润”,所有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金额之和(贷方金额减借方金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而这两个金额正是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间接法列示内容的首行和末行。由于间接法遵循“净利润+调整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等式,汇总调整分录也遵循借贷平衡规范,所以汇总调整分录中,除利润表损益类项目和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金额之和(贷方金额减借方金额),必然等于间接法中的调整项目金额之和。   依据上述原理,我们就可以用调整分录去推算间接法调整项目的金额。   二、方法介绍:   (一)编制程序   第一步,在编制调整分录过程中,将涉及到利润表损益类项目或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的分录挑选出来;   第二步,设计现金流量表间接法工作底稿(样式见下例),并将利润表上“净利润”项目和现金流量表主表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金额,直接过入间接法工作底稿的“净利润”栏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栏;   第三步,对挑选出来的调整分录,剔除利润表损益类项目和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后,进行逐项分析,并将金额过入间接法工作底稿调整项目的“调整分录”栏;   第四步,计算间接法工作底稿“调整分录”栏,用贷方减去借方,得出各调整项目的“计算数”;   第五步,将间接法工作底稿的“计算数”栏金额填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二)应用举例   沿用现金流量表准则指南的例题(由于篇幅所限,例题资料和调整分录略),具体阐述该方法的运用。   在25笔调整分录中,涉及利润表损益类项目或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的调整分录有:(1)、(2)、(3)、(4)、(5)、(6)、(7)、(8)、(9)、(10)、(11)、(12)、(14)、(16)、(18)、(19)、(20),计17笔。   首先,将利润表“净利润”237 901和现金流量表主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1 145过入间接法工作底稿“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计算数栏。然后,对除利润表损益类项目和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之外的各项目分析如下:   第(1)笔调整分录,应收账款300 000过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借方;应收票据200 000过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贷方;应交税金51 000过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资方。   第(2)笔调整分录,应付票据100 000过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借方;存货5 300过入“存货的减少(减:增加)”贷方。   第(3)、(4)、(5)笔调整分录,除利润表损益类项目和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类项目外,无其他项目,不予分析。   第(6)笔调整分录,预提费用11 500和长期借款10 000过入“财务费用”贷方。   第(7)笔调整分录,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得股利或利润收到的现金30 000、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6 500过入“投资损失(减收益)”借方;短期投资15 000过入“投资损失(减收益)”贷方。   第(8)笔调整分录,应交税金102 399过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贷方。   第(9)笔调整分录,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300 000累计折旧150 000过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失(减收益)”借方;固定资产400 000过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失(减收益)”贷方。   第(10)笔调整分录,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300、累计折旧180 000过入“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借方;固定资产200 000过入“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贷方。   第(11)笔调整分录,坏账准备900过入“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贷方。   第(12)笔调整分录,待摊费用100 000过入“待摊费用摊销”贷方。   第(14)笔调整分录,累计折旧100 000过入“固定资产折旧”贷方。   第(16)笔调整分录,无形资产60 000过入“无形资产摊销”贷主。   第(18)笔调整分录,两笔应付工资300 000分别过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借方和贷方。   第(19)笔调整分录,应付福利费42 000过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贷方。   第(20)笔调整分录,应交税金239 555过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借方;应交税金161 500过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贷方。   也许大家注意到,其结果和现金流量表准则指南中的例题答案略有不同,其原因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发布后,财政部对现金流量表增值税项目进行了简化,取消了“补充资料”中的“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项目,增值税有关内容分别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项目反映,同时根据具体准则执行情况增列了“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预提费用”、“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等项目,并对某些项目的名称进行了修改。   综上所述,运用现金流量表间接法简便方法,降低了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难度,解决了调整项目中难度较大的“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减:增加)”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减:减少)”的计算问题,进行项目分析时也非常简化直观,只要做到对调整分录的挑选和归纳不重不漏,可以确保准确平衡。
221楼
2023-06-06 17:51:21
全部回复
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明天会很好 发表的提问:
库存商品的概念是什么?
你好是为了持有以备日后待出售而持有的,
222楼
2023-06-06 17:58:30
全部回复
孟洁
职称:会计师
5.00
解题: 0.1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税法:资源税客体的概念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在实际工作中也笼统地称之为征税范围,它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 ,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 税种的主要标志。如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提供劳务和销售不动产等。
223楼
2023-06-06 18:11:59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沙漠里看星星 发表的提问:
法律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你好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包括: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24楼
2023-06-07 17:40:39
全部回复
慧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9w
引用 @ 爱笑的吐司 发表的提问: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条对股东大会的权利作出如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1.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四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如下规定: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5)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对股东大会的召集作出了如下规定: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3.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有如下规定: (1)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4)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5)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②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③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④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6)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7)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4.股东大会的议事和表决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作出如下规定: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6)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225楼
2023-06-07 17: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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