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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问题特殊业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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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仝毛毛 发表的提问:
特殊教育行业,元旦活动用的装饰品和点心以及礼品分别计入什么费用?
你好 有单位名的可以记宣传费
226楼
2023-07-04 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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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毛毛:回复玲老师 老师,没有单位名称呢?就是买的水彩笔
2023-07-04 18:31:29
仝毛毛:回复玲老师 老师,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我在犹豫,是否将其全部计入广宣费,还是装饰品计入广宣费,点心及礼品计入招待费?
2023-07-04 18:49:19
玲老师:回复仝毛毛对内发职工的记福利 费,对外的记业务招待费
2023-07-04 19:15:48
仝毛毛:回复玲老师 都是对外的,那我把点心及礼品记招待费,装饰品记广宣费可以吗
2023-07-04 19:36:55
玲老师:回复仝毛毛你好,这样也是可以的。装饰品上有单位的名字可以记广宣费可以
2023-07-04 19:53:40
仝毛毛:回复玲老师 那如果没名字,也计入招待费吗?
2023-07-04 20:10:38
玲老师:回复仝毛毛是的,没有单位名,对外的记招待费科目
2023-07-04 20:29:50
仝毛毛:回复玲老师 好的好的,谢谢老师
2023-07-04 20:42:19
玲老师:回复仝毛毛不客气,如果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 追问!!
2023-07-04 21:04:44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Ayesha928 发表的提问:
私立幼儿园会计有哪些特殊的应交税费? 建账与一般的商业账有什么区别?
你好!私立幼儿园参考服务业建账就可以
227楼
2023-07-05 16: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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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4
解题: 0.48w
引用 @ Aizn 发表的提问:
请问,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里面关于资产收购——股权、资产划转部分 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折旧年限如何计算
折旧年限还是按可使用年限计算
228楼
2023-07-05 17: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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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0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什么是常规行业,什么是特殊行业?
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业中内容复杂,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而需要进行特殊管理的行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7、出入境服务行业 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其他为常规行业
229楼
2023-07-05 17: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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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回复小余老师 在登录国税网上,能查到企业所属行业吗,?
2023-07-05 17:55:30
小余老师:回复那上面没看见过,一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里面去自己对应起找
2023-07-05 18:18:25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借拖姐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接了家代账,外账,营业性医疗机构,是个小诊所,我该怎么做账?有没有特殊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
你好 你们采用的是什么准则
230楼
2023-07-05 1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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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拖姐:回复meizi老师 小企业会计准则
2023-07-05 18:15:03
meizi老师:回复借拖姐你好 那你们正常做分录就行了。 没有特殊的
2023-07-05 18:39:23
借拖姐:回复meizi老师 购进的药品那些做原材料还是库存商品?工资做劳务成本,还是管理费用?
2023-07-05 19:08:34
meizi老师:回复借拖姐你好 买来销售 计入库存商品 。 计入劳务成本
2023-07-05 19:27:28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捕风 发表的提问:
有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咨询及同类相关业务;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就是想问一下这样的公司财务上和其它类型的公司有什么区别,会计处理上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特别是在税务筹划这一块上,有什么特殊性,因为接到一个面试通知,但是对这一块十分陌生,怕到时问到自己一点都答不上来
怎么没有老师回答啊,急。。。
231楼
2023-07-06 17: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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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回复捕风这个没有什么区别,注意放款和利息的确认即可       
2023-07-06 17:48:10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刘茂娟 发表的提问:
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232楼
2023-07-06 17: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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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3.68w
引用 @ ╭★╯领国际导 发表的提问:
你好,请问现在国家有没有特殊行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你好具体是哪个行业?
233楼
2023-07-06 17:48:57
全部回复
╭★╯领国际导:回复佟老师 合作社,做农业的,增值税是免税的
2023-07-06 18:01:50
佟老师:回复╭★╯领国际导所得税要看你具体是什么品种
2023-07-06 18:31:36
╭★╯领国际导:回复佟老师 现在有没有免企业所得税的行业
2023-07-06 18:59:24
佟老师:回复╭★╯领国际导有的,初级产品生产都可以的
2023-07-06 19:13:23
╭★╯领国际导:回复佟老师 这个要备案的
2023-07-06 19:33:18
╭★╯领国际导:回复佟老师 是吗?
2023-07-06 19:57:06
佟老师:回复╭★╯领国际导需要备案的,才能使用这个优惠
2023-07-06 20:18:14
╭★╯领国际导:回复佟老师 好的
2023-07-06 20:41:26
佟老师:回复╭★╯领国际导不客气,祝您学习愉快!
2023-07-06 20:58:42
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4.99
解题: 1.33w
引用 @ 安详的小蝴蝶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这道实操题,是答案分录正确还是会计问老师分录正确?
同学,你好 应该是答案正确
234楼
2023-07-06 1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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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稳重的冰棍 发表的提问:
请问有熟悉石材行业的前辈吗,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石材企业的账务,比如税负,成本构成,特殊事项等,请不要随便百度搜索来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您好,会计学堂有相关课程,请联系会计学堂售前客服,咨询课程
235楼
2023-07-09 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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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重的冰棍:回复靖曦老师 已咨询没有
2023-07-09 19:51:10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1.7w
引用 @ 梦想终与你相守 发表的提问:
特殊工种保险费计入哪科目
计入对应项目的成本
236楼
2023-07-09 1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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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4.96
解题: 0.31w
引用 @ 桂晨晞妈咪 发表的提问:
,长期借款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特殊情况能不能举例
不是长期借款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是长期借款中的这类条款,就是以下三个,这个是假如你放款时预计借款人可能会改变贷款用途的,所以才会在合同中加这类特殊条款
237楼
2023-07-09 1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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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可乐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企业所得税一般计税办法和特殊有什么区别?
最大的不同是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应按规定纳税,而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免税。 提交资料的要求不同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重组,当事各方应提交书面资料备案;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的重组,当事各方应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第一,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因重组业务完成时间不同,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对2011年完成重组的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按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对办法发布前即2010年7月26日前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应按办法规定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办法要求补充确认。 对2011年尚未完成重组,但是重组为涉及在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且跨两个纳税年度的,如当事各方在第一步交易完成时预计整个交易可以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经协商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在第一步交易完成后,按办法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备案。 2010年度完成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业务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当事各方,应在完成重组业务后的下一年度(即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以证明企业在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有关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未发生改变。主要说明两方面情况,一是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没有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二是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没有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对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仍可按办法的规定办理。 对2008年度、2009年度企业已经完成重组并已经按通知进行了税务处理的,由于公告明确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且没有要求以前年度的重组业务补充资料,因此,以前的重组无需再补备资料。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未按规定进行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第二,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企业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对2011年完成重组并选择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应按办法规定准备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应注意的是,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分立并且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应按规定进行清算。被分立企业在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时,应一并附送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被分立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 对2011年尚未完成重组,但是重组为涉及在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且跨两个纳税年度的,如当事各方在2011年度不能预计整个交易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应统一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并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规定不同 适用特殊性处理规定的合并(分立)企业可以承继被合并(分立)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合并(分立)企业仅就存续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继续执行。 根据通知及办法的规定,适用特殊性处理的合并(分立),凡属于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合并或分立后的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合并前各企业剩余的税收优惠年限不一致的,合并后企业每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统一按合并日各合并前企业资产占合并后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划分,再分别按相应的剩余优惠计算应纳税额。 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合并或分立各方企业涉及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的税收优惠过渡政策尚未期满的,仅就存续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继续执行。注销的被合并或被分立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不再由存续企业承继,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不得再承继或重新享受上述优惠。具体是指: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就合并前,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优惠过渡政策中就有关生产经营项目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承继处理问题,特殊性税务处理和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原则是一致的,即在减免税期限内的,受让项目的存续企业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亏损弥补的规定不同 适用特殊性处理规定的合并(分立)企业可以继续弥补被合并(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合并(分立)企业亏损不得在企业间结转弥补。 根据通知及办法的规定,适用特殊性处理的合并,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每年)=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可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需要结转弥补亏损的,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还需要由企业提供相关评估报告等证明资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合并(分立)亏损不得在企业间结转弥补。 企业重组涉及的其他税种及政策规定 除企业所得税外,企业重组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对于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48号)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规定,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并非被分立企业将土地转让给新成立企业,而是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将该资产换股。
238楼
2023-07-10 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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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摩登 发表的提问:
开发票的时候那些特殊的税目需要有备注和特殊事项
1、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比如劳务派遣公司(安保服务同)、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同)选择差额计税,通过差额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要有“差额征税”的字样才是合规的发票。 2、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 3、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4、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5、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卡业务中,最终销售方收到销售款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备注栏备注“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且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39楼
2023-07-10 17:38:42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慧慧 发表的提问:
企业为特殊工种生产部购买的商业保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你好,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40楼
2023-07-10 17: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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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慧:回复邹老师 不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
2023-07-10 18:00:15
邹老师:回复慧慧你好,这个不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
2023-07-10 18: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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