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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服务应该是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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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8w
引用 @ 刘军…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自2019年4月,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以来,公司至今未填写声明,未享受政策,请问现在还能弥补吗?能重新计算进项递减吗
你好,可以补的,得去修改之前报表,具体的可以咨询你税务局
166楼
2023-06-20 18: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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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蓉老师
职称:中级
4.98
解题: 0.42w
引用 @ 没有快乐了 发表的提问:
支付房租费、策划费。服务费应该计入应付账款还是其他应付账款?
您好,计入其他应付款。
167楼
2023-06-21 17: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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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贵彬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36w
引用 @ 快乐每天 发表的提问:
六月餐饮服务还有免税政策吗
您好,增值税减税政策减按1%已经延长优惠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168楼
2023-06-21 17: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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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贵彬老师:回复快乐每天你好 疫情原因餐饮服务是免税的,你好,截止到年底的。
2023-06-21 17:57:29
汤贵彬老师:回复快乐每天你好 更正 疫情原因餐饮服务是免税的,你好,截止到年底的。
2023-06-21 18:19:28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hamburgstar 发表的提问:
今年提供技术服务费10万,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一月内10万的普票免增值税,附加税
169楼
2023-06-21 17: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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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Miss林 发表的提问:
、保洁服务公司属于劳务派遣吗?有没有优惠政策?
你好!这个看你具体的情况了。有的是劳务派遣,有的不是。 如果是劳务派遣,可以选择差额征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70楼
2023-06-21 18: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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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1
职称:会计从业资格
5.00
解题: 1w
引用 @ 文乐乐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主要是靠出租门面获取收入,应该是属于现代服务业,享受10%加计提减政策,没有错吧
是的,属于出租不动产可以享受
171楼
2023-06-21 18: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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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乐乐:回复王老师1 再请问下老师是按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的10%吧
2023-06-21 19:02:29
王老师1:回复文乐乐是的,可抵扣进项税的10%,如果有进项税转出的话要调减
2023-06-21 19:15:10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8w
引用 @ 罗文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这个加计抵减是什么意思,可以解释一下吗
这四种服务行业取得的能抵扣的进项 可以加计扣除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可抵扣进项*1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且应交增值税≥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72楼
2023-06-22 17: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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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回复郭老师 不管进项是6%还是13%
2023-06-22 18:06:32
郭老师:回复罗文是的,只要能抵扣的就可以
2023-06-22 18:32:47
张伟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1
解题: 0.74w
引用 @ 111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 我们是公关策划公司 现在想要开活动策划费 应该开在什么栏目下面呢? 查询是设计服务*活动策划费 是这样开吗? 还是开到其他现代服务下?
这个应该属于现代服务业的
173楼
2023-06-22 17: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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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无花果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们是出版社印刷出售图书我们属于现代服务业吧符合图片里发的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吗?不太明白
你好,这个你最好是问下税局,这个一般是符合的
174楼
2023-06-22 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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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7
解题: 11.54w
引用 @ 丘92 发表的提问:
您好,请问开发板、核心板这种硬件的研发及销售,属于现代服务业吗?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开发板、核心板这种硬件的研发及销售,不属于现代服务业
175楼
2023-06-22 18: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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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晨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2w
引用 @ 易铁梅 发表的提问:
老师蔬菜配送单位属于生活服务业吗?今年是不是也享受免税政策
你好,享受免税政策的。
176楼
2023-06-22 18: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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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铁梅:回复汪晨老师 这种蔬菜配送单位我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
2023-06-22 18:49:13
汪晨老师:回复易铁梅你好,可以去税务局代开的。
2023-06-22 19:00:41
易铁梅:回复汪晨老师 是公司,可以代开普票吗?还是只能代开专票
2023-06-22 19:19:25
汪晨老师:回复易铁梅你好,可以代开普通发票的。但税务局一般不会给代开,会要求自行开具。
2023-06-22 19:37:56
易铁梅:回复汪晨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6-22 19:52:21
汪晨老师:回复易铁梅不客气,满意请给与五星好评,谢谢!
2023-06-22 20:03:31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过时的鸭子 发表的提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品牌策划的公司属于服务类的现代服务,现在税点是多少,是有政策免税吗
品牌策划服务 一般纳税人6% 小规模1%
177楼
2023-06-23 17: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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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回复过时的鸭子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优惠处理上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普票的免增值税
2023-06-23 18:06:16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木子 发表的提问:
绘画画展展览服务是否符合疫情免税政策中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你好,如果属于文化体育服务就免税的
178楼
2023-06-23 18: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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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回复朴老师 经营范围里有展览展示服务,符合条件吗?
2023-06-23 18:23:40
朴老师:回复木子可以的,你可以再问下税局确定一下
2023-06-23 18:52:09
木子:回复朴老师 如果符合了应在减免表哪栏填写
2023-06-23 19:08:57
朴老师:回复木子就是减免税,疫情期间减免的
2023-06-23 19:25:05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鳗鱼超短裙 发表的提问:
销售额为0,这里应该怎么填,都填0的话会跳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不符合政策规定
按照你们实际的填写就行了
179楼
2023-06-23 18: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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鳗鱼超短裙:回复朴老师 实际就是销售额为0,但是占比又不能空着...
2023-06-23 18:38:48
朴老师:回复鳗鱼超短裙没开票的也没有的吗
2023-06-23 18:57:42
鳗鱼超短裙:回复朴老师 没有,但是我朋友他们提交的时候可以直接空白提交,我这边就不行
2023-06-23 19:19:23
朴老师:回复鳗鱼超短裙你换个浏览器试试看,是不是没签章?
2023-06-23 19:42:48
鳗鱼超短裙:回复朴老师 没签,这个要怎么签呀
2023-06-23 20:04:42
朴老师:回复鳗鱼超短裙电子签章有吗?没有的话问问你朋友
2023-06-23 20:15:18
小赵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05w
引用 @ 搬砖工 发表的提问: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80楼
2023-06-23 18: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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