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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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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眼睛大的音响 发表的提问:
企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申报处理
一) 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公允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加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最低租赁付款额减其现值或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 (初始直接费用) (二)各期租金的支付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各期相同)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根据实际利率法确认的融资费用,每期不同)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借:财务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四)租赁期届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对租赁固定资产的处理通常的三种情况:返还、优惠续租、留购。 1、返还租赁固定资产 租赁期届满,企业向出租人返还固定资产时,通常将最后一期租金合在一起入账,作如下的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该固定资产 企业行使优惠续租权,此时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46楼
2023-03-28 20: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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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回复眼睛大的音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由此可见,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承租方按照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处理,并视为自有固定资产通过折旧方式分期扣除。与之相对应,出租方应按照分期收款销售有形动产或不动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融资租赁业务本身就涉及租赁资产的转让及租赁期间的咨询服务,即便是租赁公司不另行收取租赁服务费,其租金收入已包含租赁服务费。换句话说,租赁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属于租金收入的一部分,也正因为如此,该租赁服务费才作为有形动产的租金收入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而不是按照咨询服务适用税率6%。 综上,融资租赁公司应按分期收款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租赁服务费属于货款的一部分,应于合同约定的应收服务费的当天确认计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配比性原则,融资租赁公司分期确认收入的同时,也应分期扣除租出资产的成本。 纳税年度应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本期应收租金%2B本期应收租赁服务费)-租出资产的计税基础×(本期应收租金%2B本期应收租赁服务费)/合同确定的应收租金及租赁服务费总额 租赁期满,出租人收到的租赁资产购买价款在实际收到时确认计税收入。
2023-03-28 20:55:30
眼睛大的音响:回复轶尘老师 技术出口适用哪个税率,申报怎样处理
2023-03-28 21:16:58
轶尘老师:回复眼睛大的音响这个我不是很了解 请到提问区提问 谢谢
2023-03-28 21:45:50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杨春 发表的提问:
融资公司的融资款怎么记账,都有哪些会计科目,税金如何处理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计入成本吧
47楼
2023-03-28 2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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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1w
引用 @ Lexie 发表的提问:
远期结售汇业务,新的金融工具准则IFRS9对其会计处理有影响吗
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处理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是企业为锁定当期成本,保值避险的一种金融产品。 远期结售汇应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原则为: 1、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签订的远期外汇协议中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 2、合约交割日,将交割当日的外汇买入价与协议约定汇率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将交割当日的外汇买入价与外汇中间价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将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举例如下:2013年10月24日,ABC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公司在2014年3月24日,按约定的汇率6.0952向银行卖出100万美元(兑换为人民币)。 财务处理: 1、2013年10月24日(合约日) 不做账务处理,建立备查簿对此结售汇业务进行登记。 2、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 从银行取得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汇率为6.0648,因此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000,000.00*(6.0952-6.0648)=30,4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4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约 30,400.00 3、2014年3月24日(交割日) 交割日的银行买入价为6.2017,中间价为6.1190,则 投资收益为1,000,000.00*(6.0952-6.2017)= -106,5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为 1,000,000.00*(6.1190-6.2017)= -82,700.00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000,000.00*6.0952=6,095,2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82,700.00 贷:银行存货(美元) 1,000,000.00*6.1190=6,119,000.00 投资收益 -106,5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约 30,4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400.00 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处理 远期结售汇办理指南 (一)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需与中国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一式两份,客户与银行各执一份。 (二)委托审核。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填写《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同时向中国银行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有效凭证;中国银行对照委托书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客户委托的远期结汇或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该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 (三)交易成交。中国银行确认客户委托有效后,客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或扣减相应授信额度;交易成交后,由中国银行向客户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四)到期日审核和交割。到期日中国银行根据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因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割日类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设定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择期交易没有宽限期。客户到期无法及时提供全套单证的,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展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割。 (五)展期。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展期,但必须在交割日当天向中国银行提交展期申请书和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中国银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按当时市场价格将客户原有交易反向平仓,然后签订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原协议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的汇差,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时一并付给客户。
48楼
2023-03-28 2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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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文杰 发表的提问:
我以前做生产企业的,现换了家融资的,初级中级的分录我看过,里面没有,我该如何处理账务?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都用到那些会计分录,还请指点下
您好,融资租赁的处理,请参考以下内容。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营改增前,流转税即营业税都是按租金收入的总额来计算营业税的,税率为5%,营业税是价内税;营改增后,流转税即增值税都是按租金收入的总额先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后再计算增值税的,税率为17%,增值税是价外税。由此会导致营改增前后的会计处理有变化。下面仅阐述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掌握在75%以上)。   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掌握在90%以上,下同)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例:2012年12月28日江苏省某经批准从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公司(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某机械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的要求,购进数控机床一台,预计可使用年限10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额51万元;非试点地区运输公司开来的货物运输发票一份,金额2万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支付。双方于2012年12月31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开始日:2013年1月1日(2)租赁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 3年。(3)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末支付租金(含税)120万元。(4)承租期满时,承租方必须以70.2万元(含税)买下,估计承租期满时的公允价值(含税)117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当天通过银行支付试点地区律师事务所为合同鉴证的费用,并收到开给融资租赁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注明金额11400元,税额684元。机械制造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10000元,并用现金支付。   一、出租方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判断租赁类型:先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计算公式为:1200000/1.17×(P/A,R,3)+702000/1.17×(P/F,R,3)+(1170000-702000)/1.17×(P/F,R,3)=3000000+18600+11400,先用14%进行计算,1200000/1.17×(P/A,14%,3)+702000/1.17×(P/F,14%,3)+(1170000-702000)/1.17×(P/F,14%,3)=3056132.569667,再用15%进行计算,1200000/1.17×(P/A,15%,3)+702000/1.17×(P/F,15%,3)+(1170000-702000)/1.17×(P/F,15%,3)=2999285.583324,3000000+18600+11400=3030000。   租赁内含利率 现值   14% 3056132.569667   R 3030000   15% 2999285.583324   (14%-R)/(14%-15%)=(3056132.569667-3030000)/(3056132.569667-2999285.583324),通过计算,R≈14.46%,再计算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1200000/1.17×(P/A,14.46%,3)+702000/1.17×(P/F,14.46%,3)=2763021.46(元),同时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未担保余值现值)=[1200000/1.17×3+7020000/1.17+(1170000/1.17-7020000/1.17)] -3030000=1046923.09(元)   本例中租赁期3年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10年的30%,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第3条标准;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为2763021.46元大于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90%,即(3000000+18600)×90%=2716740(元),满足融资租赁的第4条标准;还有租赁期满时,承租方买下该数控机床,这样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了承租人,满足融资租赁的第1条,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   2012.12.28 购进数控机床   借:融资租赁资产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0   支付运费并取得发票   借:融资租赁资产 1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2012.12.31支付合同鉴证费并取得发票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1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4    贷:银行存款 12084   2013.1.1租出数控机床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4290600 (1200000×3+702000-11400)    未担保余值 400000 (1170000/1.17-702000/1.17)    贷:融资租赁资产 3018600 (3000000+186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46923.09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625076.91(1200000/1.17×3×0.17+702000/1.17×0.17)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月确认融资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1691.50 (380298÷12)    贷:租赁收入 31691.50   2013.12.31收到租金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200000   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174358.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358.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还有第十九条第二款,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013年会计核算的租赁收入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是380298元,而按税法规定是收到租金1200000/1.17=1025641.03(元),租赁成本是(3030000-1170000/1.17)/3=676666.67(元),应纳税所得额是1025641.03-676666.67=348974.36(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80298-348974.36=31323.64(元),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1323.64×25%=7830.91 (元)。   借:所得税费用 95074.50 (380298×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7243.59 (348974.36×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30.91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每月确认融资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3915.12(286981.40÷12)    贷:租赁收入 23915.12   2014.12.31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200000   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174358.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358.97   2014年会计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86981.40元,而按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48974.36元,产生暂时性差异为61992.96元,一部份是2013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一部份是新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1992.96×25%-7830.91=7667.33(元)。   借:所得税费用 71745.35 (286981.4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3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67.33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7243.59 (348974.36×25%)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每月确认融资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1636.97(379643.69÷12)    贷:租赁收入 31636.97   2015.12.31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200000   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174358.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358.97   2015.12.31收到承租人购买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 702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同时作如下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468000    贷:未担保余值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   2015年会计核算的应得税所得额为379643.69元‚而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1.17+702000/1.17-[(3030000-1170000/1.17)/3 +702000/1.17]= 348974.36元,产生暂时性差异为30669.33元,是2014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与之对应的可抵扣税额为30699.33×25%=7667.33(元)。   借:所得税费用 94910.92(379643.69×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667.33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7243.59(348974.36×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文件规定:对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此例题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所产生的销项税额累计额没有超过此项融资租赁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即税负没有超过3%,而第三年,即2015年是租赁的最后一年,租赁业务结束,此项融资租赁整个实际税负率为4.92%,超过了3%,多交了70685.22元,在2016年1月进行所属期2015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并交纳税款后,税务机关会随即退回70685.22元,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0685.22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70685.22   在此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是每月计算税负率,并且是整个企业的税负率,而不是单个项目计算税负率,只要超过3%,次月申报并纳税后,税务机关就退税。   二、承租方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租赁类型的判断,上面出租方已进行了判断,属于融资租赁,在此不再作详细分析和判断,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各自进行判断。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14.46%,并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不含税最低租赁付款额=1200000/1.17×3+702000/1.17=3676923.09(元)   不含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200000/1.17×(P/A,14.46%,3)+702000/1.17×(P/F,14.46%,3)=2763021.46(元)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3000000+18600=3018600(元)   不含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小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2763021.46元,再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3676923.09-2763021.46=913901.63(元)。   2013.1.1租入数控机床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773021.46 (2763021.46+10000)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625076.91(1200000/1.17×0.17×3+702000/1.17×0.17)   未确认融资费用 913901.63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302000 (1200000×3+702000)   库存现金 10000   2013.1.1进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33294.41 (399532.90÷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3294.41   2013.1.3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由于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必须购买数控机床,即承租人取得所有权,承租人计提折旧应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年限,按年限平均法计提,应计提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此例题没有担保余值,即2773021.46元。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当月使用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停用下月不计提折旧,实际折旧期限为120个月,即从2013年2月至2023年1月,每月计提折旧额为23108.51元,这120个月的每月会计分录如下(后面年月的会计分录相同,并省略):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23108.51    贷:累计折旧 23108.51   2013.12.31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358.97(1200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74358.97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数控机床的计税基础=1200000/1.17×3+702000/1.17+10000=3686923.09(元),按税法规定数控机床每月计提的折旧=3686923.09/   120=30724.36(元),则2013年的折旧额=30724.36×11=337967.96(元),而2013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399532.90+23108.51×11=653726.51(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53726.51-337967.96=315758.55(元),2013.12.31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8939.64 (315758.5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78939.64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25749.81(308997.67÷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5749.81   2014.12.31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358.97(1200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74358.97   2014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308997.67+23108.51×12=586299.79(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30724.36×12=368692.32(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86299.79-368692.32=217607.47(元)   2014.12.31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4401.87(217607.47×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4401.87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17114.26(205371.06÷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7114.26   2015.12.31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358.97(1200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74358.97   2015.12.31支付购买款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702000    贷:银行存款 702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0(702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02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数控机床 2773021.46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773021.46   2015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205371.06+23108.51×12=482673.18(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为368692.32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82673.18-368692.32=113980.86(元)。   2015.12.31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8495.22(113980.86×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8495.22   2016年至2022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23108.51×12=277302.12(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为368692.32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368692.32-277302.12=91390.2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2847.55(91390.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2847.55   2023年1月,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为23108.51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为30724.36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为7615.85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903.88(7615.85×25%,即78939.64+54401.87+28495.22-22847.55×7)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3.88 您好,收到a首付款时,借:银行存款,80000,贷:预收账款,80000。贵公司给b公司首付款时,借:预付账款,83000,贷:银行存款,83000。收到b公司跨靠的金融公司给的现金310000,借:现金,310000,贷:预收账款,310000。
49楼
2023-03-28 21:32:59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Luck Fairy 发表的提问:
融资的账务处理
你好,是收到融资款?
50楼
2023-04-10 20:00:32
全部回复
Luck Fairy:回复邹老师 是的
2023-04-10 20:18:17
邹老师:回复Luck Fairy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2023-04-10 20:29:33
Luck Fairy:回复邹老师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不是股东的钱
2023-04-10 20:59:16
邹老师:回复Luck Fairy你好,那是借款?不是收到投资款?
2023-04-10 21:27:18
Luck Fairy:回复邹老师 第三方的钱
2023-04-10 21:47:49
邹老师:回复Luck Fairy你好,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23-04-10 22:14:49
答疑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79
解题: 0.3w
引用 @ 多情的白羊 发表的提问:
汪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入账处理,具体说,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们是出租房方还是承租方
51楼
2023-04-10 20:29:25
全部回复
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71w
引用 @ 张张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们公司有金融交易的资格,现在有个客户,想以我们公司的账户来做交易,给公司打款500万,进行期权交易,比如一个月之后赚了300万,我们就把这800万都还给客户,我们从中收取10万的通道费。这个业务,怎么做会计处理,以及涉及缴税的问题。
您这个业务做不了的,赚了300万,你不可能不交税的,10万元不够交税的!
52楼
2023-04-10 20:40:56
全部回复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重要的大象 发表的提问:
甲公司出售乙企业债券以及月末确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正确的
你好,可以把问题完整的列出来吗 如果我无法回答,其他老师也可以看到的
53楼
2023-04-10 21:02:58
全部回复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aowiehong 发表的提问:
求融资租赁业务账务处理方法
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一般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印花税,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租赁期开始日为承租方有权行使使用租入资产的权利的开始日期;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能取得出租方的租赁内含利率的,以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以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折现率;合同也没有约定的,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出租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未担保余值,是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之外的资产余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账务处理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账务处理 出售资产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递延收益 租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确认) 租入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三、融资租赁业务特殊涉税处理 1、增值税 融资租赁服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或债券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承租方出售资产环节不交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购买资产签订的合同不缴印花税; 4、契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为不动产的,承受承租方资产的金融租赁公司要交契税,承租方回购时不交契税;
54楼
2023-04-11 19:48:39
全部回复
aowiehong:回复靖曦老师 我是出租方该怎么处理呀
2023-04-11 20:13:56
aowiehong:回复靖曦老师 就是我按客户的要求购入资产,客户转钱给我们
2023-04-11 20:30:57
靖曦老师:回复aowiehong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023-04-11 20:58:09
李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5.00
解题: 0.1w
引用 @ 利/微笑 发表的提问:
融资公司一般账务处理及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你说的是小贷公司吗? 百度文库有的,你可以搜一下
55楼
2023-04-11 20:16:37
全部回复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4.99
解题: 0.6w
引用 @ 感恩 发表的提问:
融资租赁的怎么做会计处理,承租方
您好,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简要如下 1、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中发生的手续费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 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3、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限。 为您提供解答
56楼
2023-04-11 20:27:16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无心的向日葵 发表的提问:
汽车融资租赁出租方会计处理
出租方 借,长期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出 未实现融资收益
57楼
2023-04-11 20:44:35
全部回复
董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61w
引用 @ 魔幻的寒风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问其他债券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时候,其他债券投资已计提的减值怎么处理?是与原来做相反的账务处理嘛?
您好,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原有利得损失转入当期损益,包括减值
58楼
2023-04-11 20:59:59
全部回复
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木@ 发表的提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一)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等(初始直接费用等)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初应付本金的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 (三)折旧的计提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四)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59楼
2023-04-12 20:01:56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听话的耳机 发表的提问: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 贷:其他应付款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60楼
2023-04-12 2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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