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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会计上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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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凡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8w
引用 @ 跳跃的跳跳糖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上不视同销售,税法上视同销售,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吗?调增还是调减? 会计和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吗?调增还是调减?
你好,会计上不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法上视同销售,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会计和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应纳税所得额不用调整。
16楼
2022-12-21 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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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3.69w
引用 @ 嗯哼 发表的提问:
怎么,视同销售货物收入和视同提供劳务收入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上确认收入???
您好,比如说无偿赠送货物给客户,那么会计上是不视同销售,是确认费用的。但是,税法上是要确认收入,缴纳税款的
17楼
2022-12-21 0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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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21w
引用 @ 美美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企业捐赠一批资产货物,会计上要怎么做账,税法上是不是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
您好,会计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税法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和所得税的
18楼
2022-12-21 06: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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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回复朱小慧老师 就是说会计上不做收入
2022-12-21 06:51:59
朱小慧老师:回复美美是的,账务处理不做
2022-12-21 07:21:36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take thee 发表的提问:
一家公司视同销售一批货物,怎么做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楼
2022-12-21 07: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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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 thee:回复张艳老师 视同销售货物不确认收入吗?
2022-12-21 08:06:53
张艳老师:回复take thee在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会计上没有取得款项,是不做收入的。
2022-12-21 08:20:31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王爱戎 发表的提问:
赠送单位购买商品,视同销售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招待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楼
2022-12-21 0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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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拿下CPA 发表的提问:
税务要求纳税申报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账上不用调整分录吗?
同学你好,会计账上不用调整分录吗?——是不需要的;
21楼
2023-01-02 16: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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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jenny梅 发表的提问:
税法和会计上视同销售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区别如下: 一、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应用于正常销售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几乎全部视同销售,即要计算“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条例上认定的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法上是否视同销售而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起草小组编写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针对“特殊事项的确认”的有关解释中指出,凡是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则不作为销售处理;凡是货物转移到企业外部,则视同销售处理。据此不难发现增值税法规和所得税法规对于“视同销售”认定的分歧所在。至于会计上能否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则更加显得微妙。相比较而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认定上确实与税法、特别是与企业所得税法有相通之处。其典型事项可列举如下:   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比如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增值税条例上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这作为会计所要反映的一种重要会计事项,自然要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尽可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纳税义务(法定负债)的形成,即在会计上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另一方面,会计上对此并没有作为销售处理,而是直接按成本转账,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等,只不过在反映纳税义务的时候要遵照增值税条例,根据货物公允价值(通常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同样,由于这类事项多属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这一行为,会计一方面需要根据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另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销售处理,即根据货物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收入),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因为相关货物转移到企业之外的其他主体,也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按税法认定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3.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活动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项目被视同销售,因此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将其视同销售而要求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在会计上此类事项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者该项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则会计上将此类投资也视同销售而相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当然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相关货物用于投资而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会计上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确认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这其实意味着会计上并没有将此类事项作为销售,既不确认销售收入,也无所谓结转销售成本。   4.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货物基本属于变相的销售行为,所以也几乎毫无疑问,无论是增值税条例还是企业所得税法,都将其视同销售而计算销项税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考虑计量属性标准的选择要求。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在会计上就把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销售,即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该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或者双方用于交换的货物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计量,则此时该非货币资产交换就不应作为销售处理了,而只是按照货物账面成本转账。   5.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分配、和抵债等活动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简称分配)和偿还债务(简称抵债,包括债务重组在内)等,在增值税条例上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样被作为销售而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由此可见,这些内容与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类似,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高度吻合的地方。   二、购进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对于购进货物是否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上有着两种鲜明的观念,即一部分被划归为视同销售项目,另一部分则被看作是不予抵扣项目。这作为增值税法规上的硬性规定,大致是根据货物是否转移到企业外部而加以划分的,其中它把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购进货物视为在“企业内部转移”,这是其与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同之处之一。到会计与这两种税收法规的异同,主要列示如下:   1.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事项属于不可抵扣事项,即在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当作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与之相对应,会计上自然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货物成本,否则就意味着会计在账面上“擅自”确定应纳税义务的减少。相应地,如果上述购进货物是因为改变初定的用途而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企业“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变得不能抵扣了,即需要在会计上把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向注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体现了会计对于增值税条例的“高度配合”。类似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也不会将上述事项视同销售,不需要考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此类事项,增值税条例上并没有视同销售而只是把它们被认定为不予抵扣项目,相应地会计上也应当将为上述货物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或者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则把此类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至于会计在这方面的处理多少有些微妙,并存在值得争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精神,这通常被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即“非货币性福利”看待,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成本费用”。通常而言,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直接马上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货物购买成本通常即为其公允价值,企业按成本转账而不确认销售收入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购进货物的成本与公允价值有一定出入,比如某商场购进的准备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储备一段时期后被当作非货币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品的现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购买成本可能有一定出入,如果按照准则的规范精神,会计上也应当视同销售,即根据现时一般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原账面价值结转其销售成本,而且值得强调的是.在纳税事宜上,会计上并没有“发言权”.应根据增值税法规确认“进项税额转出”,而不能因为会计上可能确认了销售收入,而想当然地确认“销项税额”。   3.购进货物用于投资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中的解释一样,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都把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则需要考虑该项投资活动的结果,如果投资没有达到合并标准,或者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上就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投资形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不被视同销售,而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   4.购进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类似,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处理,至于会计上是否视同销售则需要考虑会计所采用的计量属性标准。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上将其销售处理,否则不作为销售,而按照成本转账。   5.购进货物用于分配、抵债等活动   对于这类行为,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相应事项一致,会计与增值税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保持完全一致,即各自均按照视同销售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分析,结合当前的会计和纳税实务,会计与税法在视同销售认定的异同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情形:   其一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以及会计准则一般都视同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职工福利;(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分配、以及抵债等;(3)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4)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等。   其二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上视同销售而会计上并不作为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投资,(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成本模式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捐赠等。   其三是增值税法规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法和现行会计准则不视同销售的情形,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等;(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内部)免征增值税项目。
22楼
2023-01-02 16: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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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菲童牛宝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发生时要怎么做账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3楼
2023-01-02 1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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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超超 发表的提问:
税法和会计上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于视同销售的规定?是不是税法上要视同销售,而会计上不用?
非货币交换, 税务和会计上都视同销售的,都要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的
24楼
2023-03-21 20: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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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拿下CPA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25楼
2023-03-21 2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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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下CPA:回复玲老师 母公司替子公司支付装修费用,不产生收入。这个视同销售怎么错会计分录
2023-03-21 21:31:36
玲老师:回复拿下CPA代付款不是同销售寄往来。
2023-03-21 21:53:40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YL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视同销售和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分录区别在哪里呢,都是做收入吗,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是不是都会产生增值税呢,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分录也是直接确认收入吗,
增值税视同销售,只税视同,收入不一定视同 所得税视同销售,是收入视同销售,要确认收入。
26楼
2023-03-21 2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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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回复方老师 @方老师:老师,1.增值税只税视同,增值税要如何做分录呢,2.所得税只收入视同,会计分录是做到哪里呢,3.所得税视同做收入应该是税法处理,会计和税法又如何区分呢
2023-03-21 21:52:30
方老师:回复YL建议结合题目来理解。
2023-03-21 22:13:27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星辰 发表的提问:
老师,视同销售的账怎么做呀?
你好 借销售费用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7楼
2023-03-21 21: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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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回复meizi老师 老师,是领用代销的商品,有进项税额,在这个环节能抵扣吗?
2023-03-21 22:17:27
meizi老师:回复星辰你好 你视同销售了 购进的货品可以抵扣的
2023-03-21 22:28:35
星辰:回复meizi老师 拿的代销商品用于研发费用,可以算视同销售吗?
2023-03-21 22:52:12
meizi老师:回复星辰你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涉及业务才是视同销售的
2023-03-21 23:19:56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格桑梅朵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怎么确认,会计怎么处理呢
您好,请参考以下内容, (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以上8种情况中,第(3)、(4)、(8)种情况不确认收入,其他的情况都要确认收入。
28楼
2023-03-21 2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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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8w
引用 @ 绿萝222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会计上视同销售的有哪些?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9楼
2023-03-22 2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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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8w
引用 @ 婷婷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情况,销项税的计税依据是撒子,是哪个金额,视同销售会计上确认收入吗
你好,学员,视同销售情况,销项税的计税依据是市场价格的,公允价值的
30楼
2023-03-22 2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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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回复冉老师 但是我们会计是如果不做视同销售,会计审计会不会提出来这个问题,还有视同销售怎么账务处理,贷方做主营业务收入吗?
2023-03-22 21:20:15
冉老师:回复婷婷你好,学员 视同销售贷方做主营业务收入
2023-03-22 21:33:04
婷婷:回复冉老师 好的,赠送这些都是视同销售,全部做收入,那这样就不会出现税会差异吗
2023-03-22 21:49:57
婷婷:回复冉老师 我们每个月有核销的茶叶,比如拿给别人品尝了,那我还是要确认收入撒,直接做主营业务收入,那就不存在税会差异对吗
2023-03-22 22:11:53
冉老师:回复婷婷赠送这些都是视同销售,全部做收入,那这样就不会出现税会差异
2023-03-22 22:28:42
冉老师:回复婷婷我们每个月有核销的茶叶,比如拿给别人品尝了,那我还是要确认收入撒,直接做主营业务收入,那就不存在税会差异对吗 是的,学员
2023-03-22 22: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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