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我们总集团医院设立在潍坊,分医院设立另一个城市,
(1)总公司拨款资金给我们分医院,拨款资金是要还的!那我们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以上会计分录对吗?
(2)并且我们申请购买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办公桌椅以及被服等等,总医院付款项,把货发到我们分医院,这些款项也是要还得,那我们如何作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这样做对吗?
(3)如果我们收到货后,也做会计处理,那购买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办公桌椅以及被服等等被各个科室领用,又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
借:管理费用
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这样做对吗?如果都下入管理费用,费用是不是太大了,毕竟我们医院刚刚成立,没有多少收入?
在者我们要下个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如果某一个月收入大,折旧我就多分摊;如果收入低,我就不折旧或者少折旧可以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账务处理?
(4)还有就是筹建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还有其中八万元是院长垫支的,这个钱院长是要用发票报销的,那又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下入开办费的,我可以从下个月摊销,按5年摊销,如果某一个月收入大,摊销我就多分摊;如果收入低,我就不摊销或者少摊销可以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