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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出至那本会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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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99w
引用 @ 胡筱潇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请问下关联报表里情况是:A与B为关联方,A卖给B外购的产品收入3万元,成本2万元。A买B生成的产品不含税10万元,外销收入20万,请问下A填报的关联交易收入、非关联交易收入、关联交易成本、非关联交易成本都是多少呢?
A填报的关联交易收入3万,关联交易成本10万。 非关联交易收入20万,非关联交易成本2万。
46楼
2023-04-18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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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筱潇:回复阎老师 再问下关联交易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填的金额里扣除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这些吗
2023-04-18 21:50:07
阎老师:回复胡筱潇是有销售固定资产吗?
2023-04-18 22:18:56
胡筱潇:回复阎老师 是销售外购商品
2023-04-18 22:40:33
阎老师:回复胡筱潇填报销售报表就行了,不用填这个有形资产所有权证出让表
2023-04-18 23:08:30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猪猪 发表的提问:
老师,无关联交易表 能否进行空申报
您好,无关联业务的,直接不勾选关联报表就可以
47楼
2023-04-19 20: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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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回复文老师
2023-04-19 21:01:11
猪猪:回复文老师 老师 2.3是选填的 没有的话 我可以不填不申报的吧
2023-04-19 21:25:22
猪猪:回复文老师
2023-04-19 21:35:28
猪猪:回复文老师 汇算清缴只要把前面这两个填了就可以了吧
2023-04-19 21:58:39
文老师:回复猪猪是的,没有关联业务的,只需要这两个
2023-04-19 22:12:58
猪猪:回复文老师 好的老师
2023-04-19 22:28:28
文老师:回复猪猪OK,有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2023-04-19 22:44:22
小小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13w
引用 @ erinbai 发表的提问:
股东王某出资60%成立A公司,A公司100%出资B公司,B公司100出资C公司。同时股东王某80%出资D公司。C公司和D公司有交易往来,算不算关联关系?
您好,算关联方关系,C公司和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王某。
48楼
2023-04-19 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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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erinbai 发表的提问:
股东王某出资60%成立A公司,A公司100%出资B公司,B公司100出资C公司。同时股东王某80%出资D公司。C公司和D公司有交易往来,算不算关联关系?
你好这个是算关联企业的 。    如果你们公司之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话  就算是关联企业的   我国税法所说的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以上所述,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的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49楼
2023-04-19 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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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bai:回复meizi老师 我说的这种情况算哪种?
2023-04-19 21:32:43
meizi老师:回复erinbai 你好 算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2023-04-19 22:01:58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怎么从年度报告中看非公允关联交易
汇算清缴报告需要对关联交易作出申报
50楼
2023-04-19 2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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苳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25w
引用 @ 唐宋元明清 发表的提问: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关联交易的涉税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关联方企业之间的业务是税务机关考虑的重点,应当引起企业的重视,这部分也是容易被忽视的内容。 一、关联关系的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二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作为确认关联关系的主要依据。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关联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果发生了交易,则在确定交易价格的时候,就需要特别注意了。具体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及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简单来说就是有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市场同类价就使用市场同类价格。 (二)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平成交价格=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 毛利率的确定是关键,可以采用行业平均毛利率同时考虑企业规模差异、地区、成本差异、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之间的差异等进行调整。 (三)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三、税务机关的处理 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劳务交易支付或者收取价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劳务交易应当是受益性劳务交易,并且按照非关联方在相同或者类似情形下的营业常规和公平成交价格进行定价。 【提示】受益性劳务是指能够为劳务接受方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且非关联方在相同或者类似情形下,愿意购买或者愿意自行实施的劳务活动。 例外情形: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提示】如果境内企业与境内关联方均没有享受税收优惠,可以视为税负相同。 四、企业异议 企业收到《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后有异议的,可以在依照《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利息、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51楼
2023-04-24 2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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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爱妃接旨 发表的提问:
老师,没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这个表是空保存申报,还是不用管
你好,不用管,也不用填写申报的
52楼
2023-04-24 20: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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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妃接旨:回复王晶老师 好哒谢谢
2023-04-24 21:11:11
王晶老师:回复爱妃接旨嗯嗯,不用客气的哒
2023-04-24 21:37:40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勤劳的眼神 发表的提问:
关联企业交易的涉税问题
一、增值税处理 1. 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产生的使用价值。 (一)企业集团从银行借入资金,然后调拨给下属关联企业使用,后由集团公司统一归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九项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二)企业用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 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从实践中看,又可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类。有偿使用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并收取利息,应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自有资金无偿提供给关联企业使用,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关联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同时,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贷款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企业向个人股东拆借资金的利息管理。 企业向个人股东拆借资金也可分为有偿和无偿。对于有偿使用,同上述(二)规定,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无偿使用时,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视同销售的规定中,出借方没有包括“个人”。因此,企业向个人股东无偿拆借资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服务(使用资金)价格管理。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 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是一种购销行为。如果是在正常的购销合同信用期内,关联企业之间占用资金,不是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属于无偿提供资金使用,只是购销合同发生效力的一项条件。如果应收、应付款项的占用,超过正常合同规定的信用期,又没有其他不可抗力发生(如负债方倒闭等引发资金困难),应属于“提供资金使用范畴”,需按“无偿提供资金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处理 1. 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而产生的资金使用价值(包括借入资金和自有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而产生的资金利息,属于准予税前扣除的情形。但对于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 有的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免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因此,关联方之间免收利息的交易,境内实际税负相同的地区,可以不作调整,但对于实际税负不相同的关联方(如西部大开发地区,或者一方亏损严重),需要按公允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贷利息所得税前管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将所支付的利息进行税前扣除。 但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因此,非金融类企业向个人股东借贷所产生的利息,高于金融类贷款利率部分不得扣除。 3. 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商品、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 如果是在正常的购销合同信用期内,关联企业之间占用资金,不需要进行占用利息结算,但若超过正常的购销信用期,又分两种情况: (1)关联企业之间实际税负相同或相近,根据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2)关联企业之间实际税负不相同,超过正常购销信用期部分,需要按照同期金融机构利率进行结算调整。 4. 资本弱化管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53楼
2023-04-24 2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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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7
解题: 19.92w
引用 @ 跳跃的电脑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关联交易资产加成5%符合公允性定价吗?烦请老师解答,感谢!
是否符合公允性定价,是以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来衡量,不能单独以关联交易资产加成5%来简单判断
54楼
2023-04-25 20:13:35
全部回复
跳跃的电脑:回复家权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4-25 20:36:19
家权老师:回复跳跃的电脑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方便的话,麻烦给个5星好评哦
2023-04-25 21:06:18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天天向上 发表的提问:
公司涉及关联方交易是否有风险呢? 可以如何去规避这个风险呢?
你好,如果关联方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允的话,就没有风险。
55楼
2023-04-25 20:29:58
全部回复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山楂欠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19年有注资款进来,这个款项我还用填关联交易报表吗?
有母公司或子公司的。需要填写的
56楼
2023-04-25 20:39:16
全部回复
山楂欠:回复蒋飞老师 那关于注资款我要填那张表呢?
2023-04-25 21:09:22
山楂欠:回复蒋飞老师 是独立法人控股
2023-04-25 21:22:32
蒋飞老师:回复山楂欠独立法人,是公司吗
2023-04-25 21:44:35
山楂欠:回复蒋飞老师 股东是公司
2023-04-25 22:06:47
蒋飞老师:回复山楂欠看一下关联关系申报表,涉及的就填写一样,不涉及的不用填写的
2023-04-25 22:23:34
蒋飞老师:回复山楂欠注资款就填写实际投资额相关栏目的
2023-04-25 22:38:12
山楂欠:回复蒋飞老师 以前没填过,第一次填写怕有漏报的。
2023-04-25 22:58:20
蒋飞老师:回复山楂欠是的,不涉及的就不用填写的
2023-04-25 23:18:02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〆、______M. ઇଓ 发表的提问: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联交易本地文档报告具体包括哪些
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概况 1,组织结构,包括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范围和雇员数量等。 2.管理架构,包括企业各级管理层的汇报对象以及汇报对象主要办公所在地等。 3.业务描述,包括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概况、产业政策、行业限制等影响企业和行业的主要经济和法律问题,主要竞争者等。 4.经营策略,包括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业务流程,运营模式,价值贡献因素等。 5.财务数据,包括企业不同类型业务及产品的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 6.涉及本企业或者对本企业产生影响的重组或者无形资产转让情况,以及对本企业的影响分析。
57楼
2023-04-25 21:08:59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谢优秀很优秀 发表的提问:
老师 为什么一个算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一个不算呀
你是指哪一个内部交易,同学?
58楼
2023-04-26 20:30:38
全部回复
谢优秀很优秀:回复陈诗晗老师 已非现金资产为支付对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2023-04-26 21:25:52
陈诗晗老师:回复谢优秀很优秀你图1是30%重大影响 图2是共同 经营 只有是共同 经营的情况 下才考虑出资时的交易 抵消问题
2023-04-26 21:54:41
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腰细腿长 发表的提问:
占对方企业的80%和30%,就是说达到控制和未达到控制,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把两个公司的报表数据相加再抵消关联交易吗?
1 未达到控制的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2达到控制的编制合并报表是把两个公司的报表数据相加再抵消关联交易
59楼
2023-04-26 20:36:37
全部回复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48w
引用 @ 豆芽菜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企业关联关系表,如果没有跨境收入或交易,是不是可以不填?
你好 如果没有,可以不填
60楼
2023-04-26 21:05:59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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