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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中关于发票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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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8.72w
引用 @ 粗犷的花生 发表的提问:
准院原始发票丢失,退款怎么迢
同学,你好 你是购买方还是销售方
166楼
2023-07-17 18: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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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开完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开发票挂失公布在那里看?
登报,接受罚款
167楼
2023-07-17 1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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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sunshine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专票纸制发票丢了如何处理,需要打公告吗?谢谢老师 当月丢失和跨月丢失的处理办法
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168楼
2023-07-18 18: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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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回复sunshine都是这个处理,不需要登报了
2023-07-18 18:37:57
sunshine:回复maize老师 我们是销售方三联一起丢失,这么办?
2023-07-18 18:56:30
maize老师:回复sunshine那问下你税局,这个没有三联丢失那个说明
2023-07-18 19:11:40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阿童木 发表的提问:
对公的普通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你好,需要登报,声明遗失,办理丢失证明,然后用复印件入账
169楼
2023-07-18 18: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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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普通发票丢失也要登报吗
2023-07-18 18:47:45
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公司装修墙面,对方开了4000元的普通发票给我们,我们负责人搞丢了
2023-07-18 19:13:44
邹老师:回复阿童木你好,是的 普通发票遗失也是需要按规定登报,办理丢失发票手续的
2023-07-18 19:39:50
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如果不登报,直接按复印件入账会有什么后果呢,登报是我方登报还是销售方登报呢
2023-07-18 19:55:53
邹老师:回复阿童木你好,属于没有按规定办理丢失手续,用复印件入账是不符合规定,会被调整出来 哪方丢失哪方登报的
2023-07-18 20:10:52
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调整出来会怎么处理呢,税局每年都会查公司的所有凭证吗
2023-07-18 20:29:14
邹老师:回复阿童木你好,不一定都会查凭证 调整出来做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2023-07-18 20:50:14
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调整出来比如4800,要交多少税呢
2023-07-18 21:17:39
邹老师:回复阿童木你好,如果你账面本来就是盈利的,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4800*所得税税率
2023-07-18 21:34:58
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那如果是亏损的呢
2023-07-18 21:53:04
邹老师:回复阿童木你好,调整之后还是亏损就不需要纳税 调整之后是盈利,就根据盈利金额 *税率缴纳税款
2023-07-18 22:13:27
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可以不登报,直接后面只是附上回单,然后等税局查到再调整吗
2023-07-18 22:33:20
邹老师:回复阿童木你好,不登报,就需要在汇算清缴主动调整,而不是等查到再调整的
2023-07-18 22:54:54
阿童木:回复邹老师 汇算清缴调增会不会扣分呢
2023-07-18 23:14:05
邹老师:回复阿童木你好,这个是不会扣分的,这个是正常调整业务
2023-07-18 23:29:47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优洁雅财务-邱静 发表的提问:
专用发票丢失,怎么挂失
你好,同学。去税局办理遗失证明。
170楼
2023-07-18 1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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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我就笑笑不说话 发表的提问:
老师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处理呢,我们是开票方
参考 丢失普通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参考《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各地的执行口径有区别,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具体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规定,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已开具发票或已接收发票丢失时,应自纳税人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对丢失已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开具红字发票对已丢失发票进行冲销,在红字发票票面注明已丢失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再重新补开发票。   对丢失已接收发票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根据需要向纳税人出具丢失证明,纳税人持此证明向对方单位重新索取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监控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十九条规定,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开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在县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作废、接受行政处罚后,作废该份发票或开具相应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   (二)受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可持县级以上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和主管国税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请求重新开具发票。开票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后,为其重新开具发票。   辽宁省:依据辽宁省的文件规定,普通发票开具后丢失的,在取得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丢失发票开具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入账。(来源:大连市国税局网上资料)
171楼
2023-07-18 19: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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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7
解题: 11.54w
引用 @ 学堂用户cauncz 发表的提问:
6张空白发票丢失怎么办,需要罚多少钱
若是普票发票,按每张50元罚款
172楼
2023-07-19 18: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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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Meredy*ฅ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专用发票丢失了应该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分下列情况处理: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173楼
2023-07-19 18: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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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曾经的乐曲 发表的提问:
你好,我想咨询下空白发票丢失了,然后我也登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去税局做遗失登记,接受罚款
174楼
2023-07-19 1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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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粗暴的金针菇 发表的提问:
如果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有人闯到公司,很多东西都找不到了。
你好,登报,接受税局的罚款处罚
175楼
2023-07-20 18: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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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的金针菇:回复邹老师 罚款的额度怎么算的?
2023-07-20 18:43:43
邹老师:回复粗暴的金针菇你好,一般是按份数可能是200元一份 具体要看当地税局的裁量
2023-07-20 19:06:04
粗暴的金针菇:回复邹老师 如果是普通发票丢失呢?
2023-07-20 19:16:55
粗暴的金针菇:回复邹老师 特别感谢你细心的回答
2023-07-20 19:45:07
邹老师:回复粗暴的金针菇普通发票也是相同的处理
2023-07-20 20:05:03
粗暴的金针菇:回复邹老师 55555~非常感谢
2023-07-20 20:20:50
邹老师:回复粗暴的金针菇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23-07-20 20:49:51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x 发表的提问:
16年工程单位来给的工程发票丢失了怎么补救?
用复印件入账吧
176楼
2023-07-20 18:34:47
全部回复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开过的还是空白票丢失?
177楼
2023-07-20 18:50:06
全部回复
婷:回复李老师 开过的
2023-07-20 19:06:53
李老师:回复发票联丢失吗?那只能当作损失了 因为复印件无法税前扣除
2023-07-20 19:24:22
婷:回复李老师 只有空白发票丢失才需要登报作废吗,开过的不需要是吗
2023-07-20 19:38:45
李老师:回复是的
2023-07-20 19:53:37
马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88w
引用 @ 丹弹胆蛋 发表的提问:
老师因为空白发票丢失了,如何查公司还有多少张发票没开?
进开票系统里,发票查询里看
178楼
2023-07-20 19: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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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安安 发表的提问:
专用发票丢失还能退票么?
你好! 按规定,不可以的
179楼
2023-07-30 2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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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回复蒋飞老师 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2023-07-30 20:31:09
蒋飞老师:回复安安可以复印对方发票的复印件做账的
2023-07-30 20:51:21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奶油面包好好吃呀 发表的提问:
普通发票丢失后,销货方和购货方分别怎么处理
丢失普通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参考《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各地的执行口径有区别,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具体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规定,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已开具发票或已接收发票丢失时,应自纳税人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对丢失已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开具红字发票对已丢失发票进行冲销,在红字发票票面注明已丢失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再重新补开发票。   对丢失已接收发票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根据需要向纳税人出具丢失证明,纳税人持此证明向对方单位重新索取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监控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十九条规定,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开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在县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作废、接受行政处罚后,作废该份发票或开具相应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   (二)受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可持县级以上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和主管国税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请求重新开具发票。开票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后,为其重新开具发票。   辽宁省:依据辽宁省的文件规定,普通发票开具后丢失的,在取得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丢失发票开具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入账。(来源:大连市国税局网上资料)
180楼
2023-07-30 20: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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