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会计上岗证行政复议大题
分享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陈思 发表的提问:
(判断)行政复议要收费。
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
46楼
2023-06-24 21:06:32
全部回复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浪漫樱花 发表的提问:
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这个时间是否矛盾
你好,这句话本身没问题,你说的恩有道理,我懂得 行政复议受理了 还说审查是否受理是否矛盾这里
47楼
2023-06-24 21:23:59
全部回复
浪漫樱花:回复暖暖老师 受理跟审查受理有区别吗
2023-06-24 22:10:07
暖暖老师:回复浪漫樱花有区别,审核受理是看你提起的这个复议是否符合规定
2023-06-24 22:29:16
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发表的提问:
所有的行政诉讼都要先行政复议吗?
同学你好!不是所有的哦    她说的    是必经复议的情况下哈 有些必经   有些不是必须的哦
48楼
2023-06-25 20:05:17
全部回复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DU 发表的提问: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是什么意思呢?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这个是法律的拟定条款,考虑到申请人的弱势地位 但是,有些事情还是需要你举证的,比如侵害结果,严重程度等
49楼
2023-06-25 20:21:27
全部回复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zzizi 发表的提问:
老师 找了一个物业公司的财务岗位 如果去面试 对于这个岗位的要求 能不能给我一下建议 感觉这个岗位更偏向于会计文员 内账会计 因为去面试会计 都没有答复 所以明天去面试也没报很大希望
你好同学,你在经历上加一些文员的经历就可以加分了同学 一般这个行业比较简单不用担心 。
50楼
2023-06-25 20:44:19
全部回复
zzizi:回复何江何老师 会计的竞争大 通常都是没结果 不知道为什么
2023-06-25 21:03:49
何江何老师:回复zzizi别担心 了,加油多学点东西丰满一下自己会好起来的
2023-06-25 21:25:47
盛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会已通过多门
4.97
解题: 0.05w
引用 @ 小白点 发表的提问: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否有回避制度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 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 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51楼
2023-06-25 20:57:39
全部回复
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Mickey 发表的提问:
经济法第一章,对于税务机关做的行政决定只能向上一级复议,而,工商局做的可以向上一级或者同级政府部门复议,是吗?
嗯嗯,是这样处理的哦
52楼
2023-06-25 21:24:00
全部回复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小幸运考霸 发表的提问:
行政复议可以口头吗?
你好,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53楼
2023-06-26 20:38:10
全部回复
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小土豆 发表的提问: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行为、裁决,什么区分?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仅审查合法性。 3.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 4.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
54楼
2023-06-26 20:51:52
全部回复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杨小姐 发表的提问:
现在考会计证有用吗?还是直接考初级?没有上岗证,还在复习会计证,这样是不是浪费时间,应该直接考初级呢?
您好!改成了会计员,但是具体的考试政策还没有出来。
55楼
2023-06-26 21:01:49
全部回复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改变一切 发表的提问: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那些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处罚直接导致被处罚者人身自由的受限制,或一定财产权的丧失,为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因此《行政复议法》将各种行政处罚均列入了可以复议的范围。 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限制人身自由,一是对财产的强制措施。都直接和相对人的权益相关联,处理不好就会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行政复议法》也将其列入了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就是说,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为,差不多都可以申请复议。许可权对行政机关来说是行使行政权力,但同时也是一种行政职责,应颁发许可证的拒不颁证,或者拖延不办,都是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所以相对人有权申请复议。 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对证、照的监督管理活动,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对相对人已经许可确认的权利作出处理,相对人应有权申请复议。 ⑤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复议。 ⑥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的可以复议,经营自**是经济活动主体应该享有的权利,政府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自**的干预,不仅会直接影响这些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影响国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所以必须将其列入复议范围。 ⑦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的,相对人也可申请复议。农业承包合同是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来的,除土地承包外,还包括对集体所有的荒地、水面、滩涂、草原、山岭等资源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对农村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同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的分离,调动农民积极性有重要意义,农业承包合同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行政机关若违法对承包合同加以变更、废止,不仅直接影响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 ⑧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可申请复议。这是针对滥用行政权,损害相对人权益的现象所作的规定,相对人可以对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的行政违法侵权行为申请复议求得救济。 ⑨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可申请复议。这是指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违法,使相对人的权益遭到损害的,也应属于复议受案范围。 ⑩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可以申请复议。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费的领取者是个社会上最基层、最需帮助的特殊群体,相关行政机关有责任依法给予帮助,不依法作出帮助行为,就是一种不作为违法,理应通过复议加以纠正。
56楼
2023-06-26 21:23:58
全部回复
改变一切:回复钟存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6-26 21:40:59
钟存老师:回复改变一切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
2023-06-26 22:04:22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风中的雨 发表的提问:
会计有上岗证的吗?
你好!会计从业资格证就是上岗证。
57楼
2023-06-27 19:46:42
全部回复
风中的雨:回复宋生老师 但是现在不是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不是取消了吗?对于之前没有考到会计从业资格证,就没有会计上岗证了,怎么办呢
2023-06-27 20:12:15
宋生老师:回复风中的雨您好!现在没有特别的要求了。看企业自己要求
2023-06-27 20:27:48
风中的雨:回复宋生老师 那现在可以直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又称什么呢
2023-06-27 20:42:33
宋生老师:回复风中的雨您好!是的。这个就是职称,没别的称呼
2023-06-27 20:54:14
小祝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4.99
解题: 0.25w
引用 @ 苗条的大炮 发表的提问:
行政复议跟诉讼的区别
你好,发一段文字仅供参考。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 4、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5、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监督制度,是高层级的行政权对低层级行政权的监督。所以监督是全面的,不仅限于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还包括对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甚至不仅包括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而且在对行政行为审查的同时,还可以审查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也就是说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仅就行政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或其他复议参加人到庭,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且行政诉讼是行使司法权来审查行政行为,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则不属于审查范围。 6、处理权限不同。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中解决纠纷的权限与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解决纠纷的权限大有区别。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可作出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赔偿损失等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以变更原处理决定为常见,而行政诉讼则只能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予以变更。这是因为,在行政复议中,审查机关与被审查机关属于同一系统主体,而在行政诉讼中,审查机关是司法机关,被审查机关则是行政机关,是两个不同系统的主体,它们受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分工的约束。 7、处理依据不同。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则只能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行政规章为参照。 8、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复议一般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对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在法律规定复议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况下,复议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哪些案件的行政复议能够有终局裁决权。行政机关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不能为自己设定终局裁决权。地方法规也无权规定行政复议的终局裁决权。行政诉讼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无论有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一经行政诉讼,诉讼的裁判结果就具有最终效力的结果,当事人必须遵行,不能再由行政机关复议。
58楼
2023-06-27 20:09:50
全部回复
月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11w
引用 @ N 发表的提问:
听说马上会计要进行改革,改岗证,那初级会计要考了吗
你好,初级会计5月份考试。
59楼
2023-06-27 20:29:49
全部回复
N:回复月月老师 不,我的意思都要大改革了,考初级会计还有用吗
2023-06-27 20:52:27
月月老师:回复N你好,你的工作经历够的话,也可以直接考中级。当然考初级基础会更扎实的。
2023-06-27 21:21:17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A会计学堂-课程辅导王老师 发表的提问:
我现在考事业编,岗位要会计证,我今年5月份考的到现在也没给发,马上复审了,我用什么材料能行
你好,可以带着你的初级成绩
60楼
2023-06-27 20:52:59
全部回复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