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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赔偿的拆迁款怎么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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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晨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2w
引用 @ 天真 无鞋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我们建筑行业,项目上拆迁补偿款如何账务处理?
你好!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即可。
151楼
2023-01-08 0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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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 无鞋:回复汪晨老师 是补偿给老百姓的款!
2023-01-08 10:07:24
汪晨老师:回复天真 无鞋你好!那你计入其他应付款即可,待支付的时候借计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
2023-01-08 10:25:53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金玉良言 发表的提问:
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编制凭证?
你好,是什么企业发生的
152楼
2023-01-08 09: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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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如何计交税款?
营改增后,关于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执行,即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因为财税【2016】36号文没有对房屋拆迁补偿是否该交增值税予以界定,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所以税务机关在没有上位法支撑的情况下,不能要求被拆迁企业缴纳增值税对于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此类情况下的免征是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批文为准,因此企业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办理免征,如果没有收到免征批文,则会被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而交纳土地增值税。政府指导的企业拆迁也称为企业政策性搬迁,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符合政策性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这里“搬迁支出”指重置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及搬迁损失费用,不包括安置职工的费用,这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61号文规定的搬迁收入准予扣除安置职工费用,略有不同。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搬迁完成年度是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上述40号文规定了认定搬迁年度的标准是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也就是说从搬迁开始5年内,搬迁补偿款扣除搬迁费用支出和资产处置支出等,结余的款项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153楼
2023-01-08 09: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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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333882 发表的提问:
就老师是假如一家公司有收到了拆迁款的赔偿 我是直接归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说要开发票?
你好,拆迁款的赔偿,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不需要开具发票的
154楼
2023-01-09 06: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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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北极雪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拆迁安置户拆一赔一上房,增值税怎么计算?
您好,以拆迁还建的房产,作为房地产开发方,在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的确定上,应当区分三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原地还建。被拆迁方还建房产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仍为被拆迁方原有土地使用权一部分的。如:某开发商与被拆迁方协议:所开发的商品房的一楼门面房全部归被拆迁方所有,二楼以上为开发商所有。那么一楼门面房就应视同开发商销售给拆迁方的不动产,在核定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时,不应当按一楼门面房的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作为计税营业额,因为公允价值中是包括一楼门面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而作为开发方与被拆迁方之间并不存在:被拆迁方先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被拆迁方的这一过程,对被拆迁户还建的这一部分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其土地使用权仍为被拆迁户所有;也不应当按所还建的建筑物的公允许价值确定,因为其销售取得的经济利益并非是其建筑物。房地产开发方取得的经济利益为被拆迁方的房产,所以,应当按被拆迁方房产的公允许价值确定其增值税的计税营业额。   第二种情况:易地还建。被拆迁方所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被拆迁方原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的。如开发商与被拆迁方协议:按原住房面积1:1.15的比例还建。房屋被全面拆除并重新规划新建。那么被拆迁户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其原有房产所拥有权不存在任何的联系,作为开发商为取得被拆迁土地使用权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就是建筑房屋的成本,还包括另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也就是说开发方与被拆迁方还存在着以土地使用权换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所以,对此还建的房产应当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中就包含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作为开发方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   第三种情况:按质作价互找差价。如果除还建的房产之外,另有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交易的,则计算计税营业额时:对开发方另外收取房屋补价的,应当一并作为计税营业额;对开发方支付给被拆迁方房产补价的,应当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总是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按销售与购买两笔业务处理。在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应当按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入的拆迁户的非货币性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如能提供真实合法凭证(合同、发票等),可以按照配比原则,分配计入各成本对象中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拆迁还建房产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事业的回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的当月。   3.印花税   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拆迁还建交易中,虽然房地产开发方与被拆迁方只签订了一次合同,但实质上是发生了两次产权交易:对被拆迁方将原有房产转让给开发方,发生了产权转移行为,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的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同时,开发方产针所开发的房产销售给被拆迁方,虽然并未办理产权手续,但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是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4.契税   根据契税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的行为应当缴纳契税。但在契税的计税依据上,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所谓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对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对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的,交换价格不相等的,同样是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对交换价格相等的,同样是由征契税。由此,对拆迁还建房产,如果开发方除还建的房产外,另外向被拆迁户支付了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开发方应当就另外支付的部分按规定的税率缴纳契税;如果开发方与被拆迁户纯粹是以房换房(或以地换房),双方互不找差价的,则不缴纳契税;如果开发方只是给予被拆迁户补尝费,即不存在还建房产的,则开发方应当按所支付给被拆迁户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适用税率缴纳契税。   5.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以房换地,应视同销售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屋销售收入按公允价值计算。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税基,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首先以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求得增值额;再以增值额同扣除项目相比,其比值为土地增值率;然后根据土地增值率的高低确定适用税率,用增值额和适用税率相乘,求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不超过5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超过50%-1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40%;超过100%-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0%;超过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60%。
155楼
2023-01-09 0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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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14w
引用 @ 英勇的大白 发表的提问:
事业单位收到拆迁补偿款怎么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156楼
2023-01-09 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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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4.95
解题: 0.42w
引用 @ 秋宝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几块地入开发成本_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_1号地/2号地,还是挂开发成本_1号地/2号地
购买土地不属于征用和拆迁,建议第二种,开发成本 -土地成本 。
157楼
2023-01-09 07: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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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小段段啊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房地产公司,进行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子,请问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计容面积分摊成本?另外:1、什么是计容面积;2、涉及什么具体成本项目才会按照计容面积分摊成本,什么时候又该用建筑面积分摊成本,请老师回答仔细点,谢谢!
计容面积就是说不计算地下建筑面积,计容面积一般都是小于建筑面积。 征地补偿费的补偿标准都有差异,这个要看你实际情况,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不是计容面积。
158楼
2023-01-10 06: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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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横竖撇捺 发表的提问:
拆迁补偿费要交契税吗?怎么交
不用交的,是补偿,不是承受土地或房屋。
159楼
2023-01-10 07:02:47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快乐的项链 发表的提问:
某煤矿,煤田枯竭,搬迁一个村子,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如何处理
计入其待摊费用,分期计入成本费用。
160楼
2023-01-10 07:09:24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传统的鸭子 发表的提问:
二、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乙小区,以银行存款支付征地及拆迁补偿费1500 万元、前期工程费200万元、基础设施费300万元,土地开发完毕。现准备建造A、B两栋商品房及
你好,具体问题是什么
161楼
2023-01-10 07: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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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顺心的大雁 发表的提问:
老师,公司拆迁中,还没有生产,用拆迁款支付工资,分录怎么做?拆迁款挂在:专项应付款,我怎么冲减掉
你好 ;   你们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  借管理费用 -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 管理费用等   
162楼
2023-01-11 06: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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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7w
引用 @ 兴奋的乌龟 发表的提问:
了解拆迁公司的全部账务处理
企业政策性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1、收到拆迁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原房屋、土地处置 借:专项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净值(房屋建筑物)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购置新土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4、建新厂房等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5、新厂房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6、搬迁、支付搬迁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7、搬迁结束,结转搬迁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63楼
2023-01-11 06: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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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拆迁的补偿款需要缴纳什么税?
我公司租用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因政府建设需要,由区人民政府出具《房屋征收公告》,与区拆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请问我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164楼
2023-01-11 07: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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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回复jossonli    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如您企业或者个人具有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则对您企业取得的拆(动)迁补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2023-01-11 07:27:00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舒心的雨 发表的提问:
是建筑拆除工程有限公司可否开开拆迁补偿款,数额上亿
你好,不可以的,只能是工程款
165楼
2023-01-11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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