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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责任由谁承担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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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71w
引用 @ GaMeng 发表的提问:
图三答案的说法 和 图一 感觉冲突了呀?! 不是说交付后,就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吗? 为什么图三答案仍然是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呢? 是不是因为第一张图是 没有约定地点,什么什么的,而第三张图是 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毁损,所以承担责任方就不一样呢? 会的来!!!
合同约定要负责运到乙公司,交货地点在乙公司
226楼
2023-02-19 0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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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从法律上讲,会计和出纳,谁对发票的填制内容规范化负责?出纳这方面负多少责?谢谢!
还是会计的,同学
227楼
2023-02-19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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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回复武老师 我知道是会计,如果发票有一个地方不很规范没到位,出纳不应负责的吧?
2023-02-19 09:10:52
武老师:回复出纳只是部分责任
2023-02-19 09:32:01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9.43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项目法人要承担缴税责任吗
如果是工程的,会有纳税义务
228楼
2023-02-20 0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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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Au~2雯 发表的提问: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按照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还是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按照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29楼
2023-02-20 0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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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2雯:回复钟存老师 那连带保证那里的那句话是不对的吗?
2023-02-20 06:38:24
钟存老师:回复Au~2雯《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3-02-20 06:49:14
Au~2雯:回复钟存老师 所以这两个是怎么区分怎么理解呢?一般保证的保证方式跟一般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一样吗?
2023-02-20 07:17:25
钟存老师:回复Au~2雯一般保证的保证方式跟一般保证责任承担保证 一样的 以后两条回复为准
2023-02-20 07:37:17
Au~2雯:回复钟存老师 那这两个回答有什么不同之处?
2023-02-20 08:06:43
钟存老师:回复Au~2雯以第二个回答为准 第一个是错误的
2023-02-20 08:30:31
Au~2雯:回复钟存老师 都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什么一个是一般保证责任一个是连带责任保证?
2023-02-20 08:59:53
Au~2雯:回复钟存老师 但是这个题目解释又说按一般保证
2023-02-20 09:22:59
钟存老师:回复Au~2雯你就以现行法律为准吧 讲义不一定是正确的
2023-02-20 09:46:52
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62w
引用 @ 整齐的刺猬 发表的提问:
事业单位工会账户应该由谁担任
您好,出纳去负责,财务负责人去承担。谢谢
230楼
2023-02-20 06: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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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haapy 发表的提问:
没有会计证做出纳要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 出纳无非就是现金及票据上的责任,如果盘亏、丢失,且查不到原因,基本都要自己承担。另外不能私 动公 款
231楼
2023-02-20 06: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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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1.25w
引用 @ 珍惜~感恩 发表的提问:
请问挂公司法人会有什么影响或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一、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其实说白了就是这家公司。自然人是不能成为公司法人的。所以你说的可能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民通意见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 民通意见63.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232楼
2023-02-21 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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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萌萌萌 发表的提问:
你好老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写管理员,对方说一直这么开。这样的专用发票1.合规么2如果报销了,税局查到,会有什么责任,责任谁承担?
你好 1.不合规 发票管理办法要求是必须要开个人名字;2. 查到会不允许购买方抵扣 踢出来转出处理交税。开票方的问题 没按要求开票
233楼
2023-02-21 06: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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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萌:回复meizi老师 如果是电子发票或者是普通发票,会怎么样
2023-02-21 07:02:51
meizi老师:回复萌萌萌你好 也是需要开个人名字的 查到税局可能会不让你们税前扣除 不合规的发票
2023-02-21 07:14:56
萌萌萌:回复meizi老师 你好老师,对方说一直这么开的,不给重新开,这样的怎么处理
2023-02-21 07:43:12
meizi老师:回复萌萌萌你好 你可以反馈给当地税局。对方估计是怕追究开票人问题 所以这样来开的
2023-02-21 07:56:19
小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55w
引用 @ 1979942195 发表的提问:
下列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一个法人设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同学,你好,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34楼
2023-02-21 0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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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风趣的水蜜桃 发表的提问:
甲公司于某年2月与乙公司签 订了债务担保协议,为乙公司 的一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 年8月乙公司由于到期无法偿 还该项贷款被银行控告,甲公 司因债务担保协议成为该项诉 讼的第二被告。截至该年12月 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根 据律师的估计,由于乙公司经 营困难,甲公司很可能要承担 连带责任,承担还款责任150 万元的可能性为80%,承担还 款责任80万元的可能性为40%。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作出甲公 司与确认预计负债相关的会计 分录。
你好,借营业外支出150  贷预计负债150
235楼
2023-02-22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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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fhgghh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实际做账报税不是一人,实际做账和报税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财务负责人永远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的看事情大小。
236楼
2023-02-22 0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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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0.06w
引用 @ 学习 发表的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A、任何不具备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 B、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C、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D、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你好,答案应该是BCD,A除了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可以担任外,还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的也可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237楼
2023-02-22 06: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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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水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29w
引用 @ 嗯哼 发表的提问:
如果B不签 不得背书转让 ,B也不对D承担责任啊!!! 怎么这块讲课讲的好像只有B签 不得背书转让 这几个字 B才不对D承担责任,如果不签就B就对D承担责任?????
学员你好, B不签 不得背书转让,B需要对D承担责任,承担追索权的票据责任。
238楼
2023-02-22 06: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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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回复阿水老师 不对啊。。。不签的话,是D追索C,C追索B啊,,,,也不是D直接追索B啊,,,B怎么会承担责任
2023-02-22 07:13:30
阿水老师:回复嗯哼学员你好, 你的理解不正确。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 如果不签的话,D可行使追索权,可以向ABC任意一个人追索。
2023-02-22 07:39:23
嗯哼:回复阿水老师 这个D不就只能向C追索么?怎么就可以像ABC都可以追索了
2023-02-22 07:56:23
阿水老师:回复嗯哼学员你好, 他只是标了一个方向, 学习需要根据法条来哦。
2023-02-22 08:10:40
嗯哼:回复阿水老师 不理解。。。
2023-02-22 08:20:47
阿水老师:回复嗯哼学员你好, 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 也就是说,D如果要不到钱的话,可行使追索权,可以向任意一个背书人(即ABC任意一个人)行使追索权。
2023-02-22 08:47:06
嗯哼:回复阿水老师 虽然D不能向B追索,但是可以向C追索,但是C可以向B追索啊。。这难道不叫D间接向B追索吗
2023-02-22 09:05:57
嗯哼:回复阿水老师
2023-02-22 09:26:42
嗯哼:回复阿水老师 也就是说这个也算原背书人对后手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啊
2023-02-22 09:51:38
嗯哼:回复阿水老师 怎么会是B对D不承担保证责任呢????我觉得应该是间接承担啊!!B对C承担,C对D承担啊
2023-02-22 10:21:06
阿水老师:回复嗯哼学员你好, 你的理解有偏差喔, 你说的是理想情况,要是C不见人,D就束手无策了。 法规保障持票人的利益,持票人D可以向在票据上签过字的人行使追索权,包括不限于C
2023-02-22 10:49:58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0.06w
引用 @ 学习 发表的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 A、任何不具备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 B、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C、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D、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你好,答案应该是BCD,A除了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可以担任外,还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的也可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239楼
2023-02-23 05:14:44
全部回复
M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7
解题: 0.03w
引用 @ Luuuuu^ 发表的提问:
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看事务所是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或者是特殊普通合伙了。
240楼
2023-02-23 05:40:17
全部回复
M老师:回复Luuuuu^您好,简单说,普通合伙就是全部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就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特殊普通合伙就是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2023-02-23 06: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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