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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员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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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09w
引用 @ 弥生 发表的提问:
有什么最新政策关乎会计做账的政策么?
你好,目前没有什么新的关乎会计做账的政策。
1楼
2023-03-13 14: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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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圆儿嘟嘟呐 发表的提问:
最新的关于减税降费政策
小规模
2楼
2023-03-13 15: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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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回复圆儿嘟嘟呐2019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3-03-13 16:02:37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20.65w
引用 @ 纪~ 发表的提问:
老师关于社保最新政策有吗
您好 目前没有关于社保最新政策
3楼
2023-03-13 16: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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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回复bamboo老师 老师,我是从去年五月交到去年十月,如果补交够一年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2023-03-13 17:12:13
bamboo老师:回复纪~请问大概什么时候生孩子
2023-03-13 17:38:24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1.7w
引用 @ 晓冉 发表的提问:
老师,想了解国家最新的关于会计方面的政策,推荐一下应该看什么?_?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
4楼
2023-03-13 17: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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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冉:回复罗老师 好的
2023-03-13 18:22:52
罗老师:回复晓冉不客气
2023-03-13 18:44:05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5.85w
引用 @ 小丸子 发表的提问:
有关于最新的附加税优惠政策文件吗
同学你好 最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税优惠政策 城建税:绝大部分省市都是减征50%,具体以各省税务局要求为准,注意: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依据计税的,如果月销售额低于10万,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应交税额为零,当然也不用缴纳城建税,如果本月有去税务局代 /开 /发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那么就需要交纳城建税了,大部分地区都是减征50%,申报时不要申报错了哦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月营业额10万以内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本月是否有代 /开的发票金额 文件依据: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5楼
2023-03-13 1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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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3.69w
引用 @ 茉默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没有最新政策,关于企业购置新车,专票以后不能抵扣进项的新政策?
您好 没有这个政策呢,是可以抵扣的。这个您是从哪里听来的呢?
6楼
2023-03-13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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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默:回复微微老师 卖车的说的。我也不知可以从哪里查询新政策,所以问问您
2023-03-13 20:46:26
微微老师:回复茉默您好,没有的呢。这个我前两天打12366问过,官网上也查询过了,也没相关的政策呢
2023-03-13 21:03:49
茉默:回复微微老师 哦,也有别人问过同样的问题吗?
2023-03-13 21:23:24
微微老师:回复茉默你好,是的,最近好些人问这个问题,估计是他们年底要冲业绩吧
2023-03-13 21:53:01
茉默:回复微微老师 你说的官网是什么官网?哪里可以查询政策?
2023-03-13 22:12:50
微微老师:回复茉默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2023-03-13 22:36:33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AA桂林工商税务代办恒荣小谭 发表的提问:
疫情期间关于留抵税的退税的最新政策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7楼
2023-03-13 21:40:47
全部回复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星空 发表的提问:
最近是不是出台了有关会计证的一些政策,关于注销会计证的
目前还没有看到关于您说的政策,请及时关注政策动态。
8楼
2023-03-13 22:50:55
全部回复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96w
引用 @ 睿妤 发表的提问:
2019年最新关于农产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9楼
2023-03-14 00:08:11
全部回复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高美静 发表的提问:
最新的有关税的政策,及附加税政策
同学您好,这是我最近收藏的,您看下https://3g.163.com/dy/article/H3SIOASL0534JJHP.html?spss=adap_pc
10楼
2023-03-14 01: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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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留胡子的山水 发表的提问:
广东省最新关于话补扣除政策是怎样的?
你好 最新的没有看到具体的文件 。具体还是需要问问当地税务局了解下。 参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547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在本单位受薪的董事会成员)在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额度内,其他人员在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额度内,凭发票在单位报销通讯费用的部分,准予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以及发给职工的现金通讯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上述通讯费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11楼
2023-03-14 02: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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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4.99
解题: 1.55w
引用 @ 韦布玲 发表的提问:
请问会计学堂哪里可以找到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最全和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您在我们的税课堂各个税种讲解中都有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 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满意请给五星,祝您生活愉快 !
12楼
2023-03-14 03: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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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长情的萝莉 发表的提问:
会计最新政策是什么?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8日 •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七、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九、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13楼
2023-03-14 04:47:21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聪慧的蚂蚁 发表的提问:
老师,关于烧结砖的说收优惠政策,最新的是哪个??
你好 你好 新政策有,2018年有新型墙体材料退税政策 。,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政策 下面这是所有政策的汇总 http://zhannei.baidu.com/cse/site?show=title&tempid=1&q=烧结砖&cc=www.shui5.cn
14楼
2023-03-14 05:47:45
全部回复
陈老师Fairy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99
解题: 0.08w
引用 @ a 沐沐 发表的提问:
老师能给一份关于2019最新关于个人所得税扣除的税率和政策。
同学不能上传文件,只能截图给你
15楼
2023-03-14 07:17:31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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