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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会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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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w
引用 @ 虚拟的牛排 发表的提问: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省级什么规定?有文件是吗?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1楼
2023-03-13 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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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的牛排:回复venus老师 那只要是会费收入,都符合省级以上民政财政的规定吗?
2023-03-13 21:42:15
虚拟的牛排:回复venus老师 免企业所得税吗?
2023-03-13 22:11:06
venus老师:回复虚拟的牛排只是免税收入,不是说免企业所得税
2023-03-13 22:40:54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20.65w
引用 @ 芳草地 发表的提问: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谁制定的?属于会计行政法规还是会计部门规章
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2楼
2023-03-13 22: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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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4.99
解题: 1.33w
引用 @ 精明的魔镜 发表的提问:
第26题 对单位的会计资料有监督检查权的单位有( )。 A. 人民银行 B. 税务总局 C. 财政局 D. 审计局 ABCD 《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不是说除财政部门外吗?财政局不是财政部门吗?
同学,你好 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这句话是除了财政部门外,其他部门可实施监督检查权
3楼
2023-03-13 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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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6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我国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
A、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B、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C、会计市场监管 D、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监督指导 多选
4楼
2023-03-13 23: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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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A、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B、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D、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监督指导
2023-03-14 00:09:19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无情的台灯 发表的提问:
不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
你好,同学。 你是什么问题
5楼
2023-03-14 00: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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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3.69w
引用 @ 甜蜜的墨镜 发表的提问:
属于财政部门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有什么
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①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③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等。
6楼
2023-03-14 02: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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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淡然的冰棍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7楼
2023-03-14 03: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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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爱笑的百褶裙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底税额=增量留底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8楼
2023-03-14 04: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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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回复爱笑的百褶裙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2023-03-14 04:54:24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Allison404 发表的提问:
下列对会计科目的论述正确的选项是()A会计科目是由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设和合并 B会计科目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子细目是由企业自行制定的 C会计科目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企业不得自行增设或合并有关会计科目 D除财政部制定的子细目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设子细目 E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的空号,是为以后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DE 你好,你参考一下,同学
9楼
2023-03-14 05: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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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99w
引用 @ 起风了 发表的提问:
财政部财会[2017]24号文印发的《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1号——关键绩效指标法》,这个应该去哪里找呢
可以在搜索引擎网站搜索“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1号——关键绩效指标法”,很多地方都能看到。
10楼
2023-03-14 06: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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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陶醉的盼望 发表的提问:
关于销售返利会计政策改变前后规定是?
销售返利没有变动,销售返利应该是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楼
2023-03-14 08: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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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九剑 发表的提问:
政府部门是做预算然后给财政部门吗?政府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分别适用什么?
你好,同学。 是的。 现在政府准则是平行记账,财务 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也就是 同一经济业务同时做两笔分录。
12楼
2023-03-14 09: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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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剑:回复陈诗晗老师 做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同时做?
2023-03-14 10:34:46
陈诗晗老师:回复九剑比如支付一笔办公 费 借 单位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借 事业支出 贷 资金结存 也就是前面 财务 会计,后面预算会计,同时处理。
2023-03-14 10:45:59
雨轩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35w
引用 @ 端庄的糖豆 发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关于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您好,题目没有发完整。请拍照上传您完整的题目,会有专门老师为您解答。避免耽误您宝贵的时间
13楼
2023-03-14 10: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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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嘻嘻 发表的提问:
老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这项规定能帮我解读一下嘛?
你好,比如你的进项大于销项,年末可以退回去给你
14楼
2023-03-14 1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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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5.00
解题: 0.16w
引用 @ 背影 发表的提问:
非营利组织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免企业所得税,怎么知道是不是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楼
2023-03-14 12: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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