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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有会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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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菲童牛宝 发表的提问:
分公司核算方式“非独立核算,非独立纳税”,“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如果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收到款,发票由总公司开给对方,可以吗?还是说,非独立核算的公司也能开发票,纳税纳税的时候有总公司纳税??这样好像不行吧?
非独立核算的不能开票的              
106楼
2022-12-28 09: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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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蓝玫瑰 发表的提问:
独立核算单位
是独立核算单位,想解决什么问题呢
107楼
2022-12-28 09: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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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147 发表的提问:
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区别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比如,一个企业有很多职能部门和下属自负盈亏的公司组成,则下属公司一般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各职能部门(如办公室)则一般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108楼
2022-12-29 08: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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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天青色等烟雨 发表的提问:
那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有什么区别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应由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无关。 所以,一家公司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异地分公司的核算模式,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均应当在法人层面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应当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执行。
109楼
2022-12-29 08: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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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回复天青色等烟雨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说的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两种组织方式。两者在财务核算上是有较大却别的。 独立核算的意思是,某一会计主体对其资金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也就是说,这些单位均属于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通常是指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下设的内部会计主体,它们通常没有银行账户,不单独设置账套,不设置会计部门和人员。由上级单位拨给运营资金,从事业务活动的支出由上级单位报销,收入上缴给上级单位。 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下面可以有多个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比如企业驻外地的办事处、商业企业下设的门店,建筑业企业下设的项目部,工业企业下设的销售部等,都有可能是非独立核算的单位。 从税法的角度看,总分机构中的总机构,大体对应会计法中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因此,新设立的总机构,均应选择独立核算模式。 如果一家公司在异地成立的分公司,属于税法中的分支机构,选择何种核算模式完全取决于本单位的管理需要,现行财税政策并无强制性规定。
2022-12-29 09:00:37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大眼宝宝的麻麻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在异地设立分公司单独核算和非单独核算的有什么区别呢?
你好 这只是内部管理,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110楼
2022-12-29 0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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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东海 发表的提问:
非独立核算和独立核算在交消费税有何区别
如果非独立核算的话,内部买卖根本没有意义,所以要按最终门市部的对外价格交消费税,不能企业自己中转一下,就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话,那么要按公允价格进行买卖,如果不是公允价格的话,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111楼
2022-12-29 0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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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64w
引用 @ 奔奔 发表的提问: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平时做账有什么区别
你好,其实做账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所得税的申报不同
112楼
2023-01-03 0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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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小草 发表的提问: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在税务上有什么区别?
问:我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注册公司时登记为有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两种形式,请问这两种形式在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方面有什么不同,分公司如何在当地报税? 答:第一个问题税务登记事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四)核算方式; 因此,不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注:三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规定,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因此,如果分支机构是按“三证合一”制度进行登记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就可。由于三证合一后,税务具体流程程序尚未出台明确文件规定,需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个问题分支机构如何在当地报税 贵公司的分支机构均为跨省分支机构,都是租赁办公场地。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贵公司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办法。需要注意的是,分支机构在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分摊方法为三因素分配法,相关办法程序详看57号公告文件。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因此,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应税服务,营业税服务(不涉及建筑、不动产),增值税业务(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均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其中,对于营改增业务和增值税业务,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实务操作中,根据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办理税种认定,同时税务机关确定分支机构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取得应税收入均应在期满之日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没收入办理零申报。相应办理附加税费的申报。 分支机构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权利、许可证件,应按5元/件进行贴花。 分支机构对外签订合同,如合同属于应税凭证,应进行贴花。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应按如下规定进行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十八、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分支机构通常有工作人员,如财务、负责人等。分支机构向其工作人员支付工资时,属于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支机构需在当地地税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13楼
2023-01-03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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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8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要单独报税的吗
你好,一般是不用的,主要还是看税局怎么核定的
114楼
2023-01-03 08:51:53
全部回复
陈艺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0.2w
引用 @ 亮亮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问问,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怎么写呢?
会计核算就是流程,财务管理就是站在管理层面如何一些业务进行规划处理 比如这样处理少交税,市公司流程更顺利
115楼
2023-01-03 09:02:59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 杨mm 发表的提问:
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工作的组织形式通常 A一级核算 B二级核算 C三级核算 D多级核算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116楼
2023-01-04 07:38:18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回复?? 杨mm这里选择AB,参考 一下,同学。
2023-01-04 08:16:19
陈艺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0.2w
引用 @ 亮亮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问问,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怎么写呢?
您好,已经回答,您好
117楼
2023-01-04 08:00:41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发表的提问:
如何知道连锁药业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您好,您是属于分公司吗?还是说独立的企业。
118楼
2023-01-04 08:09:42
全部回复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回复玲老师 每个门都是独立报税的
2023-01-04 08:32:46
玲老师:回复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你好  那就是独立核算的 
2023-01-04 08:50:53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回复玲老师 那总部为门店付的水电物业是“其他应收款吗“”
2023-01-04 09:15:15
玲老师:回复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不同的问题,请重新提问。
2023-01-04 09:45:12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一地金 发表的提问:
老师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税务方面是否一样?会计处理方面呢?
你好; 分公司会计核算上是否独立核算,在税收管理层面上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区别。比如无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附加税 个税以及 工资薪金个税 申报的,一般应该由分支机构独立申报缴纳;对于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只需要预缴,无需进行独立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19楼
2023-01-04 0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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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金:回复meizi老师 账务处理上有什么不同
2023-01-04 09:31:52
meizi老师:回复一地金 你好;账上    是非独立核算是总部一起做账; 独立核算是分公司自己这边做   
2023-01-04 10:01:34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碎碎念 发表的提问:
请问本期收款一定是本期的收入,本期支付一定是本期的费用。这结论应用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吗?
本期收款一定是本期的收入,本期支付一定是本期的费用是收付实现制,适用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预算会计
120楼
2023-01-04 0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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