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比如合同开始日,该股票的价格为每股 5 元,由于缺乏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当 日,甲企业估计,该 100 股股票的公允价值计入交易价格将不满足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 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因此,甲企业不应将该 100 股股票的公允价值 500 元计 入交易价格。合同开始日之后的第 25 天,甲企业获得了 100 股股票,该股票在此时的价 格为每股 6 元。甲企业应当将股票(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 生的变动,即 500 元(5×100)确认为收入,因对价形式原因而发生的变动,即 100 元 (600-500)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