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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利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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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汉宾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3
解题: 0.7w
引用 @ 莹莹 发表的提问:
下列属于新原《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的是( )。  A.范围方面: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  B.保管方面:对保管年限做了较大的改变  C.使用方面:增加了会计档案的出借条款,完善了其他的借阅条款等 D.销毁方面:增加了鉴定程序,完善了确认制度和销毁的程序
你好同学,这是单选题还是多选题呢。
46楼
2022-12-13 10: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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莹莹:回复贺汉宾老师 多选题目
2022-12-13 11:30:07
贺汉宾老师:回复莹莹你好同学,这边老师的答案是全选,如不放心,可以咨询多位老师进行判别。 纯手打,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如满意,请给予五星好评以便更好地进行服务,谢谢!
2022-12-13 11:59:08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48w
引用 @ 忧伤的香水 发表的提问:
试算平衡属于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吗?
你好,没有专门的方法,就是科目平衡表
47楼
2022-12-13 11: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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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迷人的百褶裙 发表的提问: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是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分析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A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观点和做法如下:(1)分析程序可以用于实质性程序,但是需要结合细节测试使用,分析程序单独使用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相对于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因此证明力相对较弱。(3)总体复核阶段实施分析程序是必要的程序,而且比实质性分析程序更加详细和具体。要求:针对上述情况,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观点或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1,恰当, 2,不恰当,实质性分析程序如果能够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效力并不会减弱 3,不恰当,这个分析程序属于必须,都是按情况进行,并不能断定更加详细
48楼
2022-12-13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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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82w
引用 @ 年轻的豆芽 发表的提问:
单选1、下列不属于会计专业的技术职称是() A、会计员 B、会计师 C、高级会计师 D、注册会计师 单选2、下列会计核算程序中,采用直接登记作为登记总分类账方式的是 A、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B、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C、多栏式日记账账务处理程序 D、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多选:下面关于复合分录的说法,正确的是A、有两个简单分录组成 B、涉及两个以上账户C、多借多贷会计账号的会计分录D、一借多贷会计账户E、一贷多借的会计账号的会计分录
1D 2A 3C 祝你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49楼
2022-12-14 1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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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豆芽:回复邹老师 老师你好 第三题是多选题噢
2022-12-14 10:40:13
邹老师:回复年轻的豆芽CDE。这是从业资格的考试吧
2022-12-14 10:53:45
年轻的豆芽:回复邹老师 学校里考试的 麻烦老师你了。 (多选题)还有一题会计日常工作的起点是:A审核填制原始凭证 B填制记账凭证C登记账簿D复式记账法E成本计算
2022-12-14 11:08:10
邹老师:回复年轻的豆芽A审核填制原始凭证
2022-12-14 11:25:17
年轻的豆芽:回复邹老师 老师这题也是多选题来的
2022-12-14 11:43:43
邹老师:回复年轻的豆芽起点还是多选啊 A审核填制原始凭证 B填制记账凭证
2022-12-14 11:55:41
年轻的豆芽:回复邹老师 老师 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吗
2022-12-14 12:22:22
邹老师:回复年轻的豆芽包括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附注
2022-12-14 12:35:02
答疑苏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3.62w
引用 @ 三一 发表的提问:
实体法和实体不相等吗,程序法和程序不相等吗?
你好 是的 是不相等的。
50楼
2022-12-14 1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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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24w
引用 @ 细腻的白云 发表的提问: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是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需要用分析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A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观点和做法如下: (1)分析程序可以用于实质性程序,但是需 要结合细节测试使用,分析程序单独使用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相对于实质性分析,细节测试程序能够 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因此证明力相对较弱。 (3)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程序,A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重大错报风险较低,所以不准备用分析程序评估风险。 (4)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的、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随之提高。 (5)即使在审计的过程中实施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在总体复核阶段实施分析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 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理由。
1不恰当分析程序可以用于实质性程序,可以考虑单独或结合细节测试使用,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2不恰当相对于实质性分析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所提供的证据是间接证据,因此证明力相对较弱3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实施风了险评估程序时应当运用分析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期环境,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4不恰当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的、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随之降低5恰当
51楼
2022-12-14 1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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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壹老师:回复细腻的白云你好,重新排版一下 1不恰当   分析程序可以用于实质性程序,可以考虑单独或结合细节测试使用,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 .2不恰当   相对于实质性分析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所提供的证据是间接证据,因此证明力相对较弱 3不恰当     注册会计师实施风了险评估程序时应当运用分析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期环境,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4不恰当      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的、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随之降低 5恰当
2022-12-14 11:56:06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82w
引用 @ 熏衣草 发表的提问:
我从哪里可以了解到税法和会计法的区别?
你,需要你知道会计的账务处理,税法的规定 你可以学习注会的税法课程
52楼
2022-12-14 1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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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衣草:回复邹老师 假如全年的业务招待费是30000元,税法上规定按6%扣除,那就是只能扣1800元,但是会计法上是30000全扣除,那我如何补税?
2022-12-14 11:42:59
邹老师:回复熏衣草税法规定60%,还需要看收入是多少,才知道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多少,超过部分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022-12-14 11:55:46
熏衣草:回复邹老师 那就打个比方吧,业务招待费全年一共3万,全年收入50万,现在我们来算算吧
2022-12-14 12:11:29
邹老师:回复熏衣草扣除限额为2500 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7500
2022-12-14 12:29:03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4.96w
引用 @ 菜菜10783795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计划明年考中级会计证,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想请教下学习中级三门课程的先后顺序?
您好 可以先学会计 然后财管 最后经济法 会计比较难 理解记忆的比较多 财管公式比较多 要熟练掌握运用 经济法背诵的为主 可以放最后
53楼
2022-12-14 11: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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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10783795:回复bamboo老师 恩,谢谢老师。
2022-12-14 12:04:58
bamboo老师:回复菜菜10783795不用谢 希望能帮到您 祝您工作顺利 生活愉快
2022-12-14 12:29:40
慧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9w
引用 @ 爱笑的吐司 发表的提问: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条对股东大会的权利作出如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1.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四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如下规定: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5)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对股东大会的召集作出了如下规定: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3.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有如下规定: (1)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4)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5)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②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③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④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6)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7)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4.股东大会的议事和表决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作出如下规定: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6)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54楼
2022-12-15 11: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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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82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怎么区分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呢?
你好,法律主体一般是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55楼
2022-12-15 11: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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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回复邹老师 那有没有什么例子说明一下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的呢,比如一道题我怎么分辨她是法律主体还是会计主体
2022-12-15 12:11:09
邹老师:回复你好,比如一个企业集团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而这个并不是一个法律主体,而是多个主体组成的
2022-12-15 12:32:14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4.96w
引用 @ 695421535 发表的提问:
考会计中级职称,三门课程有没有学习顺序?
您好 会计内容比较多 先学会计 然后财管 再经济法 经济法是三门中最简单的
56楼
2022-12-15 12:15:50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老师 考证分两类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学是吧
你好,是的。同学。
57楼
2022-12-15 12:32:59
全部回复
何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1w
引用 @ 小巧的电灯胆 发表的提问:
A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观点和做法如下: (1)分析程序可以用于实质性程序,但是需要结合细节测试使用,分析程序单独使用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相对于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因此证明力相对较弱。 (3)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程序,A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重大错报风险较低,所以不准备用分析程序评估风险。 (4)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的、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随之提高。 (5)总体复核阶段实施分析程序是必要的程序,而且比实质性分析程序更加详细和具体。 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观点或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1)不正确。在某些审计领域,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较低且数据之间具有稳定的预期关系,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正确。 (3)不正确。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阶段必须使用分析程序,这是审计准则的强制规定。 (4)不正确。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的、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应降低 (5)不正确。总体复核阶段的分析程序是必要程序,但是在总体复核阶段实施的分析程序并非为了对特定账户余额和披露提供实质性的保证水平,因此并不如实质性分析程序那样详细和具体,而往往集中在财务报表层次。
58楼
2022-12-18 11:19:59
全部回复
何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1w
引用 @ 小巧的电灯胆 发表的提问:
A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观点和做法如下: (1)分析程序可以用于实质性程序,但是需要结合细节测试使用,分析程序单独使用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相对于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因此证明力相对较弱。 (3)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程序,A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重大错报风险较低,所以不准备用分析程序评估风险。 (4)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的、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随之提高。 (5)总体复核阶段实施分析程序是必要的程序,而且比实质性分析程序更加详细和具体。 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观点或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1)不正确。在某些审计领域,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较低且数据之间具有稳定的预期关系,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正确。 (3)不正确。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阶段必须使用分析程序,这是审计准则的强制规定。 (4)不正确。当评估的风险增加时,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接受的、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应降低 (5)不正确。总体复核阶段的分析程序是必要程序,但是在总体复核阶段实施的分析程序并非为了对特定账户余额和披露提供实质性的保证水平,因此并不如实质性分析程序那样详细和具体,而往往集中在财务报表层次。
59楼
2022-12-18 11:25:23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09w
引用 @ 积极的黑夜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这个问题税法和会计口径一样吗
同学你好 追问的前面带上追问老师的名字
60楼
2022-12-18 1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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