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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2020-07-24 08:22 来源:快账

导读:增值税发票是企业的经济业务的重要证明文件,发票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开具的,发票开具之后,出现问题的时候,大家也要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比如对方发生退货,如果是当月出现的问题,当月可以解决,但是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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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企业的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对企业的增值税进行相关的处理,上面文章中我们介绍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跨月进行操作的时候,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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