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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必须填吗

2020-09-02 07:40 来源:快账

导读:​关联企业大家可以理解为与企业存在影响特别的的企业,比说母子企业关系,这种类型的公司一般是资金,经营方面都有一定的控制关系,那么,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必须填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了关于关联业务报告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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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必须填吗

答:必须要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

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企业应当依据财务会计核算明细准确划分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境内非关联交易.无法准确划分的,应当确定其他划分方法,并说明具体的划分标准.

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必须填吗

年度报告应当包的内容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公司发行在外债券的变动情况.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注释;该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告.

14、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知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道)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专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因此,与关联企业的发生的业务属往来就是关联业务往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您公司存在关联业务的,就要填写.否则,就不需要填写.以上就是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必须填吗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线上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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