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劳务分包需要在当地缴税吗?

2020-12-01 06:54 来源:快账

导读:劳务分包需要在当地缴税吗?企业如果是通过劳务分包的方式收取的收益是可以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有外经证的可以在当地进行申报纳税.更多关于劳务分包的相关纳税资料都在下文中,对此内容感兴趣的都可以来试试.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吴艳丽|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劳务分包需要在当地缴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从上面的规定就可知道,在国内的建筑劳务分包不再实行代扣代缴了.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公司应该是从其他公司分包劳务.对方每月付你公司的款项,如果符合收入的定义,也就是说你的收入产生了纳税义务,达到了纳税的时间,那么就应该计收入并申报税款,否则就是预收款;付给民工工资,那是你公司成本费用.

劳务分包需要在当地缴税吗?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劳务分包需要在当地缴税吗?整体上来说,其实通过小编老师汇总的关于企业劳务分包方式承包工程,获取收益后是可以分为业务收入或者是成本费用进行处理的.符合业务收入的是需要缴纳对应的所得税的.相关的资料都在本网站上,如果你们对此内容感兴趣不妨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学习.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