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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属于什么服务?

2022-10-15 09:18 来源:快账

导读: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属于什么服务?根据目前税法规定,没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在纳税上可以按照交通运输业类型处理的,由此收益可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的其他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在下述文章中,希望对你们学习会计知识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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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属于什么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无车承运人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二、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因此,无车承运人公司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在实务中,无车承运人公司可以鼓励实际承运人(个人)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并委托其承运,这样,公司可以让其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

根据《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有关规定,自然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既可以开普票,也可以开专票.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将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管理,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按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属于什么服务?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我们按照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阐述的相关介绍资料学习,大家应该都知道即使是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在纳税处理上还是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来处理的.如果你们还想学习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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