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会计怎么做账
残疾人保障金(残保金)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入处理:当企业收到残保金时,应将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应收账款"科目中做相应的减少处理.这是因为残疾人保障金是企业应收的款项,但并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不能记入"营业收入".
支出处理:当企业支付残疾人保障金时,会计应将其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在"应付账款"科目中做相应的增加处理.这是因为残疾人保障金是企业应付的款项,但并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支出,因此不能记入"营业支出".
结转处理:在会计年度结束时,会计应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残疾人保障金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这是因为残疾人保障金是企业长期应收和应付的款项,因此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进行结转处理.
报表处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会计应将残疾人保障金的收入和支出分别列示在利润表的"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项目中.同时,残疾人保障金的余额应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项目中.
提取和缴纳处理: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为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如果提取的话,提取时为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上交时为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滞纳金处理:如果企业少缴或未缴残疾人保障金,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一般情况下,需要计提滞纳金,并调整相关税费科目.
以上是残疾人保障金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以上详细介绍了残保金会计怎么做账,也介绍了残保金如何计算.残保金会计处理主要包括收入处理、支出处理、结转处理、报表处理、提取和缴纳处理、滞纳金处理等等.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应该是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