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
转出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这意味着,当企业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时,这部分税额已经不能再用于抵扣其销项税额,而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到不动产的情况,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需要根据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这个公式通常涉及已抵扣进项税额与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除以不动产原值再乘以100%)的计算.
此外,对于特殊情况如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需要根据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所述,转出的进项税额由于已经发生了非正常损失或改变了用途,不再符合抵扣条件,因此不可以继续抵扣.
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以上详细介绍了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也介绍了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转出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